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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迪文:紅塵萬丈三杯酒,功業千年一品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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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分立怎樣叩開了多元和諧社會的大門?

(2016-05-17 16:48:39) 下一個

[原創] 三權分立怎樣開了多元和諧社會的大門?

- 1688年英國光榮革命啟示錄

史迪文

    世界政治史一波波,一幕幕漂移過去,三權分立聳立其間。在其前,籠蓋全球的普世價值是“君權神授”,專製主義;在其後,西方民主巨輪從大不列顛島揚帆起航,全世界各國的專製皇冠紛紛落地。在其前,有朝代,無國家;在其後,有國家,無朝代。這就是學者們所謂的“劃時代”!

    三權分立誕生之際,英國麵臨著一個世界曆史的中心課題:即政治係統如何應對商品經濟引發的社會大係統的多元化挑戰。

    在當時英國的社會經濟係統中,自給自足的一元化的封建莊園經濟在低迷中徘徊,步步衰落,取而代之的多元化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卻風起雲湧,高歌猛進;在社會意識形態係統中,一元化的羅馬天主教庭統治紛崩離析,英國國王操控的國教舉步為艱,多元化的各種清教組織卻遍地開花,風生水起。當經濟係統,意識形態係統已經多元化了,政治係統仍然囿守著傳統的一元化的專製主義模式,必然導致一元政治係統與多元社會係統的激烈對撞,這就是本文所說的 “結構性政治危機”。

    "結構性政治危機”在世界曆史上是一道奇特的景觀,也是一種普遍現象。當一個國家的經濟係統從壟斷走向自由,當社會經濟係統中的自由因子達到了一定數量,達到了邊界條件,導致了多元社會對一元化政治係統的怒濤般的抗爭和社會政治危機的烈性爆發。比如,1640年的英國革命,1789年的法國革命,1848年的歐洲革命,1905和1917年的俄國革命,以及1911年中國的辛亥革命。在筆者看來,1989年震驚世界的六四天安門事件同樣是在這一曆史坐標點上引爆的。

    英國資產階級先行者經曆了異常艱難的曆史跋涉,才終於跨越了這樣一種社會係統分娩的痙攣,這樣一種社會曆史轉型的陣痛,渡過了所謂的“結構性政治危機”。由此脫穎而出的三權分立政體,是一種與多元化商品經濟社會相協調、相伴生、相匹配的多元化的民主政體。

    今天,我們作為當代中國“結構性政治危機”的親曆者,用社會係統論控製論的望遠鏡遙望1688年光榮革命,透視一個全新的社會係統結構的萌誕,透視其民主和法治魔力四射的運行機製,不由得不目炫神迷,歎為觀止。

 

       一 商品經濟與西歐社會係統結構的多元之舞

    在中世紀歐洲的封建莊園經濟中,一切權力源於土地的壟斷。 這種封建模式的經濟權力係統是靜態的、封閉的、一元的和等級製的。國王把爵位和土地分封給各級封建領主。封建領主和廣大農奴之間的權力關係是以上禦下的人身依附關係。大大小小的封建莊園星羅棋布在歐洲大陸和英倫三島,它們是自給自足的經濟共同體。莊園與莊園之間,鮮有水平方向的經濟流動。

    在西歐封建諸國的群峰中,聳立著羅馬教皇國。它的一元化神權控製體係伸展到各個封建國家的大小莊園中。這是中世紀歐洲跨國的宗教意識形態係統。

    世界近代史的起步是與社會分工係統的逐步展開為導向的。社會分工與市場伴生,推動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從封建自然經濟係統中奪路而出,由涓涓溪流到波瀾疊起,橫掃歐洲大陸及英倫三島。在風起雲湧的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大潮中,金錢一步步取代土地,成為一切權力之源。

    以英國史為例。封建末世經濟危機的狂猛風暴將舊日封建領主的土地的權力掃蕩一空。為了填補巨大財政窟窿,教會和英國王室不得不大量拍賣土地。到1558年伊麗莎白女王繼位,3/4的教會土地已經轉入私人名下;到1640年英國革命前夕,英國王室的土地也僅僅剩下1/4。以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為依托的新興資產者一躍而成為社會的新主人。他們手中揮舞的權杖已經不再是土地的壟斷權,而是金錢及其轉化形態-資本。正如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指出的,對於資產階級來說,貨幣是“一切權力中的權力”。

    這種新興的市場經濟的權力係統是動態的,開放的,多元的。哪裏有利潤,商業大潮就湧向哪裏。利益不同的人們在市場中組成各式各樣的社會利益集團,既彼此競爭又相互攜手。有錢,就有權。以金錢為中心,市場經濟大係統形成一道道亮麗的多元化的社會風景線。

    市場經濟係統最醒目的權力特征,是它的平等性。“等價交換”,是商品經濟的黃金法則。買方和賣方相互需要,願買才能願買。在合理的市場結構裏,誰也不應當把個人意誌單方向地強加給對方。市場經濟所展示的權力結構,是相互的,對等的。

    曆史深刻地表明,商品經濟係統與中世紀封建等級製的社會上層建築,在係統本質上是不兼容的。就商言商,以平等的身份搞等價交換,是幹淨的市場,健康的市場。站在封建等級製的台階上以上淩下地插手商品經濟,甚至把等級係統本身也化為金錢買賣的商品,是特權之源,壟斷之源,腐敗之源。當平等結構的市場經濟係統遭遇不平等的等級製金字塔,係統的腐敗如黑色瘟疫般滋肆蔓延。世界近代史上的歐洲,(一如今日之中國),到處是權錢交易的宴席,到處是不受節製的封建特權與金錢的狂歡。

    平等的,多元化的新興資本主義商品經濟係統與封建等級金字塔係統的首次對決,發生在十六世紀西方宗教意識形態的太空。

    1517年10月31日,世界曆史的聚光燈聚焦在德國維騰堡教堂:一位勇敢的年青教士馬丁.路德,在教堂大門上張貼了一張挑戰腐敗的神學大字報:“95條論綱:論贖罪卷的權力和效力”。贖罪卷是把宗教權力轉化為金錢的典型案例。這種戴著上帝麵具的來自最高宗教權威的權錢交易激怒了正直的馬丁.路德,他在“95條論綱”裏旁征博引,從神學經典上論證教皇的所謂的贖罪卷的神效是荒誕的和站不住腳的。憑籍16世紀歐洲的信息網絡係統技術印刷術,“95條論綱”在兩周內傳遍德國,四周後各種譯文傳遍全西歐。

