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肥水不留外人田
查先生親筆寫的副刊五字真言,貼在編輯部。
副刊五字真言回想起那個時候,查先生“內外”都在進行改革,真是他個人的“改革時代”。對於明報來講,他不但是個嚴格的老闆,也是一位十分專業的編輯,當年,查先生不僅對港聞和國際電訊版著手改革,也對副刊提出他的要求。他曾對我說: “副刊是一張報紙的靈魂,港聞和國際電訊大家都差不多,但是副刊做得出色的話,那張報紙就會與衆不同。”
查先生曾寫下“副刊之五字真言”,貼在編輯部供大家參考:
短,趣,近,物,圖
短:文字應短,簡潔,不宜引經據典,不尚咬文嚼字。
趣:新奇有趣,輕鬆活潑。
近:時間之近,接近新聞,三十年前亦可用,三十年後亦可用者不歡迎。空間之近,地域上接近香港,文化上接近中國讀者。
物:言之有物,講述一段故事,一件事務,令人讀之有所得。大得小得,均無不可;一無所得,未免差勁。
圖:圖片,照片,漫畫,均圖片也;文字生動,有戲劇舞臺感,亦廣義之圖。
此為本報編輯副刊之要旨,新聞寫作及編輯亦不妨參考。
副刊選稿標準
新奇有趣首選,
事實勝於雄辯,
不喜長籲短嘆,
自吹吹人投籃。事實勝於雄辯者,並非不用議論文字,而是夾敘夾議者較受歡迎。最劣之文字是自我吹噓,無原則的利用本報做廣告,其次則為風花雪月,無病呻吟,或傷小貓之死,或嘆寫稿之苦。
查先生對副刊專欄作者的要求也非常嚴格,其他報紙決定請某人寫專欄,有的是副刊編輯説了算,有的是編輯主任説了算,大多數總編輯説了算。
但是,明報不一樣,查老闆雖然早已經將總編輯一職讓出,一般的編務他也基本不過問,不過,專欄作者的聘請,卻一定要通過他自己,別人無權決定,這是八十年代明報人都知道的事。我自己的專欄(開始叫“白衣集”,後易名爲“清風匝地”),儘管是潘先生向我約稿,卻一樣要得到查先生的批準。
即使某位專欄作者已經在明報副刊寫稿多年,但查先生一旦察覺該專欄作者長期“長籲短嘆,風花雪月,艱深晦澀,讀之無味”,也會毫不客氣地炒其魷魚。 我在八六年到八七年跟隨查先生檢查報紙期間,便曾遇過這樣的事:
有幾位作者在副刊已經寫了幾年的專欄,但查先生不喜歡他們筆下“言之無物”,便力主停掉他們的專欄,其實我跟其中一位作者還是朋友,於是跟查先生說給他一個改進的機會,但查先生“炒意”堅決,我也沒有辦法。後來,那位作者竟誤認爲是我從中作梗,他不知道的是,明報副刊專欄作者的約稿大權,始終都掌握在查老闆手中。
因爲查先生對副刊專欄的嚴格控製,明報副刊的專欄質量也非常之高,當時能夠在明報副刊上擁有一個專欄的,都被視做身份象徵,其他報紙也有副刊專欄,但其專欄作者遠沒有明報副刊的專欄作者名氣大。 明報副刊也確實人才輩出,如倪匡(衛斯理),亦舒,林燕妮,胡菊人,項莊(董千裏),張文達,黃霑,張君默,鄧拱璧,梁鳳儀等等,有人索性這樣說:
“明報副刊的作者都是‘名店’裏的‘名牌’。”
一流好友 吝嗇老闆
不過有一點很多人不知道,雖然明報副刊能辦得如此成功,但專欄作者卻不是查老闆用高薪請來的,這在當年的一眾專欄作者中,已經不是秘密。林燕妮叫查老闆加稿費,查老闆笑眯眯地說:
“你那麼愛花錢,加了又花掉,不加。”
亦舒也曾叫他加稿費,他依然笑眯眯地說: “你都不花錢的,加了稿費有什麼用?”
