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們是鄰居?
女孩兒在廣州,男孩子在桂林,媒人介紹見麵,一問哪裏人,居然是老鄉,再細究,居然是一個院子裏的鄰居!那為啥以前不認識?原來,女孩兒快上初中才隨父母搬家進來,很快就到外地上學去了,放假回家,院裏也沒熟人同學啥的,也就錯過了"兩小無猜"的機會。哪知緣分真奇妙,到了就知道。
並非題外: 兩孩子的爸爸們是同一所學校的領導,要爸爸們自己認親家怕還沒那麽容易成功呢!
二、沒見過麵的小學同學
侄女和侄女婿是小學同班同學,班主任老師是媒人,倒不是班主任早早就發現了苗頭幫著揭蓋子,反倒是有"肥水不流外人田田"的意思。點解?因為這兩同班同學是相親才見的第一麵。
話說侄女上小學時住她舅舅我哥家,因為舅媽是小學老師、就住小學的家屬樓裏,侄女的班主任就是同事兼朋友,那侄女真的是在班主任眼皮底下長大的,至少算得上半個侄女。侄女成績不錯,略過六年級上自己爸教的初中去了。而當年侄女婿的母親有恙,父母擔心管不過來,就把孩子交給侄女的班主任。
總之,此後各自上學至大學畢業也沒見過麵,各自相親若幹。侄女在老家市裏找了工作,房子也早由父母買好,甚至有候選人就等著侄女點頭結婚好轉業回去建設家鄉。忽一日,那兩位小學老師坐一起八卦,咦,這兩學生湊一起靠譜!於是安排集體旅遊,天涯海角歸來,一年半後訂婚,如今夫唱婦隨、琴瑟和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