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飛大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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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城跟貼 - (1)桑蘭到底錯在哪裏?她屢遭質疑竟因為這2點 2015-11-29

(2015-11-29 16:05:42) 下一個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5/11/29/4747790.html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index.php?act=comment&postid=4747790&channel=news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6:02:15
桑蘭的心靈一定扭曲到了可怕的程度,吃人家占人家坑人家。告人家前幾個月還叫人家“伯伯”“媽媽”,肉麻的大拍馬屁,想利用別人過上美國開小飛機的生活沒有如願已償,就置人於死地。
Tony897:你盲目到了失明可怕的程度,睜開眼睛看看事實,對你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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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897:“West-east, 如果你不是劉謝夫婦或其親友,那你的心靈一定扭曲到了可怕的程度。還是收斂一點吧,對你有好處。”;
Juzizhoutou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51:43
桑蘭若果真是人為的受害者及被奸汙者,為何沉默13年後再提起訴訟?
sunlightus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44:20
瞧那些在這裏破口大罵桑蘭的人,就可見這對夫婦的人品了。真是令人惡心直至!!!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43:14
新華社與一幫官媒不明白這一點,還一再炒作。
恐怖全世界不知道中國政府的無恥與醜陋。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41:42
XLC,你蠢得極點。
桑蘭事件是中國政府的恥辱,是華人的恥辱。
希望有一天,你能明白這一點。
bl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40:41
新華社完全明白自己報道的份量,無論桑蘭有什麽錯,畢竟事情已時過鏡遷,而且她除了傷害損失也沒有得到任何好處,也算她自作自受,但新華社就不能得饒人處且饒人嗎?
sunlightus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39:49
有本事,那對夫婦把那段時間的賬單明細與在保險公司提取的保險費明細公布於眾,這是最簡單有效的方法了,為什麽不用???
xlc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35:13
桑蘭要的不是大愛,不是真相,是錢錢錢!眾多關心她的人們,何不再為她捐贈一次?
如果她要真相還她一個說法,她完全可以要求美國法院強製錄像持有者小範圍內公開錄像內容的,可她沒有呀!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32:37
因為與自己的切身利益有關,所以就沒有了廉恥。
就沒有了做人的基本的底線。
但是對於你們認識的人看到評論,大致就能看出來你們是誰。
希望謹言慎行。
不要拖累你的那些一時為你們出頭的人,因為他們還不知他們在做最醜陋的事。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28:47
看看一些人的評論。
太醜陋。
而且自己不以為醜陋。
你們在這裏的發言越多,露的醜越多。
對於你認識的周圍的中國人越覺得你無恥。
變法維新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14:13
恩將仇報,誣告人家強奸。此人卑鄙。
孤島白雲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5:01:31
一個17歲多的姑娘,突然人成了終身殘廢,而事後沒有一個部門負責到底處理,互相推卸責任,把一個無法自理的殘廢人推向人生痛苦的深淵.這事遇到誰身上都不會冷靜,也不會理智.那些幫助過桑蘭的夫婦,不是說你們幫助桑蘭不對.而是你們的幫助被誤解,但你們的委屈和桑蘭的痛苦相比簡直是不足掛詞.人在痛苦中不會考慮周全的處事方式,態度.無論如何都該理解桑蘭,伸出大愛之手.
途中燕子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40:23
真相大白? 這麽多攪混水的,看來難。
錄像帶錄到錄不到都有可能。
途中燕子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36:14
錄像帶錄的位置、角度有沒有錄的真實的誘因?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36:05
West-east, 如果你不是劉謝夫婦或其親友,那你的心靈一定扭曲到了可怕的程度。還是收斂一點吧,對你有好處。
princessonthepe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30:20
不是說美國教練手上有錄像帶嗎?桑蘭屢屢說錄像截圖不完整,不能說明問題,那她把錄像帶公開不就真相大白了嗎?根本不用費那麽大力氣寫長微博。這些舉動本身就說明了什麽呢?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27:37
west-east,粗魯咒罵和仇恨的心理幫不了你。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23:14
幫你們桑娘挖墳坑的,幫黃經濟噴的,真有空要救你們的桑娘的,幫她找幾條證據去。有嗎?
除了攻擊他人,沒有證據的下結論, 還會什麽?你們還有什麽?
我要她死?她自找的,名人當的好好的,貪心不足,21億美金 狼牙血盆大口咬死了自己。
她行的正,當今的名人,死不了。她行不正,誰也救不了!自做孽,不可活!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22:16
人身攻擊就是桑黃們多年的把戲。誰說我是劉國生的親友的,一樣,你們是就是桑黃的親友!
我就是痛恨桑蘭這種做人沒有底線,沒有良知的無恥行徑+大騙子。就是強力譴責!!
被說親友團,拿錢發貼N次了。怕就不來了。我這是睬查睬了你們的痛腳了。
點名怕什麽?當年桑蘭海明還把醬豆們送上了美國法院呢。你們,小樣去了。
奶茶哥哥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17:15
堅強的妹子,相信她,也祝福她!
永遠是中國人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14:01
桑蘭智商情商都低,所以吃虧,但性格要強不服輸,所以事情鬧得更大,又被一個急於出名的大律師坑了,唉。。。。。。

