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號上午,我的兒子,Roger, 順利通過博士答辯。下午,我們參加了他的畢業典禮。Roger獲得華盛頓大學英語修辭專業博士學位。
小時候 Roger 很貪玩,他不愛學習。我曾經試圖要求他努力學習,不要浪費時間。兒子很反抗。沒有好辦法,我隻好改變策略,任他自由發展。
Roger 喜愛音樂,我們送他學鋼琴,但是又不要求他練琴(要求也沒用)。在學校的樂隊,他吹過長號,也彈過電子琴和吉他。Roger 買來錄像帶,自學的彈吉他。高中時,他們4個男孩,組成了一個樂隊,輪著去各家練習。輪到我家時,我們就帶著女兒出去公園玩,因為他們架子鼓的聲音太吵。
Roge?r也喜愛運動。在家裏的地下室他打沙袋,舉重。在高中、他參加橄欖球隊。冬天參加學校的滑雪聚樂部,他滑雪板很酷。他特別喜歡巴西柔術,在華盛頓大學期間,還參加柔術聚樂部的訓練和比賽。他媽媽問他:兩個人,大汗淋漓,扭在一起,呼哧爛喘,有意思嗎?他說:特有意思。
高中畢業的時候,他學習成績一般般,去了紐約州立大學。我建議他學醫學物理專業。一年後來電話,告訴我。他不喜歡醫學物理,他要改學英語專業。我在電話裏吼他:學英語,畢業後,難找工作!還是攔不住他,隻好由他去吧。他英語專業的成績突然變得很好,各科全是A。雖然浪費了第一年,他竟然還能提前半年完成大學本科。
大學畢業後,找到一家小電腦公司工作一年,同時準備GRE。一年後,他考入華盛頓大學的碩博連讀的研究生。用了 6 年時間,今天完成了學業,取得了博士學位。真的很不容易,在華盛頓大學,他變的非常用功。他有48小時泡在圖書館裏的記錄。
Oakland University 已經給了Roger 英語教授的職位。8 月他就要去授課,開始新的生活。
現在我為兒子驕傲,也慶幸當年及時放手讓他自由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