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恢

上帝創造每一個物件,都有他的理由。他們都會按照當初被創造時所賦予的使命去做。
正文

美國大法官為什麽不是民選?

(2016-02-14 11:05:32) 下一個

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都是終身製任職,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更是對美國的法律、政治、社會、文化、風俗等各方麵產生深遠的影響。因為高院大法官們任期經常有二三十年之久,有時候他們的影響力遠遠超過提名他們的總統,所以他們也被譽為總統政治遺產的守護者。正因為高院大法官位高權重,任何總統都對如何任命自己心儀的人選格外上心。

美國實行民主選舉,三權分立,議員是民選,總統是民選,但怎麽大法官不是民選?而且法律不應該是鐵麵無私的嗎?怎麽參乎到黨派之爭,還有派別之分?看來這裏麵奧妙無窮啊。村野之人不懂,請教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1)
評論
CNNed 回複 悄悄話 由於大法官(作為法官)“不能”具有立法權,而隻有釋法權。而按美國憲法,立法權在每個人,或者在民選領袖,如總統(具有一定的立法權),議會(具有完全的立法權)。這也是最近一係列的判案中的爭論焦點,比如同性戀婚姻問題,大法官長Robert的陳述,論述最高法院無權判決,因為有立法之逾越。又如在Bush對Gore的最後判決中,也存在大法官替代民意的質疑。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