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裏的女人
無名氏 (卜寧)
(1917年1月1日—2002年10月11日)
第 六 章
兩個星期後,我從棲霞山回來,朋友告訴我:黎薇與方某訂婚了。在舉行訂婚禮的一小時後,黎薇倒在她母親懷裏大哭,哭了很久很久,使一般人感到奇怪。 沒有幾天,我接到黎薇與方的喜柬,訂於一星期內結婚。地點在上海。 我隻托人送了一份禮品去,卻沒有參加婚禮。我不願去。也不敢去。怕臨時會發生意外的不幸。僅這樣,聽朋友說,在舉行婚禮時,她還昏厥了。但不久就被救醒了。大家都認為她有點神經失常。 結婚以後,他們到西湖度蜜月。以後的情形我就不很清楚了。隻聽人說,(這是一兩個月以後的事了),方某的出身其實並不好。他以前揚言父親幹什麽,兩個哥哥幹什麽,家裏如何如何,完全是吹牛,根本並無其事。他到法國隻是旅行了一次,並沒有進什麽軍事學校。他目前的階級其實隻是中校,經濟狀況還不如我。不僅如此,他為人處世,心術一向不正。過去他對我們那樣謙虛有禮,完全是裝出來的。他對黎薇,婚前是體貼備至,婚後卻顯出原形,異常專橫跋扈。舉一個例說,婚後第三天,為了一件小事,他就拍桌子摔碗,把薇罵了一頓。 為了這一婚姻,黎薇父母也很後悔。並且對我發了許多牢騷。我對他們能說什麽呢,除了暗暗在心中流淚!聽到這些消息後,我說不出的痛苦。我隻能連連歎息道: “我是受騙了,我是受騙了!我是受騙了!......” 說到這裏,我還得解釋一下。 當初陳院長介紹方給我時,陳與方像我和方一樣,也是新交。方知道陳和我很好。輾轉托人找陳。陳當時並不知道我與薇的真實情形,隻以為我們不過是普通師生關係,這才來托我幫忙。陳是我的前輩,素來很扶掖我,對於他的為人。我一向極佩服而信任,我總以為他介紹給我的人絕不會錯,沒想到他與方過去根本不認識。 再說到黎薇突然對我改變態度,那純粹是一種誤會。我介紹方給她,本為了她的幸福,她卻誤認為我是故意拋棄她,推開她。由於這一誤會。她才由愛轉恨,突然報複我。她憤而和方結婚,就是對我的一種報複。可是,天知道這一報複需要多大代價啊! 這以後兩年,他們在杭州,我在南京。一直沒有再見麵。也許她曾經來過南京,但始建卻沒有遇見過她,也沒有和她通過一封信,一個字,偶然從朋友處得到一點消息,隻知道她的狀況很不幸福而已。 抗戰以後,我到湖南工作,方在武漢,粵漢路交通雖很方便,但我們卻從沒有來往過。 在這兩三年中,我依然是孑然一身。所不同的是,我過去的種種理智色彩,現在是衝淡得多了。薇結婚以後,有一個時期,我過著極放蕩的生活。以我當時的條件,找女孩子原很容易。我盡可能沉醉在色情裏。不再作任何考慮。在這兩年內,和我發生肉體關係的女子,至少一打以上。我並不勉強她們。事先我會取得她們的同意。 對於過去,我不敢再想,我隻能沉浸在現實裏。不過,每當我從現實的官能快樂裏蘇醒時,“過去”就不免站在麵前,像一個老朋友。 薇的姿影常常浮現在我眼前。每當我獨自去玄武湖劃船時,一看見水上的蓮,蓮葉的倒影,我就不禁想起薇,以及暴風雨時我們在蓮葉中躲雨的那一幕。薇最愛戴薔薇花,春天我常常買一大束一大束的薔薇花,插在許多瓶裏,每個房間一瓶。沒有事,我獨自走過一個房間,一瓶瓶的觀賞著,且不斷用手撫摸,用嘴輕吻,一麵吻,一麵輕輕喚著薇的名字,喚著喚著,眼淚流滿了我的臉頰。