    驚恐萬端的教皇裏奧十世將馬丁.路德革除教籍。倔強的馬丁.路德隨即和教廷正式決裂,向羅馬教皇的最高宗教權威發起震撼歐洲的曆史性挑戰。

    馬丁.路德把批判的鋒芒指向天主教的精神控製基石:如何得到上帝的祝福。他斷然聲稱,人,僅僅憑籍信仰,就可以在上帝麵前成為義人。這就把羅馬教廷的宗教等級係統拋到九霄雲外。馬丁.路德又把閉鎖在拉丁文中的聖經翻譯為人民的語言,這就使每個人都可以通過聖經與上帝交談。

    這是一個人的革命。站在馬丁.路德背後的,是一個多元化了的歐洲市民社會。

    馬丁.路德翻譯聖經,是西歐宗教意識形態多元化的曆史起點。每個社會利益集團都可從聖經中引發出自己的教義,建立符合自己利益的宗教組織:加爾文教,英國國教,慈運理教等多元化的新教教派相繼脫穎而出。

    一場雨驟風狂的宗教改革運動就這樣自德國發仞,橫掃歐洲大陸和英倫三島。羅馬教廷籠蓋全歐的一元化天主教金字塔土崩瓦解了,一個多元化基督教世界在神學激辯的風暴中橫空出世。

    曆史學者克羅齊說過,一切曆史都是當代史。是的,我們是用二十一世紀的眼睛,用當代中國人的眼睛,來閱讀世界曆史的。越過時間的長河,遙望十七世紀曆史煙雲中的歐洲,我們不能不一而再,再而三地擊節感慨:“何其相似乃爾!”

    在經曆了改革開放和商品經濟洗禮的中國,我們同樣有幸目睹了意識形態係統的多元化展現。當代中國意識形態多元化的曆史起點是“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的討論。當每個人,每個社會利益集團都可以通過自己的實踐建立自己的真理係統,一元化的意識形態係統崩析了,一個多元化的意識形態係統在中華大地上徐徐展開。

    是的,在現象層麵上,曆史是不會重演的。然而,在社會大係統的內在的本質層麵上,曆史卻會在不同的時間,在不同的國度裏,一次又一次地重複自己:這就是社會曆史大係統的結構重演律!

       

    結構性政治危機與多元革命風暴

    當整個社會大係統一步步演變為多元化的結構體係,而政治係統仍然囿守著傳統的一元化的結構模式,一元政治與多元社會的博弈和係統對決立即在世界曆史舞台上占據了異常搶眼的地位。

    這種係統結構的衝突與相互碰撞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麵:

    一是一元化的封建行政之手,自上而下地插入平等結構的商品經濟之中。這樣的係統勢態,是形成公共權力腐蝕劑的總根源,由此產生的腐敗,是巨黑、巨毒、巨貪的製度性腐敗;

    二是壟斷商人和特權資產者麇集在國王行政權力四周,構成盤根錯結的壟斷經濟板塊,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平等原則,毒化了市場環境;

    三是壟斷政治權力的封建統治者,或是與政治權力沾親帶故的封建社會利益集團不僅肆無忌憚地把自己一元化的特權利益淩架於整個社會的多元利益之上,而且經常強橫地宣稱自己的一元利益就是社會的整體利益!表現在意識形態上,就是藐視乃至踐踏他人的多元化意識形態,運用政治強權把自己一元化的封建意識形態強加給整個多元社會。

    17世紀40年代,英國政治狂飆乍起,長期國會的召開標誌著多元動亂升級為多元革命。英國資產階級以一場雨驟風狂的大革命,掃蕩和擊潰了延續近600年的英國專製主義王權。然而,當英國資產階級的開國元勳們著手設計和創造新的政治統治機器時,卻出乎意料地遭遇了接二連三的失敗。剛剛組建起來的政治大廈,很快就分崩離析了;喧赫一時,叱吒風雲的政治權威,轉眼成為昨日黃花。整個政局風雲擾攘,災變迭出。短短十數年間,僅僅全局性的政體更迭就有三次,各種社會動亂更無計其數。這一切,究竟是什麽原因呢?

    細細地考察這一時期的英國政體危機,我們發現,1640年以後,資產階級的政權係統雖然幾經變遷,但無論長老會的長期國會統治,獨立派的共和政府, 還是克倫威爾的護國主統治,各派資產階級一旦大權在握,無一不是延續舊日一元化的專製主義的思維模式,自命為整個社會利益的最高代表,把國家大政視為不容他人染指的禁區。質言之,這是犯了和英王同樣的錯誤:把一黨一派的一元利益,淩駕於整個社會的多元利益之上。

    英國革命時代的政體危機,就本質而言,無非是一元化政治權力與多元化的資本主義社會大係統的結構性衝突。由於新興資產階級沒有找到合理的、有效的政治統治模式,以至群體事件不斷,社會災變迭發,政治地震頻傳。最終,導引出長達28年的封建複辟。                

    一般來說,”結構性政治危機”包含兩個相互遞接的曆史階段:社會係統的潰亂期和新權威主義時期。

    社會係統的潰亂期包含三種子狀態:多元動亂、多元革命和多元戰爭(內戰或外戰)。多元動亂如果收勒不住,會飆升為多元革命。多元革命中各派政治力量之間的政治殺戮逐步升級,最終隻能用軍事拳頭來解決分歧,這就是多元戰爭。

    不論多元動亂、多元革命、亦或多元戰爭,不同國家、不同時代在多元風暴中的主題曲卻驚人的一致,這就是“反腐敗” 、 “反特權” 、“反壟斷” 和 “要自由” 、“要公正” 、 “要民主”!

    在新權威主義時期,人民受夠了多元動亂和多元革命的蹂躪,應運而生的專製權力強行壓抑多元化的利益訴求,以此換取穩定和秩序。與此同時,在一元化的強權保護下,全力發展自由化的商品經濟。在英國,這是克倫威爾的護國主統治時期和查理二世的封建複辟時期。

    引人深思的是,許多國家在走向民主的道路上,都經曆過一段新權威主義時期,比如法國、德國、南韓、台灣……甚至連古代雅典,在抵達伯裏克利的民主全盛時代以前,也經曆了一段庇西特拉圖的新權威主義專製統治。

 

  三 1688年光榮革命:英國兩權分立與民主社會的起點

    1688年,英國曆史的航船駛過新權威主義階段,進入一個嶄新的曆史轉折點。

    7月30日,國會輝格黨與托利黨的7位政要邀請荷蘭執政,奧倫治的威廉率軍前來英國,幫助英國人保衛他們的自由。威廉乘”新教之風”登陸英倫後,詹姆士二世倉惶逃遁。1689年威廉和瑪麗即位,議會通過權利法案,英國議會與國王近半個世紀的鬥爭以議會的勝利而告終。史稱“光榮革命”。