中國體育官員利用她得到了政績,劉氏夫婦利用她顯示了愛心,記者也利用她寫了文章,可她殘疾了,生活還是要自己過,所以她要維權,要打官司,又被律師利用了,唉,急人啊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13:02
理智的聲音終於占了上風。
mirror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12:07
唉,這孩子,如果那次是摔在中國,就什麽事兒都沒了。
可憐。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08:25
桑蘭一事,被黨挖出來炒作,目的是在混淆視聽,抹淡天津爆炸慘案,忘記掉長江翻船命案,以及忘記掉上海踩踏死亡慘案等等,由於蟻民的記憶力有限,腦袋裝了新的類似桑女的八卦,前幾月的慘案,在腦中就被一掃而光,沒人提,更沒人追究責任了。
jian0349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04:50
怎麽感覺像是有陰謀
jian0349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4:03:36
媒體的話從來不可全信,但是對於眾官媒群起攻擊傷害一個代表國家出賽的殘疾人實在覺得非同尋常。至少我知道新華社從來不少說假話,大躍進時說畝產可上萬斤,自然災害時說沒餓死過一個人,前些時還說西點軍校也把雷鋒做榜樣,最後又承認說是自己編的假新聞。官方媒體信譽低,現在又要做什麽呢?
justforfun123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54:59
這裏有人說話很粗很髒了,情緒有些激動過頭。網管請管一管。
842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52:23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38:22
樓下說黃X害了她,我倒不覺得。首先我也懷疑黃X跟她結婚的動機,但是:
1. 她跟黃X結婚以後,理清了跟美國保險公司的claim程序。以前,她的保險基本是處於沒人認真管的情況。起碼她現在知道如何跟保險打交道了,這對她後半生的護理,醫療,理賠,有了一個完整的保護。
2.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
從這兩點來看,就算黃X有什麽動機,將來飛了她什麽的,對她還是盡到了情誼二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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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願桑黃百年好合. 如果將來桑黃鬧反, 就比桑海鬧翻更不好了.
mina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48:28
我非常相信下麵有幾個人就是劉國勝夫婦所用的筆名,我想告訴你。桑蘭肯定有過份的地方,但她太年輕,不了解國外的文化。如果你們覺得自己光明磊落,大可不必過多計較。 相反,人生是有限的,在這有限的生命裏,竟然在自己的內心貫穿著刻骨銘心的仇恨,真為你感到可憐,難道真打算這樣過一輩子? 給你出一個主意,去找local的基督教牧師,一定會幫你,你們需要這種幫助。
6963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34:22
桑蘭為國受傷了, 國為何還要傷她。
石墨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34:22
除了海明大驢屎,她的經理人兼男友也是一路貨色。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24:54
這個west-east 的言論太讓人惡心了,靈魂太卑劣了。
mina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23:24
這件事太不尋常了, 以前一直沒留神。 我非常想問一問lulalala, 你有多大的仇恨要罵桑蘭“桑攤子”? 是因為你的家人還是你自己?West-East 你罵的話已經無法收集了,太多了,“少鬧點,臨死有個全屍。鬧多了,死的更難看”, LOL,哇,詛咒到這種地步, 如果你和劉國勝夫婦沒有關係,你對桑蘭的仇恨從哪裏來?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20:58
樓下Miman的分析太有道理了。對桑蘭如此惡毒咒罵,恨之入骨,凸顯這對監護人不是什麽好人。你們想把桑蘭搞臭,小心先把自己搞臭了。
KikisMomm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20:28
為什麽傾向新華社傾向政府的人說話大多激進難聽? 就事論事的,桑蘭獅子大開口法院不受理,犯得著這麽多年過去新華社政府喉舌來報道所謂的“新聞”? 

張牙舞爪說話的人想象一下你們要是自己從小癱瘓,是不是生活也會備受磨練呢。你能修煉成什麽樣呢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09:18
你是黃賤桑爛嗎?? 你更讓我加深理解了 桑黃死到臨頭 回光返照的哀鳴。哭吧。去告新華社吧。
中國政府有錢,210000。。。億!!黃經濟說了要告,不告他王八蛋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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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umai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8:33 
你就是那個留過剩嗎? 你更讓我加深理解了氣急敗壞含義。
mina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08:40
太有意思了。 假如你在街上看到兩個人打架,一個是殘疾人,而另一個是正常人。出於本能,無論怎麽你都不會對殘疾人過於苛刻,如果最終發現確實是他(她)的錯,你也隻會善意地指出來。可在這裏,你可以看到有幾人對桑蘭使用極其惡毒的字眼,仇恨似乎已經滲透到了骨子裏。 在這種情況下,認為他們和劉國勝夫婦沒有關係時說不通的,甚至不十分懷疑這些都是這對夫婦的筆名。 你能對一個殘疾人說“桑癱子”嗎?你到美國來說試試看?“桑毒”,“共誅之”, LOL。 除了這對夫婦,什麽人有這麽大的仇恨?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3:01:07
桑黃繼續編繼續騙,桑粉們繼續跳。
四年了,翻來複去那幾句:桑蘭可憐,被人陷害,有用嗎?每況日下!!
在美節節敗退,要被美法院製裁了。
如今,中國官媒不再沉默,
黃經濟們,明白點。大勢已去,死到臨頭。桑娘此生再難翻身。怎麽折騰也沒用。
少鬧點,臨死有個全屍。鬧多了,死的更難看。
你以為你指控了誰,栽髒了誰,被誤告不會回擊嗎?桑黃的到行逆失四處樹敵,給自己挖墳坑!
這挺桑的噴子們,幫她指控“國家“的,全是高級桑黑的幹活,幫她挖墳。加油!
海豹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51:10
流氓互相厭惡
him65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49:21
我覺得桑蘭是不知感恩的人渣!
robinso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47:34
記得當年前跟蹤了桑蘭的18億事件,整個過程十分狗血,不亞於許多的肥皂劇。現在回首,看到桑蘭他們還百般狡辯,他們的水軍還是如此活躍,如果沒有親曆,很容易又如當初那樣被愚弄過去。真的很感歎網絡的可怕,如果沒有獨立的意誌,混淆視聽是很容易的。
此篇文章其實已經很中立,甚至有為桑蘭開脫之疑,可惜桑蘭還是象以前那樣,不反省,而是繼續顛倒黑白。可惜了,幾年過去了,她居然還是沒有從中學到些什麽。那就隻有去承擔所有的因果報應了
zhifeng_w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41:57
很容易推測發生了什麽。 這對監護人自認為對桑蘭恩重如山,結果卻被送上法庭,於是怒氣將剛吞下的食物推倒了膀胱裏,發誓雪恥。正好政府部門當時正好有幾個糊塗蟲失職,於是就找上了這幾個倒黴蛋,要求幫助自己出氣,否則....。 這幾個倒黴蛋自知有把柄握於他人之手,不得不動用小三小四,忽然某小四兒聲稱新華社總編是他小舅子的二大爺的二嫂的弟媳婦,可以幫助發聲,... 所以故事才精彩到今天這個地步。
Tony89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40:17
本來這件事情早已過去,桑蘭也過上平靜的生活。但是不知為什麽新華社突然發文,指責桑蘭撒了17年謊,說是要厘清事實。真是天大的笑話!你新華社幾十年來撒了無數的謊,你厘清了哪一個?你根本沒有資格在這裏做道德裁判。其實新華社隻不過是個發聲筒,可惡的是背後的操盤手,以及一幫水軍。在這件事情上,我站在桑蘭一邊。
lulalal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33:29
還二十一億呢,桑蘭這個人渣有沒有想過,如果得到二十一億還有命吧?幹掉她還不是輕而易舉的事嗎?她的事故和劉謝二人根本無關,人家隻不過在她最艱難的時刻幫她一把,在床上拉尿拉屎的,想想都臭死了。她競如此惡毒啊!新華社的評論是挽救她!桑癱子收起惡毒的眼光,安分做人吧!
goumai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8:33
你就是那個留過剩嗎? 你更讓我加深理解了氣急敗壞含義。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5:22
劉國生美中網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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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桑蘭在美國啟動了“天價跨國訴訟案”,索賠21億美元,我們成為眾多被告之一。黃健公開承認,這一切都是他策劃和操辦的,他甚至說這是他的專長。
但是,就在他起訴我們之前一個月,他還不斷和我們保持電郵和電話的密切往來。請看他是怎麽說的:
2010年6月13日桑蘭慶祝生日,黃健來電郵稱:“桑蘭在(慶生)儀式前向大家表示感謝,感謝大家12年來對於她的支持和關心,特別感謝1、伍紹組伯伯一家2、阿姨一家一直對桑蘭的關心和照顧......”
2010年6月25日黃健來電郵稱:“......我們也從內心當中感謝你們兩位老人給予她(桑蘭)的關心,這些顯然是用錢所換不來的。”
2010年8月12日黃健在電郵中和我們討論訴訟問題,他說:“我們在美國沒有能夠信得過的人,隻有劉伯伯和阿姨你們兩個人,如果你們願意幫助我們,我們也感恩載德,也希望你們能真的把我們當作自...  查看完整評論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4:38
官媒早該發聲了!桑蘭是要什麽沒什麽的一無賴,靠的是多年“官家“捧場。
幾年來,“官家“對 桑國寶/桑樣板的到行逆失,胡作非為視而不見,裝聾做啞,集體禁聲失明。
任憑兩個潑皮無賴在我皇城根下撒潑打滾。