林燕妮和亦舒跟查先生份屬老朋友,有次亦舒甚至在專欄裏罵他,查老闆居然還是笑眯眯地說: “罵可以罵,稿照登,稿費則一概不加。”
明報當年的記者薪水微薄,查老闆曾對人說:
“在明報工作是他們的光榮,不用給他們高人工,他們也會排隊來明報工作。”
我當時在明報寫專欄,稿酬也十分之低,但本著“隻管耕田,不問收穫”的原則,不曾跟查老闆計較過。 查老闆一手創立了明報,並且迅速地將明報定位於香港的知識分子報紙,在我剛到香港的一九八零年,便有很深的體會,那時明報的報格確是與衆不同,尤其查先生每天親筆撰寫的精彩社評,更是其他報紙所沒有的。
因此,我相信查先生對他的明報有著十足的信心,即使稿費低,能在明報副刊寫稿也是作者的一份光榮。還真是沒有聽説過,有哪位作者因稿費低拂袖而去的,作家倪匡跟查先生是好朋友,他曾這樣說過:
“他是一流的好朋友,但他卻是最吝嗇的老闆。”
一九八八年我被邀請到香港電臺作國語節目主持之前,要知會查老闆,得到他的允許,我才可以“光明正大”地每禮拜去做節目。八八年九月二十七日,他在給我的條子上寫道: 本報工作人員在其他傳播媒介作貢獻,均需得我同意。現書麵同意你去香港電臺講“南北文化之差異”。
查查先生對於明報專欄作者到其他報紙寫專欄,也很在意,他甚至不願意作者用同樣的筆名在他報出現,爲此,他還曾有特別批示。同一年星島晚報董千裏先生邀請我在其副刊寫專欄,我特意寫了請示報告給查先生:
根據九二七指示,現有如下報告:董先生邀我在星島晚報之“紙三角”寫稿,從十一月開始。望您能夠同意。
其中的“九二七指示”,就是查先生九月二十七日給我寫的那張條子,他並沒有說那是“九二七指示”,是我有點開玩笑地根據大陸文革習慣改稱的。而他給我的書麵答覆是:同意,一般原則是最好不用與明報相同的筆名。若已用,也可。 因查先生事忙,看到我的請示,已經是兩個禮拜以後,故,猜想我已經開始用“石貝”的筆名寫稿,所以隻能寫“若已用,也可”。 查先生真是肥水不留外人田啊。
專欄補白生涯我從一九八一年十月開始,在明報副刊上寫專欄,一九八五年因潘粵生先生的介紹,到明報作了個小編輯。八六年的一天,潘先生問我: “你可不可以再寫一個專欄,比這個專欄字數多一點,但一定要寫關於女性的稿子。因爲林燕妮有時去外地出差,稿子就隻好用讀者來稿頂上,不過,很難跟林燕妮專欄的風格保持一致,所以請你來專門補白。”
我二話不説便答應下來,並依潘先生之囑,起了一個很女性化的筆名---梁司蘭,而欄名就叫“梁司蘭隨筆”。不用問就知道,這個補白專欄也是要通過查先生的同意才能一“補”的。
我跟林燕妮素不相識,找我補白,可能是看了我的從“白衣集”到“清風匝地”的稿子以後,發現本人什麽都能亂扯一通,不論男女,愛情,人生,醫學,音樂甚至烹飪等等,又加上當年來自北京的作者極少,香港讀者喜歡林燕妮是慣性,間中加插北京女人的聲音,更可收吸引讀者之效。
果不其然,我的梁司蘭補白漸漸引起讀者的注意。我當時已經在明報上班,有一天在等電梯的時候,聽到身旁的人在議論:
“誰是梁司蘭?你知道嗎?”
“聽説是個大陸人,女的,講國語。”
“梁司蘭好像就是石貝,那石貝又是誰呢?”
聼人家在你旁邊議論你自己,那種好笑的感覺難以言喻。不過很快的他們就知道了我的身份,於是我就變成了一塊“新大陸”。
梁司蘭隨筆陸陸續續寫了一年多以後,有一天翻開報紙,我發現為林燕妮補白的專欄沒有用我的稿子,而是用了黃霑的稿子,可是我的補白稿依然存在編輯那裏,於是便問蔡編輯是怎麽囘事,豈知蔡編輯大爲光火:
“林小姐的補白稿當然是由她男朋友黃霑寫。”
“那我寫的補白稿就不用了,是不是?”我很平靜地問道。
“你的稿子要等黃霑缺稿的時候才用。”
“潘先生叫我為林小姐補稿,不是為黃霑補的,請你把我的稿子還給我。”
不知道為什麽蔡編輯卻因爲我這句話跟我大叫大嚷起來,全編輯部的人都為之側目,我告訴他我的聽力很好,犯不著跟我用這麽大聲音講話。
最後的結果是,蔡編輯將我的補白稿還給了我,從此結束了“補白生涯”。不過明報下屬的明窗出版社很快找到我,將我的補白稿集結起來,出版了我的第一本散文集-----強,女人?