    光榮革命之所以光榮,就在於英國的這次革命,永別了近半個世紀前英國大革命的血雨腥風。它沒有死一個人,沒有流一滴血,僅僅更換了一個國王,就在曆史上濃墨重彩地留下了 一筆,留下一個盡管天地翻覆,然而象天鵝之歌一樣和平的革命。

    1688年的“光榮革命”,不但意味著資產階級曆盡劫波後再度掌握了統治權力,而且標誌著一種全新的政體模式的誕生。國會,作為資產階級的民意代表,執掌“立法權”,成為國家最高權力機構。英國國王,服從於國會的統治,執掌所謂“執行權”, 負責執行有效的法律。資產階級思想家洛克同年發表的“政府論”一書,對這一政體及其兩種權力,作了經典的說明。我們不妨把1688年的光榮革命政體,稱之為立法權與執行權兩權分立的政體。在政治上,這意味著資產階級與封建階級達成曆史性妥協,兩大階級分享政權。

    除了上述兩大權力係統,民主選舉和政黨係統這時也作為一種嶄新而隱形的權力,正式加入政體組合,成為其中的一個有機環節。不過,這個新的結構要素,不但在當時的憲法性條款中毫無反映,而且大多數政治家,包括洛克,也都還沒有意識到它的價值,更沒有預見到它在未來的發展。

    1688年“光榮革命”之所以居於世界曆史記憶的核心,在於它確立了一個對英國民主政治至為重要的黃金法則:“國會主權”。“國會主權”是1688年英國政體與複辟時代及封建主義時代一切專製主義政體在結構上的根本性分野。

    1688年,當威廉自荷蘭向英格蘭進軍之前,他發表聲明說:“我除了盡最大的努力自由與合法地召開國會,沒有任何別的方案。”威廉未曾料到,在未來歲月裏,他的英國新臣民會迫使他一如既往地遵守自己的諾言,永遠屈服於國會的權威。威廉抵達英國後,立即感受到來自這個權威的威攝力量。僅僅當他同意和接受了對國王權力加以界定的“權利法案”以後,國會才批準他和瑪麗取得英國王位。在舉行加冕典禮之際,他又不得不史無前例地向國會宣誓效忠:“按照國會批準的發令以及同樣形成的法律和慣例實行統治”。

    在一切專製主義政治係統中,行政執行權,特別是最高行政長官,如國王,或元首,擁有最高權力。在1688年英國政體中,執行權與立法權這兩大權力係統主從易位。當國會作為立法機構一躍而成為最高權力機構,一個全新的民主靈魂就走進了舊日的政權軀體。

    當國會上升為最高權力機構後,其內部的結構功能也發生了調整變化。從此這個政治機構成為多元社會的紛繁利益自由展現與平等競爭的一塊理想天地。而當國會上升為最高主權者,把國會和多元社會溝聯串通起來的政黨係統,便開始執行權力反饋的功能。如果說,各種專製主義政體的一般統治模式是單向直線式的 - 以上馭下、層層效命、直控全國;那麽,二權分立政體則把一種回環式權力自反饋係統生動地展示在曆史的視野中:國家政權控製多元社會,多元社會支配政黨組織,政黨組織又反轉過來通過民主化的選舉支配國家政權。隨著多元社會的動態發展,某種國家機器不斷地自我更新與再生的模式脫穎而出。

    1688年,不但在英國近代史上,而且在世界曆史上,都是一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年代 - 它在未來世紀的天幕上投射了西方民主的第一道曙光。

 

            A 國會主權從何而來

    兩權分立政體的本質性結構特征,是“國會主權”的確立。這種最高統治權是怎樣產生的呢?

    在國會的早期發展階段。這時,國會作為封建社會中的等級代表機構,完全是專製王權的附屬品,僅具兩項功能:經濟上的批準征稅和政治上的請願。在這個曆史階段,世襲的王室領地及其他封建收入是政府機器的主要財政之源。國會掌握的稅收,隻是政府的輔助性收入來源,一種無足輕重的經濟權力。在政治上,國會同樣權微言輕, 有關請願能否獲準,完全取決於國王恩典。

    14世紀以後,封建莊園經濟進入了“病”或“壞”的階段,資本主義商品經濟卻登上了駛往春天的快速馬車。英國政府的財政支點勢所難免地滑向資本主義經濟基礎。1374至1375年度的國庫總收入中,隻有2200鎊來自王室傳統收入,國會掌控的直接稅和間接稅高達8200鎊。國會開始頻繁地以征稅為交換條件,要求國王批準國會的請願。英國憲政史學者斯塔布指出,那個時代英國的大多數行政與司法改革,都是以這種方式實現的。

    到英國大革命前夜,資本主義的經濟血液已經流貫於國家政權的整個係統。代表資產階級利益的國會立法機構開始問鼎國家最高統治權,向封建王權發起曆史性挑戰。它所選擇的鬥爭方式,仍然是把經濟權力轉化為政治權力。1628年,國會利用英法戰爭之際英王的財政困境,以27.5萬鎊撥款,換取英王批準了“權利請願書”。但查理一世把錢搞到手後,根本無意踐行有關條款,卻從1629年起,開始了長達11年的無國會統治,還悍然宣稱國王有權不經國會批準自行征稅。資產階級市民社會與封建政權走向公開對抗:或明或暗的抗稅運動一步步席卷了英格蘭

    1639年蘇格蘭的起義標誌著英國多元動亂的肇始。國庫一空如洗的查理一世不得不乞助於國會1640年長期國會的召開,標誌著英國多元革命正式拉開了序幕。國會反對派挾雷霆之勢向封建王權大舉進攻,從審判寵臣斯特拉福,逮捕大主教勞德,廢除特權法院,直至在“大抗議書”中全麵提出最高統治權的要求。

    1642年,多元革命飆升為多元戰爭。查理一世組織王軍,卷動漫天煙塵,向國會軍發動襲擊,悍然挑起了內戰。1643年,克倫威爾前往英格蘭東部,募集了一支所向披靡的鐵騎兵,主要成員來自自耕農和城市平民。國會的民主之劍開始發威:在馬斯頓荒原戰役(1644年7月),納西比戰役(1645年)等戰役中,克倫威爾鐵騎橫掃王黨軍隊,一舉擒獲國王,並把國王送上斷頭台。

    英國大革命的曆史風暴,就這樣用帶血的皇冠,為世界曆史上第一個三權分立的民主政府,舉行了莊嚴的奠基禮。處死國王,把民主與專製的博弈推向了激情的頂峰,英國國會用一個震天裂地的執法行動向宇宙昭告:國會的權力,即人民的意誌,是至上,至上上的!