桑毒破壞的是普世價值,是反人類罪。
能放任這種逆天的惡行,我大唐東土還有公道可言,我炎黃子孫還有道義可行?眾誅之!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1:49
黃鍵繼續編故事。桑粉們繼續折騰。從新華網對準桑教主的第一槍,桑黃的謊言一個一個都陸續會被戳穿。
桑黃們今天鬧的更歡,以後死更慘。
在欺騙中覺醒過來的“桑粉們”都是“反桑暴徒”。醒不過來的,陪葬。
yuanping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21:44
桑蘭不是“自己”受傷,她也不是要國家養她“一輩子”。 她是幹體育這一行的,你不能指望她在其他方麵了解和學習的和同齡人一樣多。 打官司的事如果隻聽律師一麵之詞,無論你贏或輸,都不願意拿出來炫耀,因為你在傾注全力。她的律師竟然把她的努力公之於眾,可見其職業道德。 更重要的,這說明了,她在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國家消失了。 不管你有千萬條道理,一個政府不知羞恥,竟然對一個傷殘(為國家!!!)的弱女子揮拳舞棒,你想告訴我你有多勇敢還是多智慧?
West-East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17:09
桑蘭當年在北京高調“毀欲也要找真像”;赴美大官司卻隻告有錢的大戶,卻唯獨放過“撤墊的罪愧禍首”老羅,因為可他沒錢。
新華網把桑蘭要找的真相給她了,桑黃急的直跳腳。
現在,卡特的連係方式,是publicinformation, 桑黃去要,是舉手之勞。
聽說,桑蘭說,她不想要,不想看了。理由是反正訴訟已經過期,要了也沒用了。
卡特的軍將的真好。隻給桑蘭,隻等桑蘭去要。
隻怕桑蘭不敢去要。要來了,那麽吵吵九張截圖不算數,為什麽不公開屏視的燙手山芋就在桑蘭手中了。
桑黃麵對真相嚇的要死!
AreyouOK?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14:34
...海明大可以繼續做他的律師,可桑蘭呢?桑蘭官司的開局,便給自己挖了一個更大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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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明 is currently working for McDonald Corporation.
xlc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07:13
桑蘭出了意外是沒人願意看到的!撇開這層不說,她母親很快就從寧波來美國照顧她了,也住在監護人家裏,新聞都有報道。可是對於桑蘭指控"性侵"一案,她母親自始自終沒有出來幫桑蘭說過一句話!大家想想,一個陽光堅強的小姑娘在回國十來年後會重新來美國打21億的官司,是什麽原因造成的?我覺得是國內一切向錢看的社會環境造成的。山寨名牌、學術造假、詐保、笑貧不笑娼...等等等等,使社會的誠信降到了最底點,使外國人對中國人側目相看。政府想整頓,想提升全民道德觀念,新華社就尋了這小女子來做典型,因為桑蘭把臉丟到了國外,因為桑蘭沒有背景,也因為桑蘭的會反擊,就會把這一輪的有關道德的辯論推向高潮!難道不是嗎???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2:01:08
桑蘭受傷前的成功和受傷後的堅強都是正能量。人不屈服就是英雄,用權勢陽謀打不倒就是人類的英雄!有習主席主持正義,桑蘭會更堅強。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53:28
如果家裏人護理,也會持付費用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50:48
在美國沒有保險政府也會派人護理,當然合適的護理。
justforfun123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29:36
"沒底線的奇葩的所謂的監護人", 這個評價很精確。他們並非什麽'恩人'。桑蘭當時這麽說,隻能說明她太單純,或者完全處於無奈(語言不通,身體受限)。根據一位有經驗人士的介紹,如果雇傭上門的護理人士,桑蘭遠不到一半的保險理賠就夠她幾十年的護理開銷。雖說會碰到男護理(可能性不大)但他們是有執照,被管理的,不像這家子這麽無法無天。因著桑蘭生活需要而進行的房屋改造保險也給付。

沒有母親會放心把自己未成年的女兒留在這樣的人家養護,但祖國母親竟然就能! 桑蘭如果在有愛的環境裏生活,她一步步會是現在這樣嗎?這麽多年她過的不好,人也越來越多抱怨,其實是很可憐的。她身邊沒有睿智,有閱曆的友人,自己受教育程度有限,閱曆也有限,真是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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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的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0:23
支持桑蘭!桑蘭錯就錯在出生在中國,又攤上這麽一對沒底線的奇葩的所謂的監護人!感謝桑蘭揭...  查看完整評論
幸存者偏差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29:34

假設四則舍說的是真的,被告的律師莫虎這樣警告過桑蘭:“在墊子上已經摔過一次了,不要再摔在法律上”,莫虎這樣做簡直在威脅恐嚇。
動一動腦子,打一個比方,原告被毆打,原告訴其中一名被告相關責任,被告的律師可以這樣警告原告嗎,“你已經被打了一拳,不要再在法律上被揍一頓”。
可見 如果四則舍沒有編造事實,被告的律師莫虎就是一個沒有職業節操的惡棍。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2:11
提醒得好。反正官媒已經出手了,這人光環再也沒有了,這裏網友再辯也沒有用。