我於是拿出琴,奏修佩爾脫的小夜曲以及孟特爾遜《音樂會曲》的第二樂章,這是薇最喜歡的兩支曲子。往日,每奏完這兩支曲子時,她一定遞兩塊巧克力在我嘴裏,接著是兩片美國柑子或脆梨,接著就是個甜吻,享受完了。我再開始奏。然而,現在盡管我奏一百遍,一千遍,身邊依然沒有第二個人,隻有我自己的影子孤獨的描畫在薔薇花上。 薇的生曰,是八月十五日。正是舊曆八月節。每到這一日,我就預備了許多別致的菜,都是薇愛吃的菜。像鮮筍黃燜雞,鯽魚湯,紅燒甲魚,宣威火腿炒雞蛋......。 為她備了一雙筷子一個碗,好像她就在我身邊似的。這樣,飯還沒有吃完,我又不禁流了淚。晚上,在明亮月光中,我奏了一夜的琴...... 薇給我繡製的枕頭,早已破了,我一直不換它,甚至很少洗它,怕把上麵的繡花洗破了。 薇送給我的一塊手帕,每晚睡覺,我總把它搭在眼睛上。從手帕上,我似乎還可以呼吸到薇的頭發的芬芳。 關於薇,我能說什麽呢? 抗戰那一年秋天,我在湖南長沙,有一天得到一個朋友從××縣城的來信。這位朋友在縣城山上的一個教會醫院工作。他告訴我。黎薇有了孕,住在院裏待產。這時某某縣城已淪陷,方獨自在武漢逍遙,一直就沒有把她帶走。 朋友又告訴我黎薇的生活情形: 她雖然就要生產,但一點也不願休息。醫生的勸告。她置若罔聞,每天大部分時間,都消磨在戶外。她成天滿山亂轉,轉來轉去,轉來轉去,仿佛貓團團追逐自己影子似的,神情異常淒苦。 朋友又說,他曾勸過她多次,叫她保重自己身子,但她始終隻是苦笑,一句話也不答。 朋友在信末要求我道: “黎小姐太淒寂太孤獨了,她需要安慰,她太需要安慰。你們過去是朋友,並且是師生,她平素最尊敬你,也最願意接受你的意見,希望你能給她一封信,勸勸她......” 接到這封信,我痛苦了許久。 我在一個公園裏徘徊了一天,不知怎樣才好。 終於,我花了一整夜時間,寫了一封信給她。信並不長,但塗抹得很厲害,寫了又改,改了又改,這樣,雖然忙了一夜,結果卻隻是一封短信。這封信我另用信封套好了,附在給朋友的信裏托他代轉。 信如下: “薇: 我絕沒有想到,在離開你三年後的今天,還能寫這樣一封信給你.我也絕沒有想到,三年後的今天,你會帶病獨自留在一個那樣偏僻孤獨的山上,沒有一個真朋友,沒有一個真親人。 當我看到××來信,得知你的近況以後,我能告訴你我的感覺嗎?——我在公園的一個鬆林裏徘徊了一天,回來時,你為我親手縫繡的那條藍地紅薔薇花的手帕,整個被眼淚浸透了,像剛從水裏撈起來似的。 你一定問我:‘這三年來,你在做什麽?’ 我隻能答複你兩個字:‘想你!’ 是的,這三年來,我沒有一天不想你。除了關於你的回憶,我生命裏再沒有什麽寶貴的存在。這三年來,我並不是在生活,而是在回憶。你所留下的那些發絲,那些薔薇花瓣,那些繡製的手帕,那些短箋,成為我唯一的安慰。我的一件白色綢襯衫上靠胸口處,曾被你的紅唇吻過,(還記得嗎,有一天晚上,你說要吻我的胸膛?)一直留著一朵鮮紅的唇膏痕跡,這襯衫我掛在壁上,從此沒有穿過,每天在床上醒來,一睜開眼,第一眼我就凝視上麵的紅色殘跡,...... 上麵的事,在三年後的今天,我本不願再對你說,也不該再對你說,但為了向你解剖我的心,為了掃除你對我的懷疑,我終於這樣說了,你不怪我嗎? 還記得嗎?在那些美麗的月夜,我常為你朗誦但丁的‘新生’詩篇?