 

            B 國會手中製馭國王的三大權力杠杆

    在封建專製主義時代至尊至貴的一國之君,為什麽到了1688年以後,不得不屈居於國會的權威之下呢?關鍵在於,國會手中握持著經濟、政治、軍事三種強有力的權力杠杆。

    經濟控製權,即國會的財政大權,對國會來說,是一種古老而屢試不爽的武器。1688年,國會每年隻撥給威廉國王70萬固定財政收入來滿足宮廷和政府開支。這與克倫威爾200萬永久年金以及查理二世的120萬固定年金構成醒目的對比。克倫威爾專權而拔扈,查理二世色厲而內荏,威廉國王卻一失君王氣概,內中的奧妙多在於此。以區區70萬鎊年金,是休想與國會頂牛,或維持一隻軍隊反抗選民意誌的。

    政治控製權,指國會的“彈劾權”。彈劾作為一種訴訟程序,通常用於政治起訴。這是翦除國王黨羽,力逼大臣對國會負責的頗有威力的手段。這一程序始於1376年。國會充份意識到這柄政治之劍的震攝力量。1689年,在討論“權利法案”時,一份遞交上院的議案特別提出,在彈劾案件中,國王的特權對被告無效,這意味著把王權的影響從彈劾程序中徹底清除出去。

    軍事控製權,是國會手中的第三種權力杠杆。“權利法案”第六條明確宣布,未經國會批準,國中不準征募和維持常備軍。第七條聲稱新教徒臣民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允許置備武器。兩項條款赫然並置,內中的含義是不言而喻的。約翰.洛克同年發表的<政府論>一書,以淩利的筆鋒一語破的:如果“國王辜負人民的委托,不去保全大家所同意的政府形式,不去設法達到政府本身為公眾謀福利和保護財產的目的,”他就將“使自己不在成為國王,並使自己與人民處於戰爭狀態。

    就這樣,國會憑籍經濟、政治和軍事三大權力杠杆,對國王的執行權建立起有效的監控,使國家意誌的執行聽命於國家意誌的表達。

 

            C 國會的自由、平等、開放結構與民主功能

    在兩權分立政體中,國會是作為社會多元利益的代表機構進入政體組合的,這給整個係統帶來可親可戀的民主光環。承載國會民主功能的,是它的三大結構特征。

    開放性,是國會的首要結構特征。從利益形態來看,國會不是獨立的利益共同體,其議員來自全國各地,攜帶著各方麵的多元利益要求走進威斯敏斯特大廈。從權力形態來看,支配議員的權力之手不是來自國會內部,而是來自外部。議員由地方選舉產生,向選民負責。曆史上,國會的政治功能從來是國家機器對多元社會利益開放的一個舞台,一個窗口。

    人民選舉,決定著誰,肩負著什麽樣的多元利益走進國會,這對於社會多元利益能否不失真地反映到政府決策和立法機構中至為重要。1376年,愛德華三世批準了下院的請願,同意議員不再由官方任命,而由人民選出的“賢達人士”擔任。1406年,國會通過法案,對某些郡區的地方官僚在國會議員的選舉中營私舞弊的醜行痛加批評,要求全體選民排除一切幹擾,“自由地和公正地進行選舉”。

    英國革命後,長期國會大權在握,存在時間長達13年之久。但長期國會長期不改選,隻進行過幾次補選,這使它很難和革命時代滄桑巨變的多元社會保持同步。這期間它的成員變動的驅動力量不是來自自由選舉,而是來自軍人集團的壓力。克倫威爾召集的小國會更是個封閉結構的組織,其成員不是產生於選舉,而是克倫威爾指派的。

    光榮革命後,麵向社會開放成為國會不容褻瀆的恒定特征。<權利法案>強調,為了加強和保衛法律,國會務必常規性地集會,而國會議員的選舉必須是自由的。從此以後,國會每年有規律地工作數月,一年的會期,等於過去十年會期的總和。1694年通過的<三年法案>,把每三年改選國會定為製度,進一步使國會成為一個密切聯係選民的連續運轉的開放型機構。

    自由性,是國會另一個至關重要的結構特征。英國議會史權威銳立徹把“自由原則”列為國會的基本原則之一:“每一位議員都享有發言自由”,有權利“不受懲罰地說出他的思想觀點及對任何提案的見解與建議。”這對於各種社會利益能否在國會中暢達無阻地表達出來至為關鍵。淩駕於國會之上的封建王權,對於國會言論,始終是一塊難以驅除的烏雲。直至光榮革命前夕,國會中的執不同政見的反對派,始終難以掙脫威脅、迫害和牢獄之災。

    光榮革命後的“權利法案”第九條款規定:“國會內演說自由、辯論或議事之自由,不應在國會以外的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彈劾或訊問”。在兩權分立的政體結構中,由於排除了王權自上而下的幹予,言論自由原則,作為資產階級國會的一塊政治基石奠定下來。

    平等性,是國會的又一個決不可輕慢的結構特征。銳立徹指出,“在理論上和實踐中,全體議員絕對平等應當成為全部議會程序不可移易的基礎,和一切國會事務的法律前提。”

    在封建時代,大臣議員和議長是國王和樞密院伸入國會的宮廷之手,他們經常私人出入宮禁,熟悉國家機密,主持宣誓,提出重大議案,在國王和國會之間行走,傳遞信函與詔令,其地位與影響是一般議員難以望其項背的。為了阻遏大臣議員的影響,國會在長達三個世紀的時間裏竭盡全力地把王室重臣拒之門外。伊麗莎白一朝,女王陛下的三位卓具影響的首席大臣都未能進入國會。到斯圖亞特時代,雖然大臣議員的某些特權依然存在,但他們應當與一般議員平起平坐,已經成為一項不具文的默契。議長在國會中居高淩下的中樞地位也在時間的流變中一步步被削平。議長的投票表決權被取消了,他對國會講話務必簡短,不得以長篇大論試圖扭轉下院的立場,改變下院的決議。自1679年起,國王對議長的批準流於形式,以後,再沒有任何一屆議長當選者被國王否決。

    威斯敏斯特的國會大廈不但為四分五裂狀態的社會多元利益提供了一個自由、平等的棲身之所,更為社會多元利益的趨同與協調提供了卓有成效,又別具一格的途經,這就是國會立法的“三讀”程序。任何利益要求從輸入國會,到以法律形態輸出,都需要按照嚴格的立法程序,經曆各種對立意見反複駁辯、再三錘煉的曲折路線,這包括七大步驟:提出議案、一讀、二讀、委員會審議、三讀、送他院複議、國王批準。

