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的刑罰是人自由犯罪選擇離開上帝的後果,它的存在不是前因,不是上帝主動性的強加,不能因此而否定上帝的慈愛。
人對地獄的認知參雜了人性粗糙的教導與辯駁,情感的牽連與杯葛,以至於我們無法接受它是宇宙安穏的基因,任何教義帶著人意,將失去超然的啟示與奧秘。
誰是因為地獄的刑罰而相信上帝呢?不是因為承認自己的罪犯與無力自我挽回才接受主耶穌基督的拯救嗎?出於對刑罰的害怕而接受真理,我們不會愛上帝,祂好似手裡拿著刀要我們順服祂。
我們隻是隱約知道世界的終局,卻要在有限的人生中斷定地獄刑罰的是非對錯,以至迷失在熊熊的黑火當中,如瞎子在迷茫的道路行走。
信靠創始承終的上帝是我們唯一的出路,在信的人凡事都能,都有盼望,都有平安,都有喜樂,直到永遠,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