我常常告訴你:隻有但丁對琵亞特裏采的友誼,才是人世間最純真的友誼。這友誼滲透了但丁的一生,也滲透了他全部思想與事業,我雖然不是詩人,但我對你的友誼也正是這一種。太陽可以死,月亮可以毀滅,但我對你的友誼絕不會死,更不會毀滅。為了我們的友誼,為了我們過去的一段感情,我請求你答應我一件事:‘好好保重你自己!’我再重複一遍:‘好好保重你自己!’ 我的痛苦與快樂,全決定於你對我這一請求的態度。 信寫到這裏,我放下筆,為你奏了一曲‘夏季最後一朵玫瑰’,這是你最愛聽的曲子,我一麵奏,一麵低低呼喚了你兩聲,好像你就在我身邊。為了這一支曲子,為了我的呼喚,你也該答應我的請求。 我不能再寫下去了。我的沉默會告訴你更多東西。你一定會珍貴這些東西! 這封信發出後,一個月以後,我接到那位朋友的信。 信上告訴我:他把我的信轉給黎薇了,薇握住我的信時,雙手直顫抖,一看完信,她登時撕扯得粉碎,接著,跑到自己房裏,反鎖了門,整整一天沒有出來。 半年以後,我在香港,接到武漢一位朋友來信,說黎薇到武漢不久,有一天晚上由武昌渡江,突然從輪船上跳下江,幸而那天沒有大風浪,不久就被人撈救上來,現在還住在醫院裏,不久可望痊愈。 聽到這個消息,我的身子冷了半截,我的心髒幾乎停止跳動,我的血液幾乎停止流淌。 我渾身直發軟,在床上躺了一天,才能爬起來。 這一天晚上,我在海邊坐了一夜。 這以後,我再得不到黎薇的任何消息,因為我的行蹤不再固定。我在一個地方很少住半年以上。我的原有一點積蓄,再加上我的檢驗技術,足夠我維持生活而有餘。我利用經濟上的方便,周遊各地,到處差不多都有我從前的朋友,使我分外感到方便,我在香港住一些時,便跑到昆明,接著又到桂林,此後在重慶成都也住了許久,最後又到洛陽。這樣,六七年消磨過去了,在這六七年中,我沒有再回故鄉北平一次。 是六七年來,我唯一的一點痛苦,便是對黎薇的歉疚。我覺得我曾經做了一件最對不住她的事。我相信她現在正一直被痛苦所摧殘,所折磨,這是我所加給她的懲罰,但我並沒有權力加慮給她這種懲罰。我懲罰她,實在是我的最大罪過。 事隔多年,回想起從前的事,我這才明白當時的錯誤。無論從哪一方麵說,她當時都算愛我到極點。我和她的結合,實在是千該萬該。我當時的許多顧慮,以及我所認為的困難,其實並不如我所想的那樣嚴重。第一,黎薇父母如果知道我家裏已有妻室,自然會反對我和黎薇結合,但如果知道黎薇有非我不嫁的堅決意誌,他們最後必會成全我的,假如他們真愛自己女兒的話。否則,我們也不妨先行隱瞞他們一時,等到木已成舟,形成既成事實,再向他們宣布真相。再不然,我和薇遠走高飛,逃到一個極遠的地方,為了真正的幸福,我們什麽事情不能做呢?第二,說到社會的觀感,那是有彈性的。當我愈退讓時,社會勢力越顯得壯大,但當我進攻時,它就縮小了。社會和輿論為量是一種迷茫的存在。為它的茫然簾幕所恫嚇,人們常常因此放棄了許多東西,甚至許多寶貴的東西,其實它的內容很空虛,像一隻氣球,你隻要勇敢的戳幾個洞,它就泄了氣。特別像我和薇的事情。雖然多少有悖傳統常規,但並不算大逆不道,即使社會與朋友起初不諒,終於也會輕輕把我們放過去。第四,說到自我犧牲,現在想來,這更是可笑了。犧牲自己的結果,別人所得到的應該是幸福,假如所得到的是痛苦,就證明我的犧牲是一種錯誤。薇現在既然一直在痛苦中打滾,就證明我的英雄式的犧牲是最大的錯誤。 