當年桑蘭案中被告的律師莫虎(曾經做過現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Sotomayor的上司)以朋友身份警告過桑蘭,在墊子上已經摔過一次了,不要再摔在法律上。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28:38
鳳凰網隻能出像呂什麽的人。
也是不知自己的無恥。
自己不知自己在世人麵前顯示自己是多麽醜陋。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25:01
這個白岩鬆也是無恥。
當然他也不明白他的無恥在哪裏?
希望他有明白的那一天。
louis16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21:45
新華社現在狗屁信用都沒有,半年前還鼓吹中國A股是牛市,害得這麽多大戶被消滅了!現在又跳出來欺負桑蘭,連最基本的同理心都沒有,肯定是被某些人操縱了,建議中紀委赴新華社清查!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10:59
希望你能有平安喜樂。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10:13
樓下,你竟然不知自己是多麽醜陋?
願神憐憫你。
hotpinklad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8:33
yuanping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40:30 桑蘭那麽小的時候受傷,國家沒有盡到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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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失誤受傷,國家養她一輩子還不夠?!! 她自己貪得無厭告所有能告的人,自己作死!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8:19
也可以讓彭麗媛來談談?
她不是很多的愛心大使嗎?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7:14
官媒全體出動,
不錯,很有氣勢。
你們做的越多,就越顯得你們醜陋。
文化自信?
老習可以談談他對這件事情的看法嗎?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5:37
桑蘭的事情是一個試金石。
看出國人的醜陋。
也看出他們的無恥。
當然,他們還不自知。
zhifeng_w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4:22
無聊的政府媒體,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奮勇追擊一個為國家受傷的殘疾人,好大的勇氣喲。
自幹五第二萬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1:03:48
終於得到最新指示。
敬業的人開始忙活了?
yuanping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56:00
這件事所涉及的資金數額時非常重要的,在這個數字沒有弄清楚之前,談什麽“恩人”是胡扯。若果我能動用百萬千萬,我也可以整上幾個人,天天把我當皇上一樣伺候著,讓人覺得就像我的“恩人”....。 國家到應該為此支付多少?實際支付多少?
想說我就說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55:06
關鍵是美國是怨大頭,那時國人總覺得美帝有的是錢,去麥當勞吃胖了還可以賠一個億,這還不賠上20個億? 前幾年不有個天津女人,也告美國警察,說什麽要為國爭光?如果真的賠了錢,她會給國家嗎? 如果桑蘭在朝鮮受了傷,恐怕什麽事都沒有了。至於性侵,一個下身完全癱瘓的人,沒有一個身強力壯的人,不接觸身體怎麽移動?即使請護工,也有男護工啊,能24小時陪著嗎?醫院裏那麽多男醫生,還怎麽跟女病人打交道?
當然,新華社把這陳年舊事又拿出來,實在是沒有必要了。
whodar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51:07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9:27
whodar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3:20 哇!這裏有這麽多道德高尚的人,這個世界如此美好?我倒是不覺得桑蘭比誰低了。

桑蘭至少比八戒網友低。比別人不敢說。

======
誰是水軍或職業發帖大家都看得出來,裝什麽高尚?!
yuanping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40:30
桑蘭那麽小的時候受傷,國家沒有盡到責任。這時要水落石出,隻能從政府部門著手,當時是誰負責桑蘭的康複事宜?通過怎樣的方式托付與劉謝夫婦的?資金是怎樣安排的?保險總共有多少? ... 總感覺政府部門裏有人失職,於是和劉謝夫婦(這夫婦太不地道)沆瀣一氣,互相包庇。 

在這論壇裏常看到幾個人出來辱罵桑蘭,現在竟然動用國家媒體攻擊它,實在太(昏丹)。 別想得美,如果這樣發展下去,一定會走向你想要的反麵,不信走著瞧。
applefac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06:43
很同情桑蘭
KikisMomm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10:05:22
要是美國新聞報道這個從新聞角度, 有個opinion, 也還能理解, 關鍵是新華社這是政府喉舌, 就新華社這架勢真是讓人覺得此地無銀三百兩了。
wish29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58:34
讚樓下hira1992. 
樓下的四則舍和這案子有和種瓜葛,估計隻有它自己知道。昨天還在口末四濺的反駁新華社何時“大肆攻擊”一個終身癱瘓的弱者了?這不,人家即時出來給你打臉。還是那句,作為官方代言機構,有何大冤大仇要和一個已經偃旗息鼓的女孩子過意不去?
hira199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37:49
既然你引用了我的留言,那我再說兩句

現在是美國周日早晨。你這個點要洗洗睡了,你是在中國嗎? 讀了新華社的文章你很開心,你是這件事情的當事者之一或者是知情者?如果是的,勞煩你聽進去這句話或者轉告這句話:多一份慈悲心,放桑蘭一條生路。我們作為普通人不能幫桑蘭什麽,但也不願我們還要整天看更多的謊言,更多的殘忍。

謝謝!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2:11
提醒得好。反正官媒已經出手了,這人光環再也沒有了,這裏網友再辯也沒有用。

當年桑蘭案中被告的律師莫虎(曾經做過現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Sotomayor的上司)以朋友身份警告過桑蘭,在墊子上已經摔過一次了,不要再摔在法律上。另外有局外人如laborlaw網友和曹長青也做過同樣警告。桑蘭不聽,果然摔在法律上。摔完了仍舊一意孤行。現在摔在輿論上。很好。對以後的國人是...  查看完整評論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37:11
---她的性侵是報了案的。她被罰款是因為她生孩子,沒有去法庭記口供。這個案子是沒有撤案的。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7:08 如果謝家確實性侵了桑蘭,那麽你當然可以起訴他,這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刑事犯罪。但是,她的起訴並不是刑事訴訟,而是獅子大開口的一個億,是對照顧過自己的恩人的反咬。
SweetaMillio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7:38
同意!