    上述英國立法程序,揭示了一項提案在國會中曲折複雜的行進路線。從起點到終點,每通過一個關節點,議案就要經曆一次嚴峻的考驗。在辯論程序中,彼此對立的多元利益圍繞議案激烈交鋒,不能以半數通過的議案將麵臨淘汰的命運。或是相互衝突的力量各自做出讓步,以一項折衷式的議案縮小利益差距,彌和各方裂痕。進入下一環節,國會又以同樣方式,對議案作更深層次的加工,各類矛盾進一步調和,化解。經過國會立法的全部流程,多數代表所能夠接受的利益折衷點逐步浮現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中。立法程序的利益整合功能頗為有效,晚近的統計資料表明,私法案在其初始階段,隻有6%是不受反對的;當它們到達委員會審議階段,差不多50%可以無異議通過。       

    在英國議會史上,“三讀”程序源遠流長。從中世紀到資本主義時代,“三讀”程序的支配權從國王和樞密院的控製下,一步步轉移到國會的自主控製下。這對於社會多元力量能否在“自由”、“平等”的基點上尋找利益的折衷點和結合部至為重要。

    國王對法案的最終審批權,是封建專製係統主宰“三讀”立法程序的最後一道關口。從1688年,到1696年,威廉三世曾五次行使否決權。但由於國會的強有力的堅持,法案還是變成了法律。1703年,安妮女王在英國憲政史上最後一次動用否決權,仍以失敗告終。此後,英王再也不去徒勞地反抗國會的最高立法權威了。

    英國經濟史學者坎寧漢發現,進入資本主義時代以後,社會多元經濟利益錯綜交織,乃至任何政府措施都會使“一些人受益,另一些人受害”。怎樣“通過個人利益的迷宮來尋找和探求公共利益”,怎樣“通過阻止某些人和鼓勵另一些人,從而實現整個國家的最大利益,”是公共政策製定者麵對的一個極大的難題。現在,這個牽引出無數動亂和危機的曆史之迷,終於找到了答案。這不是求助於哲人策士的聰明睿智,也不是訴助於統治者的道德良心,而是借助國會結構的力量化解了矛盾。彼此紛爭不止的社會多元利益,在國會中找到了一塊平等競爭的自由天地,它們在議會民主程序中一步步趨同,熔為一體,凝聚為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以法律形態昭示於世。這就使統治機器與多元社會最終建立起協調一製的關係。光榮革命後,英國結構性政治危機攸然而逝的秘密,正在這裏。議會民主的主要社會功能,也在於此。

 

            D 1688年英國政體組合中的政黨係統及其權力反饋功能

    威廉三世在英國登基後,其寵臣約翰.洛茲爵士曾表達了國王和自己的共同觀點:既然在光榮革命之際英格蘭舉國一致地反對詹姆士,擁戴新王,那麽,複辟時代的輝格黨與托利黨的兩黨糾紛就應當永遠被埋葬掉。團結和統一,應當成為今後時代的政治主題。

    在1689年1月的國會選舉中,政黨的影響似乎微乎其微,兩黨都支持光榮革命,立場十分接近。但協商會議召開後,一旦事關國家大政及宗教事務的議題提上日程,和諧統一的美妙圖景頃刻間分崩離析了。洛茲是這樣記述他對國會頭幾周工作的觀察的:“事情是何等的令人難以置信和憤慨啊!一旦攫取權力的適宜條件到來,輝格黨與托利黨這對已經埋葬了的名字居然在國會中起死回生了。它們從這裏擴展到整個國家!”

    政黨的複活,歸根結底,是資本主義時代社會利益多元化的產物。一般來說,托利黨是土地貴族社會利益的政治代表,輝格黨則以倫敦金融寡頭和商業資本的利益為後盾。兩種經濟形態的相互交迭和轉化,是1688年資產階級和封建貴族達成政治妥協的經濟基礎,這也意味著兩黨陣營之間橫亙著一道相當廣闊的利益過渡帶。

    當國會在新政體中上升為最高權力機構,兩黨輪流執政的最高統治者群取代了國王的獨斷統治,政黨開始在政體組合中承擔起一個重要的政治職能,這便是權力反饋功能。全國性黨爭周期性地調整著最高權力機構的政治構成,這卓有成效地保證了國家統治機器與動態的多元社會的同步變化。

    英國革命時代的結構性政治危機,導源於各派政治力量,在一元化的政治權力的黑色陰影下,黨同伐異,互不見容。曆史學者B.W.希爾指出:從17世紀40年代至80年代,整整兩代人不是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而是聽任衝突升級,直至訴諸於流血、暴力和戰爭。現在英國人充份品嚐了政治惡鬥的苦果。從1689到1742年,每一位政治家的腦海中都銘記著這樣的可能性:由於政治鬥爭失敗而走上被告席,不但丟掉官爵,而且喪失財產和性命。

    因此,政治對手們隻得權衡利弊,相互做出讓步,把鬥爭框界在憲法範圍內,把一元化政治權力陰影中的衝突和鬥爭轉移到多元議會政治的陽光下。英國政治社會逐步達成一項諒解:隻要在不叛國的前提下,當權者應該允許政治反對派的存在。反對政府不等於反對國家。政治反對派不再被視為不共戴天的冤家對頭,而被冠以“國王陛下忠實的反對派”的美稱。一位英國評論家寫到:英國人首先發明了“憲法反對派”的概念,這是一種無情而合法的國家事務反對派,他們按照議會方式采取行動,把衝突和鬥爭局限在有限的領域內。

    政治寬容是宗教寬容的延伸,是多元社會演變的必然歸宿。1688年以後英國兩黨製的確立和“反對黨”憲法理論的問世,標誌著英國政治終於從黑暗走向陽光,從多元混亂、多元混戰走向多元和諧、多元秩序。

 

            E 1688年英國民主的覆蓋範圍

    民主製意味著平等。它在形式上承認公民一律平等,承認大家都有決定國家製度和管理國家的平等權利。1688年英國政體生動地顯示了,資本主義時代的社會多元利益,是如何利用民主型的國家機器,平等地協調相互關係,共同行使統治權力的。

    那麽,這種民主的覆蓋麵到底有多大呢?換一句話說,光榮革命以後,有多少人可以享受上述民主權利呢?有關的曆史統計數字是令人迷惑的。根據曆史學者希爾援引的數字,18世紀上半葉,英國的全部選民隻有28.4萬人,在全國550萬總人口隻占5%。一個問號油然而生:民主王國僅僅能夠容納如此微不足道的幾個臣民,它的意義何在?整合社會多元矛盾又從何談起呢?搞清以上問題,對於洞察西方民主的本質與現實,至為重要。