總乏,這一悲劇的產生,全然由於我的懦怯。假如我當時勇敢點,少理智點,結局絕不會像今日這樣慘。溯本窮源,一切一切,都得由我負責。大錯鑄成全然是我一個人的罪惡。 每一想到這裏,我就不禁感到痛苦。 我想:“我必須擺脫痛苦!我必須有機會能償還對薇的感情債。”。 我又想:“現在我終算明白過來了。我現在瞭然什麽是幸福了。時間並不算太遲,我和薇並不算太老,我們還可以重新取回幸福,恢複青春!我們還可以燃燒起感情,創造新的樂園!” 以上的思想,不斷盤旋在我的腦際,像一隻隻兀鷹。 一個秋天下午,我站在黃河岸上看水,落日以血紅的光描畫在水上,河水在紅豔豔的閃耀,波浪滾滾而下,好像是一條條金色巨蟒。我看著看著,一個決心突然產生了: “我必須去找薇!” 這一決定一產生。我的思想裏便閃射出一片光明,我想: 任何時候,隻要我去找薇,薇一定是屬於我的。她永遠隻能愛我,也永遠必須愛我,我是她生活裏唯一光亮,唯一陽光。沒有了我,這許多年來她才沉淪在痛苦裏,隻要我一出現,她的生活會立刻改觀。...... 我並且決定:這一次我不但勇敢,並且勇敢得極可怕。為了我們的幸福,我會犧牲一切:我的名譽,地位,人格,以及一切的一切。我隻要一個東西——幸福!這種幸福,年輕時我絲毫不加珍惜,隨著年齡增大,現在卻一天天珍惜了。 我於是想到我和薇的出走。我們會逃,逃,逃,逃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一個人跡罕至的地方。我們將隱居在那裏,消磨我們今後的幾十年。 這一天離開黃河岸時,我奏了一夜的琴,特別是孟特爾遜的音樂會曲,我重複奏了好幾遍。 離開薇十年以來,我第一次感到真正的歡樂。 因為我有了真正的希望。 ...... 這樣,在我與薇相別的第十年,我開始去找她,渴望和她會麵。 ...... 三天後,我離開洛陽,搭隴海車到西安,又轉乘公路車到重慶。從朋友的信上,我知道方在重慶。 到了重慶,好容易找到方,出乎意料的,薇竟不在了。三年前,他們就離婚了。方現在已和另外一個女子結婚,這個女子我看見了,長得極妖豔,年紀也很輕。 薇的離婚,使我感到說不出的興奮,一種強烈的希望的火燃遍我全身,我差一點沒喊出來:“啊,現在我終於得到你了!” 我打聽薇的住址,方說不清楚,他隻告訴我:薇的父母住在成都某處,如向成都打聽,一定可以得到薇的消息。 告辭了方,我在別的友人處探聽薇的離婚情形。他們告訴我,這次離婚,主動者是方。方是一個喜新厭舊的人,當年他追求薇,全然是一種虛榮,因為她是當時南京的著名美人,及至她年紀稍大,加之又有點神經失常,他便厭倦於她,終於拋棄於她,與一個比她年輕十幾歲的女子結婚了。薇所生的兩個孩子,早已死了,他們之間再沒有任何聯係。 聽了朋友的話,我又高興,又悲哀。高興的是:薇終於和她離開了,這樣,我和她之間再沒有障礙,悲哀的是:薇和方的結局是這樣的慘,這對薇未免是一個重大的打擊,在這打擊下,薇會怎樣痛苦呢?她的兩個孩子都死了,這又叫她怎樣淒傷?這樣想著,我想見薇的欲望,更加強烈了。我恨不得馬上變成一隻鳥,飛到她的麵前。 不久,我離開重慶,到了成都,很容易的,我找到薇的父母,大出於我的意料:薇並不在。她不僅不在家,也不在成都。他們會見我,驚喜之餘,又說不出的難過。我們談到薇的種種。