Buendi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17:32 支持和相信桑蘭。我相信她告的那些事一定不是空穴來風,但也可能並不是動機十分清楚的那種,比如挪墊一事,可能如前有網友猜是因為什麽貝魯在那裏晃了一下,不一定動了什麽但分了她的心。而強奸一事,也可能監護人家不小心真做有不妥之事。是媽媽的應該不會讓女兒去一個有單身兒子在的朋友家過夜吧,更何況是女兒是殘疾狀態還要住那麽久,有一些曖昧和小動作誰難保得了證?那個海明律師是個混蛋----沒辦法,忍不住要罵他。那個不好好保護受傷的小桑蘭,不從一開始就傾聽她的抱怨並積極涉入調查,再找個安全的監護人家,並積極幫助維護她權益的政府,本來就夠讓人生氣了。現在:還又出來折騰,也真想罵兩句--- 混蛋!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7:08
如果謝家確實性侵了桑蘭,那麽你當然可以起訴他,這不是民事案件,而是刑事犯罪。但是,她的起訴並不是刑事訴訟,而是獅子大開口的一個億,是對照顧過自己的恩人的反咬。
SweetaMillio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6:18
貓膩太多了. 

加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0:37 桑蘭是堅強的,那個年代很多人站在不說話行列,一個友好運動會的份量無足影響利益的眼球,她的所謂恩人是指定的,是拿錢辦事的,我所知道就有一位曾結為美國奧林匹克選拔賽做過大會醫務監督的中國人曾想要盡自己的專業運動醫學領域的知識技能提供無償援助,被有心拒之門外,可見一斑貓膩,不要站在所謂道德高地上下蹽跘,曆史就是被這些無聊虛偽的篡擬者開涮的。
SweetaMillio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4:12
tiiannayuam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29:37
俺不支持桑蘭,也不對她的事發表評論。原因很簡單,不知道真實事實。但那些滿山遍野咒罵她詆毀她人格的人,你們是真TM可恥沒有道德底線。就不能極點口德,有一點教養,對自己不知道的事說幾句體麵話。所以,一句話,中國人普遍道德修養真低。無恥之徒太多了。

+1000000!!!!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4:02
劉謝是否受委托照顧她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照顧過她,這就是恩人。醫院醫生給你治病,護士照顧你,你認為隻是買賣金錢關係嗎?如果你認為你付錢了給醫生護士,所以他們就應該伺候你,你不應該對他們感恩是不是?
pacificzon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2:32
是個可憐的人。得獎了,你是國家的寶。殘了,卸磨殺驢,把一小姑娘丟給異國他鄉的“好心人”了事。這些年,除了NYC華人捐款和美國保險公司承諾的$1000萬,敢問中國官方做了什麽???新華社何不追蹤報道一下!喉舌的重任什麽時候變成了小市民一樣的口水仗了?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2:11
hira199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9:08 正常人,不管是支持或不支持桑蘭的,發一兩條評論也就撤了。我們自己有自己的生活,誰能為這個已過去這麽久也不太有什麽改變的事花太多口舌精力。

提醒得好。反正官媒已經出手了,這人光環再也沒有了,這裏網友再辯也沒有用。

當年桑蘭案中被告的律師莫虎(曾經做過現在美國最高法院法官Sotomayor的上司)以朋友身份警告過桑蘭,在墊子上已經摔過一次了,不要再摔在法律上。另外有局外人如laborlaw網友和曹長青也做過同樣警告。桑蘭不聽,果然摔在法律上。摔完了仍舊一意孤行。現在摔在輿論上。很好。對以後的國人是個教訓。

就說這麽些吧。要過自己的生活去了。讀了新華社的文章很開心。洗洗睡了。
加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0:37
桑蘭是堅強的,那個年代很多人站在不說話行列,一個友好運動會的份量無足影響利益的眼球,她的所謂恩人是指定的,是拿錢辦事的,我所知道就有一位曾結為美國奧林匹克選拔賽做過大會醫務監督的中國人曾想要盡自己的專業運動醫學領域的知識技能提供無償援助,被有心拒之門外,可見一斑貓膩,不要站在所謂道德高地上下蹽跘,曆史就是被這些無聊虛偽的篡擬者開涮的。
幸運的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20:23
支持桑蘭!桑蘭錯就錯在出生在中國,又攤上這麽一對沒底線的奇葩的所謂的監護人!感謝桑蘭揭開了所謂監護人的醜惡嘴臉!
Buendi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17:32
支持和相信桑蘭。我相信她告的那些事一定不是空穴來風,但也可能並不是動機十分清楚的那種,比如挪墊一事,可能如前有網友猜是因為什麽貝魯在那裏晃了一下,不一定動了什麽但分了她的心。而強奸一事,也可能監護人家不小心真做有不妥之事。是媽媽的應該不會讓女兒去一個有單身兒子在的朋友家過夜吧,更何況是女兒是殘疾狀態還要住那麽久,有一些曖昧和小動作誰難保得了證?那個海明律師是個混蛋----沒辦法,忍不住要罵他。那個不好好保護受傷的小桑蘭,不從一開始就傾聽她的抱怨並積極涉入調查,再找個安全的監護人家,並積極幫助維護她權益的政府,本來就夠讓人生氣了。現在:還又出來折騰,也真想罵兩句--- 混蛋!
yaohu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14:37
在桑蘭問題上,同意八戒的觀點。桑蘭純粹是:no zuo, no die.
hotpinklad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12:40
惡心這個忘恩負義的白眼狼
老鯽魚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10:16
錯就錯在她選擇當公眾人物,參加公眾活動(也賺了很多真金白銀)。公眾人物受公眾點評,高調低調已由不得你。媒體幾十年的故事都要挖一挖。桑女士後半生做好準備!
chatroom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09:38
我們外人不會知道當事人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不過一個國家的口舌機構居然針對一位十幾歲就出國為國爭光而發生意外下肢癱瘓的運動員的多年的訴訟官司,片麵的不顧廉恥的引發對受害者的人身攻擊,就可見這個訴訟案件的黑幕有多深。
 
david567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05:43


這事兒新華社倒有人力精力跟蹤報道"澄清",那嘉漢林業的事兒呢? 中國政府都被加拿大政府指責包庇詐騙犯,怎麽新華社屁都沒放一個?

 
slus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02:08
桑蘭絕對是一個受害者,不管以後的細節如何,她是體製內外的受害者。至於恩人怎麽樣,天知道。
KikisMomm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9:00:11
桑蘭落得一生殘疾,為人做事不妥當, 甚或做出雇傭不道德律師亂告不理智的事情,法律自會有結論的。 中國的官方報紙在全國範圍內對這樣一個殘疾女子大規模的口誅筆伐有何必要?