    這裏,我們要提出一個“選民階層”的概念。選民,指擁有選舉權的公民。“選民階層”,還包括選民家庭中的女性親屬和21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根據當時的英國法律,他們沒有選舉權。但選民是作為家庭和家族利益的政治代表,去行使投票權的。政治民主利益協調範圍,無疑應當把選民所代表的“選民階層”間接地包括進去。據有關數字估算,這一時期英國選民階層的人口總數約為113.6萬,占全部人口的20%左右。又根據當時著名經濟學家格裏高利.金的統計資料,我們的研究表明:那時英國選民階層所擁據的資本已經統攝了大約80%左右的國民經濟收益,從而支配和調動著英國主要社會資本的宏觀經濟運動。可以說,民主政治的功能領域已經把多元社會主要的矛盾衝突囊括進去。正因為如此,民主政體才能夠成為英國社會穩態運行的調節器。

    如果說,在宏觀經濟層麵上,調解與整合有產者之間的利益衝突,是分權政體的主要功能;那麽,在微觀經濟空間裏,捍衛私有秩序,維持資本再生產的穩態運行,則是分權政體的基本功能。在17、18世紀的英國,維護私有製度是統治階級拒絕給予勞動階級選舉資格的主要理由。1647年的普特尼會議上,獨立派軍官裏奇強調說,“不關心保護財產的人們數目比有產者多五倍”,如果主人和奴仆有平等的選舉權利的話,“多數人將輕而易舉地通過消滅財產的法律”。洛克則指出:“政府除了保護財產,沒有其他目的”。私有製,構成西方民主,即資產階級民主不可逾越的邊界條件。

    由此人們看到,西方民主的客觀基礎,不是原子式的個人,而是以私有財產為基本單元獨立運轉的社會係統。選民及選民家庭,構成係統的核心結構;受控於選民家庭的若幹勞動者家庭,構成係統的隸從結構;實力雄厚的大私有者,以種種手段支配一般選民,形成係統的群體結構。西方的政治民主,正是在全局水平上調節著這種宏觀的社會係統運動。西方民主的“自由、平等”原則,也正是在這個層次上發揮作用的

    我們應當注意到,作為西方民主政治基石的“自由、平等”原則僅僅存在於商品經濟中的有產者和有產者之間,存在於商品經濟中相互獨立的各個經濟單元之間。但自由、平等的人際關係並不存在於微觀經濟單元內部,並不存在於雇主與雇員,資本家與工人,或地主與農民之間。把“自由、平等”原則引導到社會的微觀經濟單元內部,不是西方民主的主要目標,而是下一個曆史階段上,社會民主,或人民民主的使命。

 

  四 1701年司法獨立:英國三權分立與法治社會的揭幕

    1701年,英國國會通過“王位繼承法”,其中的“司法獨立”條款致使國王執行權一分為二,立法、行政、司法鼎足而立的三權分立政體模式從此脫穎而出。

 

            A 法律高於國王

    以法治國的第一要義,在於把法律提升到君臨一切的位置。翻開英國憲政史,人們可以看到:法律向最高統治權步步挺進的道路,也是國會立法機構向統禦一切的政治製高點頑強推進的道路。

    大約在亨利五世到六世之際,點點滴滴的國會改革,終於在議會程序中積聚起意義重大的質變躍遷:“請願”(Petition)程序為“法案”(Bill)所取代。自此,國會的工作基調不再是懇請國王的恩典,而成為完整意義上的立法。不過,這時,國會立法權,還不是唯一的和最高的立法權力,與之並列甚至更高的另一個法律淵源,是國王詔令。

    到16世紀後半葉,新興資產階級隨著經濟實力的增長,開始把確立立法機構的最高主權,進而使法律君臨一切這一重大課題,提上曆史的日程。1575年皮特.溫特文斯在國會中論證說:“國王居於萬人之上,但應居於上帝和法律之下,因為是法律使他成為國王”。

    封建專製者對此進行了堅決的反抗。1603年詹姆士一世登上王位時傲慢地聲稱:“國王是法律的創立者,而不是法律創造國王。”但為時不久,國會反對派的強大壓力,就迫使他不得不改口,言不由衷地承認:如果國王“一旦不按照他的法律來進行統治,就不再是一個國王,而墮落為暴君了。”

    英國大革命中,國會以最高叛逆罪處決國王,以一個震撼曆史的執法行動向世界宣告,法律高於皇冠,是至高無上的。

    1688年的光榮革命最終確立了國會立法機構的最高權威,使法治狀態步入正軌。<權利法案>第一、二、三條款均涉及“法治原則”。它宣稱:以國王權威停止或廢除法律是非法的;設立宗教特權法庭是非法的;設立一切特權法庭是非法的和有害的。這樣,資產階級為之奮鬥了幾個世紀的法治目標被確立為憲法原則。

 

            B 司法權為什麽要從行政體係中獨立出來?

    在法律權威這個問題初步解決以後,執法問題迅速突出了。

    在封建專製政體中,司法權力隸屬於君權,法官的榮辱進退乃至身家性命無不操縱在英王的鐵腕中。查理二世的複辟時代,英王經常任意解職法官,而不提出任何理由與借口。在國家級的審判中,法官隻能看著國王的眼色執法。王國法庭的12名法官中,竟有11名違心地批準自己的繼任者不必執行有關法律。法庭因此聲名狼籍。

    1692年,兩院正式通過提案,要求保障法官的獨立地位和法官固定年薪製,但遭到威廉國王的否決。1701年,國會在“王位繼承法”中又一次列入“司法獨立”條款,態度強硬地要求將法官的罷免權交給國會,這次終於達到了目的。

    盡管1701年的“司法獨立”還隻是相對的,比如,英國法官仍然是由國王任命的,但“司法獨立”條款畢竟在法院工作的重大事務中大體排除了來自宮廷的幹擾,初步保障了法官的獨立審判。至此,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的政體輪廓,以其新生而不完備的形態晨星般升起,從而在政體結構上,拉開了法治社會的序幕。

           

            C 國家控製機製的轉換和法治社會

    在三權分立政體組合中,國會作為立法機構,處於支配地位,承擔著國家意誌的表達功能;行政與司法作為執行機構,處於從屬地步,承擔著執行國家意誌的功能。行政係統的活動模式是組織,司法係統的活動模式是審判,兩的執行係統各司其職又相輔相成地把國家統治功能付諸實施。

    以行政管理經濟的最大弊端,是製度性腐敗。當等級製的官僚機構以上淩下地扼控著商品經濟運行的各個關節點,其係統機製對下,會壓抑,毒化商品經濟的發展環境;對上,則會嚴重地腐蝕國家政權機構,成為以長官意誌敲詐勒索,貪汙受賄之風逾演逾烈的係統根源。英國曆史學者希爾指出:當時英國的地方政府幾乎完全把持在“一夥職業告密者和行賄納賄者手中”。當封建王朝進入末世,腐敗現象更加肆無忌憚。1624年,有人在議會中揭發,不法者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出售質量檢查署的產品合格印章。