這兩個老人都唏噓流淚,我安慰了他們一陣,終於問起薇的住址。他們起先不肯告訴我,說薇吩咐過他們,不許告訴任何人,經不住我苦苦請求。他們被我的真誠所感動。終於告訴我:薇在西康一個小縣裏教小學。她擇定那裏為永遠故鄉,隱姓埋名,不打算再出來了,所以才與一切人斷絕通訊。 聽了他們的話,我說不出的感到淒然。但是,也增加了我無窮勇氣與信心。我想:“隻有我能給她幸福,隻有我能拯救她出來。隻有我能叫她再生。” 兩個星期後,我終於搭車到了西康,公路車隻通康定,到了康定,我必須徒步走一星期,才能到達薇的那個小縣份。那是一個極偏僻的地方,一切交通工具都沒有,天氣好的時候,還有一種架子車,這時正是嚴冬,大雪鋪滿了道路,連架子車也沒有了。但我並不管這些,我仍然徒步前進,足足走了八天,才到達目的地。 當天下鄉是不可能了,我在縣城裏憩了一夜。第二天九點多鍾動身,路很遠,直走到下午才到。 天落雪,雪像白蝴蝶似的飛舞著,千千萬萬的撲下來,撲到樹上,撲到田野裏,撲到山穀裏,撲到我身上。這一片片雪給我以迷亂的感覺。我仿佛不是走在風雪裏,而是走在白色的夢裏。我一步一步向前走著,忘記了風,忘記了雪,也忘記了我自己。我隻有一個觀念沒有忘記,這觀念是:“我馬上就要與薇相遇了。”仗著這一熱火火的觀念。我才抵抗了四周的寒冷。西康地勢高亢,冬季特別寒冷,這時至少有零下十度。 當我到達那座小學時,雪還沒有住。這是一個星期日,學校裏靜極了,好像是一池死水。雪的飛舞更叫校園內添了無限淒寂,這時我渾身上下都是雪,幾乎變成了一個銀人。 當我的身形出現時,那個門房吃了一驚,他絕沒有想到:在這樣的大雪天,還會從天上飛下我這樣的不速之客。 我告訴他:找黎薇。 他搖搖頭,說沒有這個人。 我形容了許久,他才恍然大悟: “你是說李丹小姐嗎?是不是從成都來的那一位?” 我點點頭。 “您自己直接進去吧,她現在正在靠東的那個教室呢。” 我聽他這樣說,頭也不回的直向裏麵走去。我這時的感情興奮到極點,我一麵走,一麵想:“我和薇快有十年不見了。這十年來,她究竟變成什麽樣子呢?我千辛萬苦,花了三四月的工夫,跋涉萬裏路來找她,她作何感想呢?假使我事先不通知她,徑直進去,突然出現在她麵前,她會驚訝到什麽程度呢?” 想著想著,我的心“卜卜”跳起來。我的血液急速奔流著。我滿身都是熱辣辣的汗。我似乎不是在走路,而是在飛,飛,往火裏飛,往大海裏飛,往高山上飛,往深淵裏飛,在極歡快中,夾雜著極大的恐怖。 奇怪,我這時雖然衝動到極點,但頭腦卻特別冷靜,說不出的冷,冷,冷,...... 我當真輕輕走著,神色一點不慌張。我第一次感到:一個人在最緊張時,往往最安靜,最不緊張。 我終於走到一條長回廊上了,我站在廊盡頭處,向靠東的那個教室望去!——我全身的血湧到臉上。 你們說我看見了什麽? 黎薇! 是的,黎薇! 我看見黎薇! 還沒有看兩眼,我渾身就抖顫起來。我問我自己:“這是薇嗎?”我又回答自己:“這不是薇! 這絕不是薇!這絕不是薇!”離我眼前約有兩三丈遠的那個女子。絕不是薇!絕不是薇!這女子穿著厚厚棉袍,外罩一件粗藍布長衫,頸上裹著厚厚圍巾,全身顯得很臃腫笨重,脊背也有點駝。她的臉上沒有一點脂粉,皮膚很白淨,卻充滿了皺紋。她的眼睛黯淡無光,閃射出一股死沉沉的氣味。她的頭發梳成一個圓髻,極簡單的懸在腦後,發絲至少有一半已經花白,從外表看來,這女子至少已有五十左右,蒼老極了。