恢恢

上帝創造每一個物件,都有他的理由。他們都會按照當初被創造時所賦予的使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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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擁槍自由的邏輯

(2016-07-10 23:38:57) 下一個

這段時間關於美國槍械問題的新聞和討論一直沒有停歇。各種觀點激烈對撞。其中最帶有鮮明美國特征的觀點就是美國民眾擁有槍支是美國憲法賦予的權利,是用於自衛和反抗暴政的。還有人舉例說,某某地方罪犯被受害人擊斃,體現了有槍的自衛功能;某地的農戶們集體武裝起來反抗警察成功,體現了反抗暴政的神效;還有說,如果某次槍擊案裏,大家有槍,暴徒就不會得逞。等等。

聽起來好像很道理。但是反證接著就來了:這接二連三的警察槍殺黑人的事件。

很早還沒出國前就知道,如果遇到美國警察檢查你,你是不能亂動的,在車上要把手放到方向盤上,其他情況手也不能到處亂掏,否則可能會被警察擊斃。據說類似的例子有過。裏麵的邏輯就是因為美國槍支泛濫,警察擔心你突然掏出槍來。聽起來也非常有道理。這些黑人被警察槍殺的案例裏麵,警察都是聲稱受到威脅,所以開槍。最後受到調查的警察絕大多數都是無罪。這時我突然想起了德州農場主集體武裝抵抗警察的事。那時的警察被那麽多民眾的槍支指著,難道不是受到更大的威脅嗎?我不知道警察那時如果開槍,或者現場有什麽誤會,警察會不會被亂槍打死。好像後來警察也是妥協撤退了。好像那些拿槍威脅警察的農場主們也沒有受到什麽指控。他們的待遇比那些被亂槍打死的黑人不知要好多少。如果說農場主利用擁槍自由權戰勝了警察,那麽,那些自認為受到警察不公正對待而反抗、被認為要掏槍、其實沒槍的黑人為什麽就要被亂槍打死呢?

這些又讓我聯想到了西部電影裏麵兩個人在街上看誰掏槍先撂倒對方的情節。難道以上這些,都是因為現代美國還延續著西部大開發時的牛仔風格?所謂的法治和秩序,都是建立在誰能先掏槍射擊的條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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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8)
評論
五次郎 回複 悄悄話 擁槍派是要求自己被人持槍破門搶劫時必須擁有以暴製暴的權利而不是等警察來給自己收屍。
tatama 回複 悄悄話 "那時的警察被那麽多民眾的槍支指著,難道不是受到更大的威脅嗎?" - 當然不是。
ahhhh 回複 悄悄話 pcboy888,你對法律作用的理解太偏激了:法律的Deter (阻止)的作用,是靠處罰實現的。說“壞人會違反禁令”的意思是(舉加州的例):違反禁槍法律,是misdemeanor,最多關1年。可是持槍犯罪,最輕的搶劫就是20年。你覺得20年都不怕的人,會在乎一年嗎?
反過來,對守法的公民,有個misdemeanor在記錄上,找工作就困難了。
守法的公民不敢有槍,罪犯不在乎,這不是個惡法嗎?
至於故意殺人,禁止隨意打人偷東西等,本來就是針對罪犯的,而且確實有的Deter壞人的作用,為什麽要取消?
pcboy888 回複 悄悄話 製定和法律的目的是建立社會的法製和秩序,而不是徹底消滅某些現象。法律禁止偷東西,當然隻有守法公民不偷東西,犯罪分子不會因為偷東西不合法而不偷東西。在秩序良好的社會,隻有少數人偷東西。混亂的社會,偷東西也是違法的,但小偷小摸順手牽羊者太多,最後執法者也睜一眼閉一眼了。然而這種無序下的存在並不能自證偷東西的合法性和正義性。說白些吧:穆斯林恐怖分子有炸彈和火箭筒,那我們要不要把這兩樣和合法化,運行在飛機上帶炸彈和火箭筒呢?
haagendaze 回複 悄悄話 如果禁槍能把所有的人的槍都禁了,那麽我堅決支持禁槍,如果禁槍是禁老百姓的槍,但是壞人的槍,穆斯林的槍,犯罪者的槍都禁不了,那還禁個P呀
pcboy888 回複 悄悄話 挺槍派的邏輯是,壞人會違反禁令,所以應該取消禁令。這邏輯其實套用到任何一條刑法都是對的,否則牢裏就不會關那麽多人了。要想絕對自由,那就隻能取消一切對壞人無效的禁令。存在對壞人有效的禁令嗎?8不存在,所以應該取消一切禁令,包括禁止非法故意殺人,禁止隨意打人偷東西等。
恢恢 回複 悄悄話 個體和作為群體概念的人民,我想我還是分得清的。我是說,農場主拿槍反抗警察執法成功,黑人反抗警察被槍斃,這個區別難道是因為前者人多勢眾,占有優勢?
大號螞蟻 回複 悄悄話 警察是公民的雇傭兵,槍手,或者公民槍械的延伸。你的疑惑其實是為人民(納稅人)服務,我是人民(的一員),所以要為我(直接)服務,一種個體和群體概念的混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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