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中國大陸開始計劃生育,當年我正在北京一小工廠打工,政治空氣非常濃厚,除了上班幹活,下班還要政治學習,之後才允許回家。工廠的黨支部、團支部、政工組等什麼都管,年輕人談戀愛是不被鼓勵的,記得當時的規定是:欲結婚的男女二人加起來的年齡,需達到50歲或以上,比如雙方都是25歲,或一方23歲一方27歲,才符合要求,儘管法律早有規定18歲即可成婚,但當年卻無人敢於抗議這違背法律的規定。我當時便開玩笑:45歲的可以跟5歲的結婚啦。
當然,這個管控婚齡作法,是與方興未艾的計劃生育有緊密關係,推遲婚齡即可以推遲女方懷孕的年齡,其實那時已經推行一對夫婦隻生一個孩子的國策了,可是每對夫妻婚前還是要接受領導指定的計劃生育,讓你什麽時候生,就什麽時候生,若提早懷孕,就強製打胎。
當年工廠裡一位女工即將結婚,儘管她和男友在年齡上是符合要求的,領導還是把她叫到辦公室,回來以後她紅著臉跟我們說:領導說即使我們今年結婚,也不準要孩子,因為給我們的指標是明年下半年。
我一聽就不禁義憤填膺: 人又不是牲口,怎麼還可以這樣計劃生育?周圍的工友們七嘴八舌地抨擊我:又不是你結婚,關你啥事啊。那女工也附和著說,是啊,我都不在意,早生晚生都一樣,讓我多生一個我還不願意呢。可能是性格所致,這件事雖然確實與我無關,但我對這種把人當成牲口配種的計劃生育極之反感,以致直接影響了我對自己在婚姻和生育上的基本態度。
那時,我的家庭出身在中共眼中屬於黑五類,父母是醫生,父親則在文革爆發前十年,已被戴上右派帽子,並被驅趕出北京,再加上還有説不清也數不清的海外關係,於是我就成爲被排擠被邊緣化甚至被批判的對象,像我這樣出身背景的,不曾有一個出身紅五類(如工農兵或革命幹部)的男子走近我,其實這對我並沒有任何影響,從上中學開始,懂得啥叫出身背景,我便從不與出身紅五類的人交往,這可能有些偏激,但當年的我,出於自尊,不得不出此下策。
實際上,那些年的所見所聞,經過我的深刻認真的考慮,25歲那年已作出此生不會生育一兒一女的決定,一方麵自己的處境堪虞,全然看不到前途,家庭出身受到社會上所有人的鄙視,爲什麽我還要造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另方麵,當年大陸物質缺乏,即使北京亦是,爲什麽我明知如此還要造人來受罪?
把這個問題想好了,並作出一生不育的決定,我感覺心裏平靜了很多。但是,當年我卻將這個決定默默地放在心裏,既沒有告訴母親,也沒有告訴身邊朋友。真正做到“我的人生我作主”!
我知道,如果我把這個決定告訴家人和朋友,必將招至無休止的嘮叨,甚至謾駡,弄不好脅迫我去嫁人都是有可能的。我遂將上班以外的時間,都用來看書學習和練琴,盡量用知識充實自己。既然不準備生育,那麽爲什麽要急著邁入婚姻呢?要知道一旦成爲別人的另一半,我的人生就不可能百分之百由我作主了,這是一個簡單而又哲學的問題。
不要以爲因此本人便“不近男色”,在那間小工廠打工期間,遇到一男,當然出身也是黑五類,我們相談甚歡,他也是利用工餘時間自學高等數學和英文,後來我們戀愛了,但我明確跟他表示,我是不準備結婚的,此生也決定不育,假如你有異議,我們便分手。想不到,他竟舉雙手贊成,說他根本也沒有時間去結婚生孩子。不過六年後,因性格原因我們不得不分手,這是後話了。
記得一女友看我單身(她並不知我的決定),遂將她的兄長介紹給我,因與女友是多年朋友,到她家玩也是順理成章之事,有一天見到她的哥哥,但僅止於打招呼。幾天後,便傳來她家特別爲此召開包括父母在內的家庭會議,討論是否接納我成爲她們家庭成員的問題,其實我跟她哥連話都沒説過,而最後結果是把我否定了。原因則非常明確,那是我的家庭出身把這一家人嚇壞了,其實女友父母都是知識分子,衹是他們反右運動時比較幸運,未被劃成右派,但是他們絕對不想因爲我的家庭出身問題,若幹年後影響到女友哥哥以致這個家庭。