她現在正靜靜地坐在教室門口,身子也不動,像一尊銅像,隻不時輕咳著。在她的腳旁,一邊是一隻大黃貓,另一邊是一隻小小黑白花狗。她的兩手放在它們背上,不時輕輕撫摸著,一麵撫摸,一麵眺望紛紛的雪花,臉上充滿沉思意味。 她的整個形態,使我聯想起一個死亡的星球:沒有光,沒有熱,沒有運動,沒有力,所有的隻是又黑暗又空虛的一片,如果宇宙間真有世紀末日,她正是末日的象征,可怕極了! 隻有她的清秀的臉輪廓,叫我依稀辨出她是薇。此外再沒有她舊日的標記了。 我不動,一直怔怔望她,看她對我什麽表示, 約莫幾分鍾後,她偶然抬起頭來,對我這邊望一眼,但旋即又把臉轉過去,依舊茫茫然瞭望飛雪。她不認識我了。也難怪!我這時裝束,實在就無法叫她識別。我穿一件羊皮袍子,外麵加了件黑大衣,大衣領子高高豎著,包裹了半個臉,一頂黑色大呢帽齊眉壓住,遮去了小半個臉,連眼睛幾乎也隱藏在帽簷下。 我用手巾拭幹眼淚,穿過天井,終於走到黎薇身邊了。 我輕輕問: “你認識我麽?” 她慢慢抬起頭,迷茫的望了我一下。輕輕搖搖頭,極遲慢的道:“不。” (我相信我的臉孔也改變的很厲害,叫她無法認識了。) 我把呢帽揭下來,把大衣領子放下來,露出整個的臉,用比較沉重的聲音道: 她用死沉沉的眼睛望了我許久,終於又搖搖頭,用極慢極慢的聲音道: “不認識。” “真不認識?” 她並不回答我,卻輕輕道: “阿咪,回來!” 不知何時起,那隻大黃貓跑到院子裏,她走過去,把它捉回來。她把它抱在懷裏,輕輕搖著道: “阿咪,乖!聽話!......聽話有魚吃!......” 搖著搖著,她臉上浮出一種極空虛的苦笑。在她的動作裏,充滿了老年人的寂寞,空虛,與僵硬。 望著她這樣,我的眼淚止不住流下來。我再也忍不住了。我一把抓住她的手,用最激情的聲音道: “薇,薇,你忘了我嗎?我是聖提,聖提,你的聖提!你怎麽能忘記我?你怎麽能忘記你的聖提?你怎麽能忘記你的聖提?......” 我的聲音多少給了她一點影響,她怔怔望了我許久,死沉沉的眼睛裏透了點活氣,她輕輕喃喃道: “聖——提。......聖——提——聖提!......這兩個字好熟啊!......讓我想想看!......” 她睜大眼睛,傻傻望了我許久,臉上顯出一種古怪的顏色。她終於極平靜的輕輕道: “哦,你就是聖提!你過去不是我的朋友嗎?” 她用兩手捧著腦袋沉思,皺緊眉頭,似乎努力在回憶什麽,找回什麽。接著,她輕輕咳著,茫然道: “哦,這似乎是許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有過一個朋友叫做聖提,他和我很好。” “聖提就是你麽?唔,你現在為什麽這樣醜?我記得你從前是很好看的。......唔,唔,我想起來了:你衰老了,你頭上花白了一半。”她摸摸自己頭發,輕輕歎息道:“唔,我也老了。我的頭發也白了。”停了停,她又歎息道:“咳,我們都老了!” 聽了她的話,我不禁打了一個寒噤,全身像掉在冰裏,冷極了!冷得叫我幾乎成為一個冰人。猛一抬頭,在教室的玻璃窗上,我突然看見自己的臉孔與身形。我算第一次正式注意到:我的頭發確已花白了大半。我的兩鬢與胡須也發銀灰色。我的臉上充滿了皺紋,我的脊背也有點弓曲。望著望著,我吃了一驚: “我竟老得這樣厲害了?——” 從我外形看起來,我絕不像一個四十幾歲的人,我至少己有五十多歲。 