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都有兩麵性,沒有絕對的好和不好。如果台灣的民眾,能因為一個小女孩事件,就感情用事去投下民主的一票,不知道這是神聖的一票,還是感情用事的一票。“尊重”這個詞,這個概念,不該因為年齡的大小,就失去了原有的標準。應該很少有家庭教育孩子說:你年齡太小,不用尊重對方。如果想在大陸人身上賺錢,就應該顯示應有的尊重。又想掙錢,又judge金主,這事有點不對呀。再比如,美國的女童子軍義賣,一個小女孩去敲鄰居的門:請做慈善買我的餅幹。同時,這個小女孩心裏能想著說:這個鄰居不好,根本不如我們家?
無論什麽事,要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