希望國人對桑蘭持更加同情的態度, 說歸其,桑蘭作為殘疾人她的權益在中國這種大環境下很難被正當賦予, 她如果碰上好的律師境況應該會好的多吧。
pokemam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59:09
是她自己心地不善,見利忘義,說謊、誣陷。不能怪任何其他人。
sve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54:05
其實真相對我並不明朗,但我寧願選擇相信桑蘭,因為對另一方作為謊言媒體由於一貫的顛倒黑白已經毫無誠信可言。
企鵝雜談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47:19
但是,桑蘭在怎麽著,她沒有貪汙揮霍國家的錢。難道國家的喉舌閑到這種地步,不去挖貪官汙吏,專挑平頭老百姓欺負?
幸存者偏差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36:36
很明顯,這些咒罵桑蘭的大都是受雇傭的水軍。
途中燕子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35:51
熙來攘往和AZ說的有道理。
做人要對方思考。
假如你是她,你又如何呢?
假如她是你姐妹,你又說什麽呢?

為什麽現在這麽強悍的指責一個做過貢獻的殘疾人,當時為什麽不給她把保險理順呢?
就算沒撤墊子,有人晃了沒有?為什麽一個優秀的運動員動作能如此大的變形?

眼見不一定為實,角度不一樣。
強勢各方都沒有慈悲之心。
每天都是好晴天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32:47
沒錯,昨天那個文章我看了,絕大部分的留言是正麵。今天的情形明眼人一眼就看出端睨。


hira199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9:08
這也是我想問的。昨天有一篇有關桑蘭的文章,最開始的留言大多是為桑蘭說話的,後來才看見咒罵桑蘭的越來越多。我當時就在想,這些咒罵桑蘭的反應也太慢了。而且,正常人,不管是支持或不支持桑蘭的,發一兩條評論也就撤了。我們自己有自己的生活,誰能為這個已過去這麽久也不太有什麽改變的事花太多口舌精力。可咒罵桑蘭的ID,有興趣一直留言的還是有的。
昨天的那篇有關桑蘭的文章沒有上首頁。想看正能量的人們,也許可以去翻翻那一篇。



每天都是好晴天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6:57
今天怎麽啦?怎麽這條新聞這麽早發出來,大家一起床就看到這麽多負麵評論。
tiiannayuam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29:37
俺不支持桑蘭,也不對她的事發表評論。原因很簡單,不知道真實事實。但那些滿山遍野咒罵她詆毀她人格的人,你們是真TM可恥沒有道德底線。就不能極點口德,有一點教養,對自己不知道的事說幾句體麵話。所以,一句話,中國人普遍道德修養真低。無恥之徒太多了。
whodar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27:48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24:10 ---劉謝當年是受了中國體育總局的授權和委托,在美國擔任桑蘭的監護人的。他們自己的采訪視頻中,自己出示過授權書的。
桑蘭起訴他們,就是說他們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
靠譜!!!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24:10
---劉謝當年是受了中國體育總局的授權和委托,在美國擔任桑蘭的監護人的。他們自己的采訪視頻中,自己出示過授權書的。
桑蘭起訴他們,就是說他們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15:38 “恩人”是指所有曾經幫助過你的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就是中國人的道德觀。劉謝不是道德高尚的人,但無論如何是幫助過她的人是吧,這就是恩人的定義。
Kail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17:24
從幾歲就練體操,娃沒念過書,腦子簡單,就聽由壞人擺布了。
hira199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16:51
看來在我寫上一條評論時,已經有不願追隨新華社正統政見的其他人發言了。
道理不辯不明。除了當事人,我們都不會知道事實真相是什麽。但好在這兒還能發表不同意見。隻要不是被一方長期洗腦,普通人如我也大概能看出事實真相的一些痕跡。
我們是普通人,但還不是傻子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5:50
我就是一8卦的打醬油的。。。。
我可不覺得那監護人是什麽“恩人”。
要是她那“性侵”案在紐約開審,真能走到陪審團那一步的話,桑蘭還真不一定輸。不過她告的人在香港,那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azkaba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4:28
桑蘭不一定是撒謊,世界上壞人就那麽多,不過跟所有的壞人戰鬥太耗精力,應該選擇重點的一兩個。


我要說2015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4:17
又開始分析桑蘭有多下作了。到底要鬧...  查看完整評論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15:38
“恩人”是指所有曾經幫助過你的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這就是中國人的道德觀。劉謝不是道德高尚的人,但無論如何是幫助過她的人是吧,這就是恩人的定義。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10:22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5:50 我可不覺得那監護人是什麽“恩人”。要是她那“性侵”案在紐約開審,真能走到陪審團那一步的話,桑蘭還真不一定輸。

“恩人”是打官司前桑蘭對劉謝的稱呼。

你要是在美國打官司,說人是四千年前上帝用泥捏出來的,真能走到陪審團那一步的話,你還真不一定輸。
hira199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9:08
這也是我想問的。昨天有一篇有關桑蘭的文章,最開始的留言大多是為桑蘭說話的,後來才看見咒罵桑蘭的越來越多。我當時就在想,這些咒罵桑蘭的反應也太慢了。而且,正常人,不管是支持或不支持桑蘭的,發一兩條評論也就撤了。我們自己有自己的生活,誰能為這個已過去這麽久也不太有什麽改變的事花太多口舌精力。可咒罵桑蘭的ID,有興趣一直留言的還是有的。
昨天的那篇有關桑蘭的文章沒有上首頁。想看正能量的人們,也許可以去翻翻那一篇。



每天都是好晴天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6:57
今天怎麽啦?怎麽這條新聞這麽早發出來,大家一起床就看到這麽多負麵評論。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5:50
我就是一8卦的打醬油的。。。。

我可不覺得那監護人是什麽“恩人”。

要是她那“性侵”案在紐約開審,真能走到陪審團那一步的話,桑蘭還真不一定輸。不過她告的人在香港,那就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azkaban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4:28
桑蘭不一定是撒謊,世界上壞人就那麽多,不過跟所有的壞人戰鬥太耗精力,應該選擇重點的一兩個。
我要說2015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4:17
又開始分析桑蘭有多下作了。到底要鬧那樣?
madely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1:46
她最大的問題告自己的恩人,人要多下作才可能幹出這樣的缺德的事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8:00:14
哈哈,“劉謝俠肝憫傷殘“

桑蘭回國的時候,連自己有什麽保險,怎麽理賠都不知道。監護人後來也沒管她的保險,起碼人家回國前,應該給人問清楚吧。

從他們後來互相咬的情況來看,監護人也不知道她有些什麽保險,就是將將就就給她claim了一下。

這也太不負責了。。。。不好意思說自己是“恩人”吧。就算自己不想管,也要給人問問,交接清楚吧,最起碼國家體委是寫了授權書給監護人的(采訪監護人的視屏裏麵,監護人自己拿出來的)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9:27
whodar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3:20 哇!這裏有這麽多道德高尚的人,這個世界如此美好?我倒是不覺得桑蘭比誰低了。