我喃喃重複著她的話:“我們都老了。......我們都老了。......我們都老了。......” 奇怪,在這短短幾分鍾間,我仿佛經曆了一百年的大變化,我來時的一切熱烈欲望突然都消失了。但我仍勉強掙紮著。我突然跪在她麵前,流著眼淚道: “薇,你能饒恕我從前的一切麽?” 她輕輕撫摸我的頭發,怔了許人,似乎在回憶什麽,思索什麽,捕捉什麽。終於她輕輕說了四個字: “我饒恕你。” 接著她又輕輕歎息,喃喃說了六個字: “事情本來如此。” 感到她的撫摸,我的勇氣又漸漸抬起來。我想,我既然來了,還是把一切告訴她吧。我於是跪在她麵前,源源本本,詳詳細細,把我這一次的來意告訴她。最後,我堅決的向她表示:我願意永遠和她在一起,不再分開。 我這些如火如荼的言語,似乎給了她一點影響,有好幾次,她的慘白臉上閃出紅光。 但是,聽完了所有的話,她不斷搖頭,輕輕咳著,用低沉暗啞的聲音,隻簡單的重複下麵幾句話: “遲了!......遲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過去的已經過去了。......” 接著,她溫柔的道: “我們何必談這些怪話呢?......來看看我的阿咪吧,她不是一隻可愛的貓嗎?......瞧,她的綠眼睛在望我們了。......”她用手輕輕拍著貓身子,低低道:“阿咪,乖,聽話!......聽話有魚吃......” 接著,她又把小狗介紹給我,要我注意它的耳朵形狀...... 她的言語與動作叫我發了癡,我說不出話。我隻能跪在地上,讓眼淚一滴滴的滴到地上。 偶然間,她抬起頭來,似乎發現我的眼淚,她像拍小黃貓似的,輕輕拍著我的肩膀道: “好孩子。......不要哭。......眼淚是不好隨便流的。......眼淚會流幹的。......” “唉,老了。......老了。......老了。......” 聽了她的話,我終於站起來,我發生了一個最強然的欲望:逃!是的,逃,我必須逃,我必須逃,我不能再留在這裏。這裏並沒有我的薇,這裏所有的隻是一座墳墓。一個黑暗深淵。我再留下去,我會瘋狂的,我必須離開她,馬上離開她。 這樣想著,我終於抓住她的手,深沉的道: “薇,我走了,你好好——保——重——” 底下的話我再說不出來,我的喉管梗塞了,我的眼淚簌簌流下來。 她聽了我的話,並不站起來,隻輕輕咳著,低低的溫柔的道: “你走了嗎?......好好走!......我不送你了。......我不能站起來,我的小花在我懷裏睡著了。......” 我用最深沉的眼睛,對她注視了最後一眼,仿佛是注視一個死屍,一片冰塊,一段枯木。 臨離開院落時,我還聽見她的叮囑聲音: “好好走啊!......小心路不好走!......” 經過門房時,我向他探詢了一點黎薇的情形。他說她在這裏麵隻是閑住,並沒有教書。事實上她也不能教書。她的身體很衰弱,腦子常常也不清楚。她有時偶然也教孩子認幾個字,但那得看她的興致。她似乎不願意教孩子什麽,她倒喜歡給孩子洗洗臉,補補衣服,照料他們的病。 他又告訴我,她到這裏快三年了,沒有給外麵通過一封信,外麵也不曾來什麽信。一年裏偶然從她父母那裏來五六封信,她既不複,也並不拆開,卻隨便丟到床下,床下現在至少積了十幾封信了。 聽了門房的話,我除了渾身發抖,心裏想逃走外,再沒有第三個感覺。 