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王為律師

王為法學博士/律師所主持的律師事務所是一家專門為新移民處理各類法律問題的律師事務所。王為律師有近20年的專業經驗,特別擅長移民:職業移民丶投資移民EB5(50/100萬美元,直投或自投),跨國公司經理L1丶傑出人士EB-1A丶學生簽證F1丶旅遊簽證B2,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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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磯王為律師談L1/EB1C或EB5

(2015-11-13 11:41:26) 下一個

(附:幾個洛杉磯附近區域中心介紹)

大家一般都知道EB5是投資移民,而L1/EB1C涉及到跨國公司對美國的投資,也常常被誤認為是投資移民,究竟是通過L-1/EB1C申請綠卡好 還是EB5申請綠卡好,這個問題讓很多想申請移民的人猶豫不決,不知道選擇哪一個。加上最近有關L-1和投資移民的很多傳說和一些申請人的各種各樣的經 曆,使人們對於這兩種方法申請綠卡感到非常困惑,甚至失去信心。對此,請洛杉磯的王為律師針對兩種申請的區別,申請過程中的問題與風險簡單做一下分析:

問:L1/EB1C和EB5兩個的區別是什麽?

答:首先對於兩種申請的概念要清楚,L-1是非移民簽證,投資移民是移民簽證。簡單的說L-1是跨國公司的高管(L1A)或者有特殊技能的專業人員 (L1B)從中國調派到美國進行工作。首先得到的是一個工作的身份,不是移民,不是綠卡,而要申請移民,還要進一步申請以EB1C的類別申請綠卡,當然有 的公司如果已經有條件,直接可以進行移民申請。而EB5則是直接申請移民資格的移民簽證。

問:兩種的基本申請程序有什麽不同?

最基本的方法,L1是要由雇主/公司派往美國工作,先向移民局申請,得到批準後,到領事館去簽證,得到L1簽證,進入美國,由於申請可以加快,對於 想要盡快進入美國的人,L1是最快可以進入美國的方法。而申請綠卡要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進一步申請,但是得到的綠卡則是永久綠卡。而投資移民首先需要申請 移民資格(I526),這時是不需要排期的,批準之後則根據排期進入下一步的申請,目前移民局對於排期也進行了調整,對得到I526批準的人,提前進入下 一步的申請,得到工卡等,再下一步得到的是臨時有條件綠卡,之後要在一年零九個月後申請取消條件而成為正式綠卡。

問:在要求上有什麽區別?

答:對於L1來說,首先是公司的規模及跨國公司的關係,既然是跨國公司的內部的人員調派,公司要有一定規模,而且要有符合要求的跨國公司的關係;其 次就是被調派人員的過去工作經曆,職務,職責等。即使沒有跨國公司關係,可以建立跨國關係,如設立子公司等,而法律的確對於公司的規模,對公司做什麽業 務,和被調派人員的學曆等並沒有嚴格規定,而正是因為這樣,在這些細節的處理上就很難掌握尺度,必須要能夠合理地讓移民局相信申請符合L1的要求。其實準 備L1申請的整個過程是非常複雜和繁瑣的,而且針對不同的申請人,不同的職務,不同的公司,在細節上都不相同。

對於EB5來說,首先就是有合法來源的資金,目前的投資額仍然是50萬美金(高失業率地區)或者100萬美金。證明資金來源的合法性雖然有多種方 法,但是處理的細節上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之後就是投入到區域中心項目中或者獨立的投資項目中。接下來,如果投入到區域中心,投資人對於項目是否達到移 民局的要求無法掌控,要靠項目方來進行,使項目達到移民局的要求。如果是自己投資設立的項目,則在商業計劃到雇傭員工的方方麵麵都有很多的具體要求。

問:對於兩種申請有什麽注意的地方?

