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生涯的最後一年,我主審了一個大規模舞弊和欺詐案件中的上百個案子,其中涉及到聖荷西移民局裏的一位高階移民官。他夥同韓裔“顧問”為韓裔申請者發出了275例不合規定的綠卡,同時也牽涉到來自48個家庭的親屬移民。他因此受到起訴,並被裁定犯有合謀欺詐罪。隨後,所有經他而得到綠卡的韓國人都被置於遞解出境的程序之中。有意思的是,這位被定有罪的移民局官員竟然作為聯邦政府的證人出現在我的法庭。此外,移民局的調查人員也出庭作證,對他們如何調查此案的過程作了說明。我由此確信,此案所涉及的絕大多數家庭成員,即那些妻子和孩子們很可能並不知道他們的綠卡不是合法所得。而是這些丈夫們心懷不軌,與那些“顧問”合夥賄賂政府官員。
一位韓裔的樸律師在我的法庭上代理這些涉案家庭。他受理了總共275例案件中的141例。起初他並不是一位移民律師。但是由於住在聖克拉拉,他發現自己離“犯罪現場”很近,而且很多家庭都來尋求他的幫助。其實他本人也有過一段難以忘懷的移民經曆。
樸於1972年作為移民來到美國,當時隻有十二歲。他的爺爺在韓國曾是釀酒業的巨頭。根據樸的描述,他出生在一個豪宅,家裏有仆人,出入有豪車和司機。由於受到政治陷害,他爺爺的企業遭遇破產,隨後全家來到美國從頭開始新的生活。在美國,他們是一家四代,即他的爺爺,父親,他以及他十幾歲的兒子。他的太太目前在他位於聖克拉拉的律師事務所裏工作。
據樸講,他們初到時住在舊金山位於滕德羅因街區的一個狹小的公寓裏。他送過報紙,隨後又出海打了兩年漁,期間他加入了一個由亞裔青少年組成的摩托車團夥。再後來,他加入了一個更為暴力的團夥:美國空軍第81師,駐紮在北卡的布拉格堡。他在那裏呆了兩年,隨後返回了灣區並從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畢業。之後他在矽穀安頓下來,並開始受理韓裔商人的案子。
在我審理的這些案子中帶領政府團隊作為控方的是一位很有能力的年輕律師彼得。在聽證過程中,他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不僅有著豐富的訴訟技巧,同時也能對案件中涉及到人道主義的部分給予關注。彼得大學期間在伯克利學的是政治學,隨後的兩年他加入和平組織來到瓜地馬拉。回到美國後他在弗吉尼亞大學的法學院拿到法律學位,其間他曾任學校《國際法雜誌》的編輯。協助彼得處理這些案件的是來自移民和海關總署的艾丁格律師。
案件中的主要被告人撒斯泰爾先生在被捕前是一位在移民局工作了二十年的移民官。在聽證過程中,他的聲音很低但語調平和。盡管在法庭上為政府出庭作證是他認罪協議的一部分,並且將多次出庭,但當他第一次出庭時仍顯得很不情願。被捕時他是聖荷西移民局的一個部門領導,手下有五位移民官。他對每一個簽證和綠卡的申請案都握有生殺大權,無需再上一級領導的監管。
根據他的證詞,從1986年他就開始接受賄賂並不按程序就批準了一些綠卡申請。他有兩位韓裔“合夥人”。每一位申請者需繳三萬美元,他獲得其中的一半。他為此偽造文件並附上相應的A號碼。而這些號碼就堂而皇之的進入到了移民局的係統。他和他的客戶在“合夥人”的家裏或旅館裏見麵。這些客戶交給他填寫的極為簡單的申請表格,而他則負責把綠卡寄到客戶的家裏。所有親身經曆過移民過程的人都知道,一個完整的申請過程需要申請者提供大量的文件,包括健康報告以及提供指紋以利政府進行背景調查。但是這些過程都被他免掉了。他把收到的文件隨後存放在自己的車庫裏。