    18世紀中葉的英國,刮起了一股否定行政權力的自由之風。亞當.斯密作為自由資本主義時代的理論代言人在思想界首先發難,對各個領域裏行政幹預經濟的弊端加以係統的考察,提出了全麵限製行政權力的主張。他的結論是:在自由資本主義時代,全部行政職能可以壓縮為兩點:一是國防,二是某些公共事業和設施,前提是這些事業和設施如由私人經營會得不償失。

    亞當.斯密代表了一個時代的潮流。

    主動性與被動性,是行政與司法的功能區別之一。以行政手段主動幹預商品經濟,或因腐敗毒化商品經濟,或因僵化而與價值規律相衝突,以至成為市場經濟難以忍受的係統枷鎖。司法係統卻以被動模式的控製取而代之。也就是說,任憑市場自由運轉,僅僅當商品生產與交換遇到難以排解的糾紛,向國家提出申訴時,法院才出麵,代表國家做出仲裁。“管得最少的國家,是最好的國家”,成為自由資本主義時代風靡一時的格言。

    等級性與平等性,是行政與司法的功能區別之二。等級製的行政之手自上而下地插入等價交換、平等結構的商品經濟,是壟斷之源、特權之源和腐化之源,是結構性政治危機的主要係統病因。用平等結構的司法係統盡可能全麵地,係統地取代行政權力去管理市場經濟,是解決製度性腐敗和開辟出一片幹淨的市場環境的唯一有效的係統手段。

    自由裁量權和依法性,是行政與司法的功能區別之三。盡管行政和司法都是國家意誌的執行者。在行政係統中,國家意誌以長官個人意誌的形式反映出來,自由裁量權如何行使和怎樣行使,雖有一定的法律限製,但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於行政長官的主觀意誌和個人品質。行政權力一般總是銘刻著人治印記。在司法職務中,國家意誌以法律形式表達出來,司法審判要求“法官以法律的文字為依據”,“以便做到裁判隻能是 法律條文的準確解釋”。法官個人意誌的自由度很小。司法係統自然而然地帶有法治色彩。

    光榮革命後,當國家控製社會的主要統治模式,逐步由行政係統移向司法係統,整部政府機器的外觀形態從而發生了由人治到法治的曆史性轉變。

    貪汙和腐敗,長期以來,作為結構性政治危機時代揮之不去的標誌性醜陋,死死糾纏著英國政體。這種貪汙和腐敗的係統基因,就在於一元化的,等級製的政府長官意誌的權力,主動地、自上而下地、肆無忌憚地插入平等的商品經濟之中。

    這種腐敗,是係統病、時代病。反腐的鋒芒,勢所必然地、義無反顧地在第一時間指向貪官汙吏,指向封建貴族,乃至於指向封建勢力的總後台英國國王!1640年英國大革命狂飆怒卷。縱然人頭滾滾,血流成河,卻沒有鳥用。隻要係統在,製度在,貪官和汙吏們還是前赴後繼。縱然人變了,朝代變了,貪腐換了姓名,改了身份,但金錢和特權的盛宴依然杯觥交錯。隻要係統模式不變,深沁入骨的腐敗病毒還是會源源不斷地從係統中滋生出來。

    1701年的“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從社會係統論的觀點來看,就是從製度上斬斷從官僚係統自上而下地伸向商品經濟的貪婪之手。當被動的,平等的和依法的“法治”管理模式逐步地、係統地、盡可能全麵地取代了主動的、自上而下的和長官意誌姿肆縱橫的“人治”管理模式,貪汙和腐化終於在英國一步步敗退下去,作為係統的、時代的標誌落下了帷幕。

    就這樣,憑借著社會係統結構和運行機製的鬼斧神工,“三權分立”美妙絕倫地托起商品經濟的一片蔚藍。

注:從世界曆史看,今日中國觸目驚心的腐敗現像,並非中國特色。運動式反腐,雙規式反腐,僅僅是治標,不是治本。怎樣才能從根本上消滅貪官和腐敗?王歧山書記不緊不慢吐出兩個字:法治。信哉斯言!

 

      五 光榮革命啟示錄:三權分立開啟了多元和諧社會的大門           

    立法,行政,司法,這三大政治權力子係統相互協同又鼎立製衡,是西方憲政體係的軸心結構。

    三權分立是西方民主的淵藪,是法治社會的基石,它傳承了世界近現代史上幾百年政治風雲的頂點智慧。

    三權分立政體模式是在1688年英國的光榮革命中破題而出,走向輝煌的。

    在這一如歌如詩的世界曆史的華彩樂章裏,英國政體中的立法權與執行權主從易位,國會立法機構冉冉升起;執行權一分為二,開創了現代行政與司法分權並立的先河。沒有天崩地裂,沒有刀光血影,英國政製以國家權力結構的係統重組 - 和平地,穩定地,舉重若輕地完成了從中世紀君主專製向近現代西方民主憲政的華麗轉身。

    以三權分立政體的確立為轉折點,英國社會終於從多元動亂,多元革命,多元戰爭,步入多元和諧與多元秩序。三權分立就這樣為英國打開了多元和諧社會的大門!

    在社會潰亂時期(即多元動亂,多元革命和多元戰爭時期),以及隨後的新權威主義時期,言論自由,出版自由,宗教自由等等許諾英國人耳熟能詳,但自由的期盼卻在寒冷的政治原野中流浪了幾十年,沒有人真正重視,更沒有人敢於兌現。原因是無論是長老派的長期國會,獨立派的共和國,克侖威爾的護國主統治,還是查理二世的複辟政權,他們一元化的政體模式無法為多元利益的自由競爭提供一塊和平共棲的政治空間。麵對政治地震、政體危機的現實威脅,他們無法保持自己上台以前的“自由”許諾。要政權穩定,還是要自殺式的“自由”?他們的選擇隻能是前者。

    1688年光榮革命之後,言論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與結社的自由,宗教自由,政治反對派的合法存在,等等、等等,這自由的繽紛花雨,在英國幾乎象是一夜之間便魔術般地從天而降了,所有的自由之花仿佛刹那間便同時競放了!