答:    由於L1需要有跨國公司的關係,要特別注意,而法律對於公司的規模等沒有詳細的規定,就造成了L1申請的很多誤區。有人以為任何一個公司都可以辦L1。其 實,從過去的案例來看,對於一線服務行業的公司,或者規模較小的公司,移民局有可能認為這樣的公司的經理隻是一線經理,不符合L1的標準。還有人以為可以 利用別人的公司申請L1, 也有人直接將資金投入一個美國的公司,以為可以馬上辦L1, 這些都有很多需要注意的細節。如果沒有跨國公司的關係,但是有資金,想投資美國並移民,EB5就是更好的選擇。

對於EB5, 無論是區域中心還是獨立的項目,也都有很多風險。區域中心有幾個階段的風險,比如,有些項目是要建設一個房地產項目,那麽前期就有項目是否可以有足夠的資 金開始動工的風險,如果項目投資人不夠,有可能無法動工;項目進行中也有完工的風險,有的項目也是由於資金不足,進行一半,無法完工,也無法證明按照商業 計劃進行,之後也有可能被移民局將項目停止。諸多的這些風險都是投資人所無法控製的。獨立的項目的風險也有很多,如果是完全自己操作一個項目,那麽一個投 資人對於在美國新建公司,經營管理,員工聘用等等多方麵的知識經驗都非常重要,如果盲目投資,常常損失慘重,也有可能會堅持不到拿正式綠卡。

那麽在中國有一定規模的公司,想來美國設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的,以高級經理身份申請綠卡,就更加適合L-1;而在中國沒有公司,但是有很多資金想到美 國投資的人就更加適合投資移民。還有一個重要的區別是,通過L-1申請綠卡的關鍵是要證明母子公司的關係,子公司在美國有運作,以及L-1高級經理有管理 下屬的經理或者專業人士等,投資移民的關鍵是要證明資產及來源合法性以及是否投資到風險中,並創造十個就業機會等。無論是L-1申請綠卡還是投資移民申請 綠卡,從準備文件到申請涉及到很多專業的知識和處理技巧,加上移民局為了防範一些假案,更加嚴格審查,增加了各種案件申請綠卡的難度。

無論哪種申請,成功的關鍵是要由有經驗的律師從一開始,甚至從選擇哪一種申請開始,就要注意一點一滴的上百個細節,全麵指導,使公司和申請人的各方 麵條件符合法律的要求,以得到批準。到處傳說L-1首次申請容易,但延期和綠卡不好辦,還有說投資移民很難得到正式綠卡等等,這些都不確切,關鍵是取決於 怎樣提前做各種分析與準備,從一開始就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且還要根據不同的公司的具體情況相應地做具體的專業指導。

請注意:這些問答不構成法律谘詢與投資建議,任何投資都有風險,任何移民的申請都不是簡單的,需要謹慎,並由專業律師根據每個人的具體情況進行谘詢與指導。

附件: 幾個洛杉磯附近區域中心介紹(根據移民局網站信息以及各個區域中心網站信息總結,由於任何時間信息都有可能變化,如果做任何選擇,請按照當時的移民局網站信息為準)

一、內陸帝國可再生能源區域中心Inland Empire Renewable Energy Regional Center (IERE)太陽能發電等項目
網站:http://www.iereregionalcenter.com

二、M&D區域中心 M&D regional Center 房地產開發,酒店,商業中心等項目
網站:http://www.mdregionalcenter.com

三、YK區域中心YK American Regional Center 地產開發,商業中心,倉儲等
網站:http://ykarc.com/

四、富騰區域中心有限公司Velocity regional center (VRC) 加油站,酒店,購物中心等項目
網站:http://www.v-regionalcenter.com

五、加州太平洋集團區域中心California Pacific Group 天普市蓋偉商貿城The Gateway Temple City 地產開發、商業租賃、與物業管理,酒店,商業中心等
網站:http://www.thegatewaytemplecity.com/

六、帝國國際邊貿中心Imperial Regional Center 國際貿易商城,星級酒店、國際名品商店街、國際貿易批發中心、州際公路加油站、國際會展中心,娛樂中心、露天表演舞台、餐廳酒吧、大型餐飲街、戲院,以及 美國當地商品販售中心等,預估共有超過700家的廠商將會駐進本商城。
網站:http://imperialcentercausa.com

七、加州投資移民基金California Investment Immigration Fund(CIIF) 開發商業型及混合使用型房地產:酒店、零售、多用途住宅,工商業周轉性短期貸款包括:餐廳、娛樂及高級生活設施。
網站:http://www.ciifus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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