早在1994年,撒斯泰爾先生就聽到風聲,得知調查總長辦公室正在對他進行調查。神奇的是那一次他竟然逃過一劫。但他最終還是受到起訴並被裁定有罪。94年他得知政府開始對他進行調查後,決定采取行動保護自己。他用手抄寫了一個名單,包括了所有經他手而不當獲得綠卡的人。每一個人的名字旁都附有相應的A號碼。隨後在後院他把所有的文件都焚燒銷毀掉。在第一次調查期間,他曾谘詢過一位刑事律師,並把一份名單的拷貝留給了這位律師。他從未解釋為什麽要保留這樣一份名單。但在他受到起訴之後,這份名單顯然成為他和政府就認罪協議而討價還價的寶貴籌碼。他最終因為同意為政府作證而少蹲了很多年的牢。
撒斯泰爾和他的四位同夥被裁定犯有合謀作弊的罪行,而他的同夥又被判有賄賂政府官員罪。在聯邦的刑事法庭上撒斯泰爾作為政府的證人為指控他的同夥出庭作證。
接下來,國土安全部特別幹員布朗女士坐到了證人席。她對名單中的所有人都進行了調查,並在證詞中對調查過程做了說明。她於1991年加入移民局成為調查人員,在作證時已成為資深調查員。這是一位身材健壯的女士,有著一頭金褐色混雜的頭發,看上去很嚴肅。有這種人在國土安全部工作來保衛國家,給你一種令人放心的感覺。
她說道,移民局於2002年作了部署以跟蹤名單上的每一個人。為了掌控這些人,她們為機場的檢查人員提供了一份名單。這樣任何一位名單上的人從韓國探親回到美國時,係統將自動警示,檢查人員隨後對其進行盤查。這正是出現在我的法庭上的一個韓國家庭所經曆的。這一家人從韓國回到美國時在機場被攔了下來,並為機場的檢查人員做了筆錄。他們被告知接下來移民局將擇日和他們麵談。2003年4月崔先生和他的太太接受了布朗女士的偵訊。
在接受布朗女士的偵訊時,崔先生告知他在由他的侄子所擁有的一家咖啡店做廚師。他解釋道,他的綠卡是通過職業移民途徑而獲得的,在其申請過程中已向移民局遞交了完整的申請資料。他聲稱在韓國他是一位商人,並在那裏擁有很大的房地產。然而,他卻沒留有在申請過程中遞交給移民局任何文件的備份。
他給布朗女士的供詞和他在機場的筆錄有很大的不同,而在法庭上為自己作證時他又給出了第三個版本。他於1991年來到美國,斷斷續續地在幾個餐館零星地做過廚師或打雜。他承認接受布朗女士偵訊時,他在宣誓後說了謊。他供認,一直以來他隻是私底下在一些餐館打些零工,以償還來美國時欠下的債。為了獲得綠卡,他已經為自己,太太和兩個孩子一共付了六萬美元,包括頭款的三萬。而他的綠卡則是按照他作為E簽證的投資人而簽發的,按規定他應在美國至少投資一百萬並建立一個新公司。無論是在機場,在布朗女士偵訊過程中,還是在我的法庭上,他提供的三份證詞沒有一份可以證明,作為一個打零工的廚師,他具備百萬美元投資人的資格並進而獲得綠卡。此外,崔先生聲稱自己是一個精明的商人,並在他的生意中使用大量的現金但又沒有留下任何交易記錄,隨後解釋這是因為受到撒斯泰爾同夥的欺騙,這種說法完全不能令人接受。
聽證會持續了三天。這期間,崔先生迷人的妻子以及兩個麵目清秀的十幾歲的孩子,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一直坐在法庭裏。他們看上去堅信她們的丈夫或父親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相反是那位不擇手段的韓國同胞把他們的親人騙了。
樸律師在辯論中指出,他的客戶是無辜的,隻是受了壞人的騙。很明顯,在另一個因工作簽證而拿到綠卡的案件裏他會采用同樣的說法。我很同情那位妻子和孩子們。這些生長在美國並生活在美國夢中的孩子很可能無法想象他們的父親是一個騙子。來到美國的時候他們還隻是嬰兒,而現在他們已到了快上大學的年齡了。但我對他們的父親毫無好感。他被勒令離開美國。
我和政府的檢察官彼得都同意,這位妻子和兩個孩子是無辜的,他們並不知曉這位父親的肮髒勾當。因此,我沒有勒令他們離開美國,而是讓他們選擇自動離境。這樣他們就不會有被遞解出境的記錄,對他們未來回到美國不會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