    原因在於三權分立為社會多元利益在陽光下自由、和平地競爭提供了係統條件。           

    光榮革命僅僅是多元民主的起點,僅僅是政治權力在陽光下運行的起點。這個民主政體架構一旦在質上確立了,就可以在憲法範圍內和平地加以調整,以適應多元社會的變遷,從而幾乎無限地承載和容納民主政治的量的擴張。

    曆史表明,三權分立政體有著極大的彈性和包容性。

    光榮革命之際,以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為主導的國會執掌最高立法權,代表封建貴族勢力的國王執掌執行權。隨著時間推移,封建貴族勢力和新興資產階級的力量此消彼長,封建貴族勢力逐步退出政治舞台,國王手中的行政權力也一步步削弱。到了英國首相華爾波時代,英國國王正式成為虛位君主,國會多數黨的領袖接掌行政權力,是為內閣製的三權分立模式的開端。三權分立就這樣實現了階級統治模式的轉換。

    “三權分立”不僅對國家、對人民是甘露,對統治者更有一種優雅迷人的韻致。在一元專製體製下,沒有和平的權力轉換機製,當權者找不到合法有效的權力退出途經。一旦從權力的寶座上跌落,馬上栽入萬丈深淵,粉身碎骨。“三權分立”為權力競技場提供了法製化的進出通道。允許成功,也允許失敗。權力競逐者再也沒有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恐懼了。這充份適應了多元社會瞬息萬變的權力組合。在“三權分立”之前,有朝代,無國家。朝代更迭,血雨腥風。在“三權分立”之後,有國家,無朝代。“三權分立”周而複始地運行,從1688年一直到今天,英國沒有發生過大的災難性的政治係統故障。這是一部與多元社會相匹配、相協調的、超穩定的政治永動機。

    光榮革命之際的英國民主政治,僅僅覆蓋了占人口總數5%的選民。18世紀英國憲章運動的興起,以及由此推出的《1832年改革法案》和《1867年改革法案》,使得城市選民由51萬增至120萬,郡選民由54萬增至80萬,增幅達一倍。雖然還沒有達到成年男子普選的水準,但的確推動勢力日益上揚的中產階級和勞動階級大體上取得了選舉權。這體現了三權分立式的議會民主在量上的巨幅擴張。

    光榮革命前,英國的大量的精力和金錢投放到內鬥和維穩上。現在, 三權分立提供了一個與多元社會動態協調的政體模式,人們可以全心全意地工作和生活了,這就為生產力的突飛猛進提供了強大的驅動力。光榮革命後不到一個世紀,工業革命就在英格蘭鳴笛啟航了。蒸汽機、煤、鐵和鋼的技術合奏改寫了整個人類曆史,掀動了“機器時代”的全球風暴。

    三權分立不但為生產力的解放提供了一個強力發動機,而且因為消除了酷烈的、你死我活的內鬥和內耗,從而為大不列顛團聚起整個國家,整個民族的力量。

    16世紀的歐洲是西班牙、葡萄牙世紀,它們開啟了大航海時代,西班牙更組建了無敵艦隊,稱雄地中海與大西洋!           

    17世紀的歐洲是荷蘭世紀,它大力發展海上貿易,被譽為海上馬車夫,同時它的金融業冠居全球之首!

    光榮革命後的18世紀,英國以三權分立政體凝聚起多元社會的舉國之力,先後擊敗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法國,一躍成為全球霸主。在小小英倫三島上,一個橫跨歐亞非的,日不落旗的大英帝國如旭日東升般不可阻擋地昂然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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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今夜很中國 回複 悄悄話 關於三權分立的理論

1688年光榮革命,國會立法權控製國王執行權,這一時代的洛克的“政府論”論證了兩權分立理論。1701年,英國通過司法獨立法案,執行權一分為二。三權分立自此初具形態。(當然,這還不是嚴格意義上的三權分立政體。)三權分立的的產生不是來自理論的頂層設計, 而是現有實踐,後有理論。1748年孟德斯鳩考察了英國政製後,寫了“論法的精神”一書,正式提出三權分立理論。從洛克政府論的兩權分立,再到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分權政體插上了理論翅膀。三權分立理論以後傳播到美國。嚴格意義上的三權分立,應當是自美國始。

是的,三權分立政體有各種變體:議會製,總統製等等。但本文的目的,不是討論這些細微差別,而是闡明為什麽商品經濟導致的多元化社會需要三權分立政體,需要由此產生的民主和法治。這應當是常識,但在今日中國,我以為這種“妄議國政”類的常識,還是有必要普及一下的。

感謝你的很好的評論和給予的LINKS。
今夜很中國 回複 悄悄話 英國是議會至上和法治,還不能用三權分立概括其特點
http://b2.everjiu.com/0/?url=bG10aC41NDE3NjgvbmlnaXJvL21vYy55dGljZXV4bmV3LnNiYi8vQTMlcHR0aA==

來源: movie999 於 2016-05-17 17:23:13 [檔案]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18 次 (570 bytes)

http://m.aisixiang.com/data/75935-2.html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sxwh/xfwm/2013/0124/75793.html

這應該是常識了。另外,分權製衡是古羅馬的發明。

孟德斯鳩1748年才提出三權分立, 這個帖子卻說英國1701年就實現了。
東方明月- 回複 悄悄話 1989年6月4日的槍聲,就像當年的戊戌變法的屠刀,使中華民族與現代文明再次失之交臂。今天的中國:在政治上大踏步的倒退,反民主反憲政-法西斯化,在經濟上隻顧眼前發展,寅吃卯糧竭池而漁-泡沫化。
今夜很中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xilixiaoqu' 的評論 : 本文所說的“和諧”不是一種概念,而是一種社會係統機製。三權分立所最終抵達的“多元和諧”不是根據“和諧”理念自上而下地設計出來的,而是在你死我活的政
治鬥爭中終於萌誕的一個政治係統。本文的目的就是客觀地,科學地,不帶意識形態偏見地探討這種政治係統是怎樣誕生的。“舔”大概是xilixiaoqu先生的習慣性動作,但與本文無關。
xilixiaoqu 回複 悄悄話 西方根本沒有和諧概念,隻有原始的強力強權觀念,隻不過為了避免強盜之間的混戰,才產生了權力製衡。一旦有了足夠強權,就會繼續原始的掠奪,本性使然。他們文明的進化始終停留在表麵的器物和規則上麵,核心的價值裏麵還是原始的。
今夜很中國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Wiserman' 的評論 : 很有道理,謝謝。
Wiserman 回複 悄悄話 樓主的文章太長了!
效果低呀,
五分之一的長度就夠了。
善民 回複 悄悄話 頂!絕對正確。人性永遠是自私貪婪的,隻有在法治的監管下人性才能向善!中共天天講道德良心照鏡之類的愚民政策實在荒唐荒謬之極。放眼世界,任何發達囯家無一例外都是法治憲政。人治極權體製,時候一到,必然革命,永遠惡性循環。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