桑蘭至少比八戒網友低。比別人不敢說。
我要說2015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8:49
知道了,桑蘭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唧唧歪歪那麽久。大家早都明白了。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7:28
大家誰的道德都不高尚,但道德有底線,你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沒有底線!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5:22
誰的主意也要她自己拍板定奪啊。小人當然會鼓動她,但她自己不知道這些人給她的恩情嗎?忘恩負義才是事情的根本原因。
whodar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3:20
哇!這裏有這麽多道德高尚的人,這個世界如此美好?我倒是不覺得桑蘭比誰低了。
大刀隊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3:08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3:39 

習X平的假博士學位,就不算撒謊了? 百花齊放變成引蛇出洞,就不是撒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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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什說伊拉克有大殺器不算撒謊。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1:51
城中良民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46:45 告這麽多單位和個人是尋死,猜測這是律師的主意

唐人街上海明忙,
害完翟田釣桑黃。
貪心經紀咬毒餌,
義無反顧撞南牆。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50:09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38:22 樓下說黃X害了她,我倒不覺得。

劉謝俠肝憫傷殘
拆門改道募善錢
黃健豪宅移民夢
遂令桑海共賊船
城中良民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46:45
分析得對,告這麽多單位和個人是尋死,猜測這是律師的主意
國境之南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45:10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此人無可救藥
yhr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41:45
別人早就忘了她和她那些事了,是她自己沒完沒了,搞得高潮迭起,莫名其妙,哈哈!新華社也是給讀者一個交代,憑什麽人家羅馬尼亞教練要受冤枉?欺負人家不看中文,哈哈,好笑!
mybell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39:34
找錯老公了
熙來熙往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38:22
樓下說黃X害了她,我倒不覺得。首先我也懷疑黃X跟她結婚的動機,但是:

1. 她跟黃X結婚以後,理清了跟美國保險公司的claim程序。以前,她的保險基本是處於沒人認真管的情況。起碼她現在知道如何跟保險打交道了,這對她後半生的護理,醫療,理賠,有了一個完整的保護。

2. 她有了自己的孩子。

從這兩點來看,就算黃X有什麽動機,將來飛了她什麽的,對她還是盡到了情誼二字的。
 
我要說2015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36:18
真TM無聊
四則舍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7:01
xiaoyuzi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14:02 都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慷慨雞昂的,有誰是完美的?

沒有人是完美的。南京徐壽蘭老太太也不是完美的。

但是美國不是中國,美國聯邦法院也不是南京鼓樓區法院。在中國濫訴不用付代價。在美國濫訴就要準備粉身碎骨。

桑蘭不是沒有機會道歉認錯。劉謝也說過,桑蘭可能隻是被人利用。邊令晶記者也問過,罵中國政府極權真是你的意思嗎?桑蘭義無反顧,說就是我的意思。

做人到此,無可救藥了。
學習旅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6:41
海明、桑蘭再有問題,畢竟是真心愛國的,向黴國社會充分展示了中國人的強硬風采。

反觀崇洋媚外破口大罵的各方毒yun輪,為國家民族做了什麽???
Singer888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5:14
不但不知道感恩,卻恩將仇報,漫天勒索的人不會不遭到大眾的唾棄。雇再多的水軍也沒有用。
美美安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3:02
為國爭光?
說白了運動員也不過是一種職業,謀生手段。
有多少從小練體育的窮孩子沒有等到出人頭地那一天就傷了殘了…有人可憐過他們嗎?
比起大多數的運動員和一般國人,桑蘭已經是不幸中的大幸了,還想要怎樣?
無德律師也不過是利用了她的貪婪。
她若知道感恩與知足本來可以過得很幸福。
LaoQ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1:34
Ding! 八戒! 

八戒 is my favorite commentator, open and down to the earth. 

Those who keep making fun of 八戒 are not even close to 八戒's smartness.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0:48
人無完人,做錯了也沒有什麽。既然已經結束了就恢複平靜就是了,但她自己卻沒完了,生怕大家忘了她,不斷的繼續咬人,這能怪誰?
老不正經的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20:31
趙老師說:“本來挺美好的一事兒,讓你這麽一說,變醜聞了”
·八戒·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14:10
世界上所有的人一開始都是非常同情這個不幸的女孩的,找保險公司、體操隊索賠也沒有錯。但是,做人要有底線,不能為了錢連自己的基本底線都出賣。打官司的時候自己已經不是小孩,應該懂得道德底線。無論律師怎麽忽悠,難道自己不知道誰是恩人誰是責任者嗎,放棄道德底線逮誰都咬才是桑蘭徹底墮落的標誌,這怪不得律師和丈夫,隻能怪她自己。自己心不正才會有小人推波助瀾。律師和丈夫都隻不過是一群小人而已。
xiaoyuzi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14:02
都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慷慨雞昂的,有誰是完美的?
842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13:43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53:41
她本來是一個單純的女孩,因不幸癱瘓博取了大眾同情,因國家需要獲取了極端榮譽。本來十幾年過去了,平靜無事,卻被一個心懷叵測的黃某看到有可利用的詐騙機會,借愛情攻勢蠱惑她打官司,妄圖天價不義之財,而她真就信了,做了,隻能說身癱不是最可怕,腦癱才是。
=====================================

+1. 確實是黃某害了她.
酒釀圓子羹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11:37
遭遇不幸,然後整天糾結於這不幸的事實,把自己的人生整個安置於不幸的漩渦中,更可悲的是為錢而出賣自己不幸的話題,那就是愚昧帶來的最大不幸
newsbb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9:39
這篇文章指出了幾個要點:
......
4。“她把身邊能告的都告了一遍,她與曾經的朋友、恩師全部決裂。”
5。“她在博客中多次控訴幾任保姆如何對自己不好。”