我得知後感覺既可笑又可悲,文革所派生出的所謂出身問題,就是這樣困擾著國人,即使知識分子也如是。我就曾是那個渾身長滿出身不好“苔蘚”的怪人,人見人怕,恨不得躲得遠遠的。多年過去,此事一直未曾忘卻,談不上記恨,衹是心生遺憾,無論如何,我的自尊心被無端踐踏了一腳,因而更加堅定不婚不育的決心。
母親見我一直單身不嫁,便開始催婚。八十年代我曾在明報專欄上寫過這個故事,標題是【休駙馬】------那年,母親替我著急,要幫我招駙馬。一切安排停當,卻還留了個“審判權”給我,總得要我自己點頭同意,這才算“自由”戀愛成婚。見了一次麵,我説,話不投機半句多。母親不悅了,說還沒親自接觸,體驗過,你怎知不投機。説什麽也要讓我實踐一番,再下定論。
於是,我受命與未來駙馬來往,說“來往”真是不公平,其實衹有此男來我家,我卻未去過他家半次。而且每次“駙馬”駕到,母親必大魚大肉,盛情招待,衹當是貴賓臨門。
“有來無往非禮也,你哪天請我到你家去啊?”忍無可忍,我終於按捺不住了。
“那………要問我媽的意見。”他唯唯諾諾道。我簡直沒想到他的回答竟是如此。
“去你家還要跟你媽商量?”我不可思議。
“我凡事都要和我媽商量,她不高興不同意的事,我不會去做。”大孝子一麵說,一麵臉上泛著一層媽輝。
“吃奶時間到了,快去你媽那兒吧。”後麵一句説的太快,變成“去你媽的吧”。
他愕然瞪著我不知所雲。我嘻哈笑著,凱旋而歸。
母親聽聞,也感忿然“整天媽,媽不離口的男人,我女兒可不能嫁他。”當即同意我“休”了那未來駙馬,回復我自由身。
此次休駙馬事件後,母親依然不放過我,無休止的疲勞轟炸,甚至哭鬧,各種威逼,因那時我已準備離開北京,或赴港或赴美,我不得不跟母親展開一場嚴肅談判: 爲了出國我要做很多準備工作,請給我時間和空間,這是我人生的重要轉折,請你給我一次機會,也請尊重我的選擇。從那以後,母親果然不再囉嗦,而命運也很快爲這個家做了調整,先是父親陡然離世,母親兩個月後赴港定居,一年後我也被批準赴港。
剩女,是大陸對該嫁而未嫁的大齡女青年的稱呼,極盡侮辱性。每個人的生活軌跡不同,生長環境更不同,憑什麽要一刀切將適齡女青年都趕入婚姻? 曾看過一個報道大陸大齡未婚女青的視頻,那大齡女大學畢業,事業有成,但一直未曾遇到那個對的男人,可是從她的家庭到社會,看她的目光都是好像看一個不正常人一樣,甚至她父母投訴,因爲她的未婚令他們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這種情況,即使在民國時代也不曾有的吧? 廣東女傭爲更好的侍候主人一家,自願梳起不嫁;北京協和醫院著名婦產科教授林巧稚,還有上海一位知名婦產科醫生(忘了名字),終生未嫁,社會不僅沒有爲難過她們,更由衷地尊敬她們。怎麽到了社會主義的中國,反而對遲嫁或不嫁的女人零容忍了呢?
好,再説回我自己,移居香港之後,環境改變,命運也隨之改變,香港的社會風氣比起大陸寬鬆很多,沒有人特別在意女人的婚或不婚,更沒有所謂剩女的稱謂,許多女強人事業成功,卻堅持單身不嫁( 當然有些是曾遭遇不幸婚姻而離婚) ,香港社會從上至下給予她們的是全然寬容和理解,隨手拈來的就有幾位香港名女人,如立法局議員梁愛詩,劉慧卿,還有大律師吳藹儀,等等。以香港政界女性所占百分比來看,比大陸政界實在高了很多,這也是一個社會的文明標誌之一。
因此,移居香港之後,對我單身未嫁的身份,完全感覺不到一點來自社會的壓力,連母親也不再像在北京那樣催逼了。如是這般在香港渡過17年後,移民來到加拿大,似乎水到渠成,年近50遇到夫婿安德烈,結束了單身生活。
剩女?我覺得我是選擇性聖女,所謂聖是尊重自己的抉擇,選擇堅持原則,絕不隨波逐流,把握自己的人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