這時已是下午三點多鍾了。我不顧一切。離開這個學校。借著雪光,我連夜趕進縣城,不久到了康定,搭車到成都又轉回洛陽。 離開薇以後,一天天的,我的生活改變得很厲害。我再不像從前那樣考究穿著,注重飲食了。我對於粗衣粗布的愛好,遠過於綢緞綾羅和毛織品。從粗茶淡飯裏,我發現了比山珍海味更深的滋味。從白開水裏,我嚐出比咖啡紅茶還濃還厚的味道。不用說,汽車和磨特卡早沒有了。就是有,我現在也不願坐了。我覺得徒步比什麽都好,都強。夜晚,沒有事,在燈影模糊的街上作一個短短散步,這快樂遠勝過汽車兜風。 我依然繼續拉提琴,它幾乎是我生活中唯一安慰。但我從不參加集會,也不開個人音樂會,更沒有教授過學生。我甚至厭惡有人聽我奏琴。我對於樂曲的興趣,也發生了大變化,我不再愛貝多芬和塞拉色特的大曲子。我絕少奏它們,討我喜歡的隻是一些最小最小的曲子,特別是一些無名作者的民歌。像《甜蜜家庭》、《搖籃曲》一類孩子式的歌謠所給予我的沉醉,遠超過巴格尼尼和孟特爾遜的《音樂會曲》。一天天的,在這些小曲子裏,我發現到燦爛輝煌的寶藏。曲子越簡單,我越覺得它深刻動人。 偶然想起薇,我隻感到一種又酸痛隻甜蜜的刺激,像一杯恰好的酒,不太濃,也不太淡,剛好叫我微醉。我常常陶醉在這種微醉裏,藉它來裝飾我的生活,點綴我的思想,調劑我的寂寞。 一個問題有時閃過我的腦際: “薇為什麽變成這樣呢?薇為什麽對我這樣呢?” 我的解答不外兩種,一種是:她有意裝作如此,對我報複。一種是:她並不是有意裝作,她確實如此,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會變成如此。這十年的痛苦抵得上一百年,早把她整個壓扁了。 不管是有意無意,悲劇反正命定了! 在洛陽不久,我就變賣了一切,來到華山,準備把我殘餘的生命交給大自然。“我”本來自大自然,現在再交還它,也實在是千該萬該。也隻有在她身邊,我才能得到一點慰籍。 這樣,我的一部分生命便消磨在華山。 在華山住了些時,我偶然讀《華北新聞》,看到《北極風情畫》,我覺得還有點意思。一直看完了,看到那位怪客最後一段話——他多年在人生大海翻滾後的唯一結晶,更引起我無限感慨。我認為你——無名氏先生,倒也是一個怪有趣的人,一個專門在人海裏捕捉波浪的人。所以很願意把我心頭的一點秘密托付給你。這點秘密,隨你怎樣措置都行。在向你發泄這點秘密後,我要到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我沒有忘記現在是抗戰,我也該做點事情。)去辦一件重要事情。今後我是再不會回來了。我們也不會相見了。從我這點秘密裏,我希望你能多少得到一點“東西”,這點“東西”或許對你的寫作有點幫助。 最後,我要仿效《北極風情畫》上那怪客的最後的話,對你說出最後的話——也是我在人生大海裏所捕得的僅有四尾小魚(我在這大海裏捕了四十多年魚,隻捕得這四條): 第一條魚——當幸福在你身邊時,你並不知道她,也不珍惜她。當你知道她,珍惜她,尋找她時,她已經沒有了!也再找不到了。 第二條魚——為別人犧牲太大了,別人不僅不會得到幸福,反而得到痛苦。 第四條魚——真正的幸福是刹那的,短暫的,不是永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