 
yhr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9:21
錯在她自己,把所有人都放在自己的對立麵,疑心生暗鬼,這個壞,那個壞,就她自己高大上,沒完沒了,新華社文章寫得很好,給她當頭一棒,是該醒醒了,你也不是聖人,別人也不欠你該你的,夠了,沒完沒了,糾纏不休,沒啥意思啊!
newsbb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8:45
這篇文章指出了幾個要點:
1。“在1998年的那場悲劇之後,社會各界都給予桑蘭極大的同情,有很多人伸出援手,桑蘭自己也用頑強的意誌和樂觀積極的形象打動了很多人。人們把掌聲、榮譽、工作機會都拋向了桑蘭……。如果沒有這樣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以及接下來無休無止的種種紛爭糾纏,相信很多人不會把對桑蘭悲慘過往的同情轉變為像對祥林嫂似的厭倦,而且對她的誠信產生質疑。”
2。“在過去的17年間,桑蘭在媒體和法庭上不停地指控貝魯撤墊子,卻從不提供任何證據。以這樣的方式來指控自己在生命危難之時第一個出手相救的人,是常人難以接受的。”
3。“最讓外界不解的,是針對在美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兩人的指控。桑蘭受傷後長期住在劉國生家中,在這個官司之前,桑蘭曾在很多公開場合都感謝過他們對自己的悉心照顧,“就像親人一樣”,沒想到,官司一開始就把“親人”推上被告席,這顯然是與中國人所推崇的知恩圖報的理念相違背的...  查看完整評論
grd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8:19
評論的確是個秀智商秀品德的地方,以後子女們找對象,還是問問那些未來親家的網名,查查都在網上說些什麽是非不分的內容,就知道這些孩子基本人生走向了。
newsbb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6:20
這篇文章指出了幾個要點:
1。“在1998年的那場悲劇之後,社會各界都給予桑蘭極大的同情,有很多人伸出援手,桑蘭自己也用頑強的意誌和樂觀積極的形象打動了很多人。人們把掌聲、榮譽、工作機會都拋向了桑蘭……一個滿足了大家各種各樣美好幻想和寄托的生活典範。到這時候為止,桑蘭的公眾形象幾乎都還是完美的。如果沒有這樣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以及接下來無休無止的種種紛爭糾纏,相信很多人不會把對桑蘭悲慘過往的同情轉變為像對祥林嫂似的厭倦,而且對她的誠信產生質疑。樹敵太多,最後的結果就是失道寡助。”
2。“在過去的17年間,桑蘭在媒體和法庭上不停地指控貝魯撤墊子,卻從不提供任何證據。以這樣的方式來指控自己在生命危難之時第一個出手相救的人,是常人難以接受的。”
3。“最讓外界不解的、到後來讓桑蘭陷入極大被動的,是針對在美監護人劉國生、謝曉虹夫婦兩人的指控。桑蘭受傷後長期住在劉國生家中,在這個官司之前,桑...  查看完整評論
BananaeEggs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3:39
習X平的假博士學位,就不算撒謊了? 百花齊放變成引蛇出洞,就不是撒謊了?
nova.nova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7:00:29

樓下那些虛偽的道德法官們, 


連最基本的人性都沒有.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55:58
除了她,攻擊她的包括謀體都偏故事。猜想。會害死人的。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53:41
robak32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12:23 

她就錯兩個地方。 一不知道誠信, 二不知道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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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還有一點,就是智力低下。

她本來是一個單純的女孩,因不幸癱瘓博取了大眾同情,因國家需要獲取了極端榮譽。本來十幾年過去了,平靜無事,卻被一個心懷叵測的黃某看到有可利用的詐騙機會,借愛情攻勢蠱惑她打官司,妄圖天價不義之財,而她真就信了,做了,隻能說身癱不是最可怕,腦癱才是。
stillsingl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50:14
她人生最大的錯誤就是嫁錯了狼。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8:45
希望可以證明說她是壞的,不是講一個故事。她昨天給了證明。
每天都是好晴天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6:57
今天怎麽啦?怎麽這條新聞這麽早發出來,大家一起床就看到這麽多負麵評論。
GuoLuke2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6:08
為啥海明的律師就可以照當?還有人敢用他?
楓林灣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4:31
她就錯兩個地方。 一不知道誠信, 二不知道廉恥

完全同意。再加上一條,她不知道法律是神聖不可褻瀆的。
dandelion0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3:42
用口水把她弄死,希望做休操那樣緊強。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3:18
文章說得很有道理,一個本來應該受到同情的女人,現在受到這麽多人的厭惡,完全是她自己沒有底線的行為造成的。評論裏的一些新ID,每個關於她的新聞裏都有,且論調都很類似,顯然是水軍。
grde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42:35
人,最怕不知道自己幾斤幾兩。自己的福報,孩子的福報,都這麽折騰盡了。
不管什麽目的,什麽客觀原因,這樣的經曆本都可以避免。
桑蘭,可惜了。
清如許1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37:15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21:26
一個來自平常人家的女兒,從小離開父母的疼愛,艱苦奮鬥為國爭光。今天有了不幸,國家應該維護她的利益,人民應該愛護她保護她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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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苦奮鬥為國爭光”,這是最大的笑話。搞競技"體育",金牌至上,動用全國的人力物力,不惜犧牲運動員的健康(甚至集體服用興奮劑),請問這是搞體育嗎?這和提高中國人民的健康水平有毛關係?你就是把天下的金牌全部納入囊中,又有卵用?前蘇聯垮台前,其金牌數屢屢超過美國,到該亡還是得亡,所有的金牌榮譽不過證明是驢糞球上的光澤罷了。
一品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35:52
應該都是那個律師搞出來的,桑的問題是太貪,經律師一慫恿就來個什麽都告。如果桑當時能付律師費,應該不會有後續問題了。
哢炸飛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24:07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21:26
一個來自平常人家的女兒,從小離開父母的疼愛,艱苦奮鬥為國爭光。今天有了不幸,國家應該維護她的利益,人民應該愛護她保護她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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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的不幸難道不是她自己造成的?
泥人城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22:53
當年她未成年,代表中國隊出戰,國家卻未購買全保險。中美互相推諉,一切後續由此產生。
笑薇.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21:26
一個來自平常人家的女兒,從小離開父母的疼愛,艱苦奮鬥為國爭光。今天有了不幸,國家應該維護她的利益,人民應該愛護她保護她才對。這要是你的女兒,你的姐妹,你又會怎樣?新聞機構無恥,不承擔責任的體育機構應該受到譴責,國家應該支持那個曾經為你爭光而受傷的孩子。拿桑蘭一事當做茶餘酒後談話資料的人,也設身處地,進行有良心的思考。
海外謀生者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17:49
真正的錯在她不該與體育當局犯倔叫板,就像當年的何智力一樣!
帶刺玫瑰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14:13
是她自己心地不善,見利忘義,說謊、誣陷。不能怪任何其他人。
robak328 發表評論於 2015-11-29 06:12:23
她就錯兩個地方。 一不知道誠信, 二不知道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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