這件事跟查先生沒有什麽關係,寫在這裡,是想幫助讀者了解當時明報副刊當時的狀況。林燕妮是香港著名女作家,查先生曾經讚譽她的散文充滿了香水味兒,黃霑則是林當時的男朋友,也在明報副刊寫專欄。
林黃與查先生很熟,八十年代的時候兩人還曾在查家行“婚禮”,記得明報還專門登載了這一“婚訊”,不過這當然沒有政府註冊的效用,九十年代黃霑真的結婚了,新娘卻不是林小姐。二零零四年黃霑因病去世。
專欄得查先生指教
一九八九年大約九月份,查先生的秘書忽然來到編輯部,遞給我一封老闆的信,拆開一看,方知是查先生看了我專欄裏的一篇稿子,提出他的意見。我在八九年“六四”以後,在我自己的專欄裏寫過好多篇關於六四的稿,七月份我找出毛詩詞,玩心大起,便提筆和了幾首毛詞,其中一首是: “萬木霜天紅爛漫,學生努氣衝霄漢,坦克步槍嚴陣待,齊聲喚,揚言要捉知識犯。 三十萬軍入京城,浩浩蕩蕩來天半,喚起工農千百萬,不能幹,中南海裏小平亂。”另一首是:“西風烈,資產階級錯路綫,錯路綫,懲治老九,搬出馬列。雄關萬道真難走,而今邁步維艱難,維艱難,戒嚴救命,以後咋辦?”還有幾首就不在此抄錄了,查老闆還挺認真,看了那幾天我胡謅的“和詞”以後,特意寫信指教:
歐陽小姐:
前見你的“和毛澤東詞”,覺體例不合,忙中未及奉告。今閱舊雜誌,見宋人諸家千秋嵗”詞,以供參考。凡和詩詞,均須1 用原體;2用原韻;而平仄自當根據詞譜所載格律(凡對仗処,和詞亦須對仗)。
查隨信還附了從“中華國學”雜誌上剪下來的其中一頁,特別用筆標出“對仗”之処。查先生恐怕不知道,北京人閑來沒事的時候,喜歡拿出毛澤東詩詞“修改”一通,這一“傳統”可以追溯到十年浩劫,跟文人的那種一本正經的“和詞”完全不一樣。我專欄裏的所謂“和毛詩詞”也是這麽出籠的,基本屬於玩笑之作,沒有想到不僅引來查老闆的指教,還有不少讀者寫信給我,真的是拋磚引玉了。不過,話又說回來,查先生雖然對副刊專欄十分留意,但很少因爲作者的觀點不同,而令編輯抽掉稿子不發,也很少寫信給作者“指教”,我在明報前後寫了十幾年的稿子,隻收到他這樣一封信。 明報副刊曾有一專欄,非常受讀者歡迎,作者叫哈公,欄名就叫哈公怪論,哈公對時政嬉笑怒駡,並且用的是廣東方言,更顯幽默“抵死”。 八十年代中,有一天兩大頁副刊裏麵不見了“哈公怪論”,於是,大家便猜測一定是哈公言論太大膽,不知道得罪了什麽人,遭到炒魷厄運。
過了些日子才知道,原來哈公的一篇稿子中,有一句話被總編輯潘先生刪去,這可能也是出於明報的立場問題,哈公得知後,非常氣憤,便以罷寫為抗議。此後,查先生知道此事,連同潘先生一起向哈公道歉,說以後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了,但哈公再沒有恢復停掉的專欄。
也有傳説,當年中新社與查老闆關係日漸好轉,答應每日供給明報電訊新聞稿,但條件是抽掉“哈公怪論”。不久,哈公便開始籌辦“解放”月刊,十分不幸,出師未捷身先死,才出版了一期“解放”,哈公便因心臟病突發去世了。後來,“解放”由金鐘接手,改名為“開放”,一直辦到今天。 哈公本名許國,在當年明報下屬的明河社做出版編輯,主要出版金庸武俠小説,隻是當年的金庸武俠小説沒有今天那樣紅火,印刷也很一般,就像香港其他普通小説的出版一樣。
停掉女才子專欄
查先生雖説對副刊的專欄文字沒有太多的管製,說起來也算是比較寬容的老闆了,但有一件事令他破了例。本著對事不對人的原則,以下的故事恕我姑且隱其大名:
查先生一向非常愛才,對於學有所成並擁有學位者,特別另眼相待。有一年,查先生便遇到了這樣一位女才子,驚喜之餘,專門在副刊為她開闢專欄,連欄名都是查老闆幫忙起的。果真,女才子不負查老闆的厚望,不僅寫散文雜文,還在他報寫小説,本來是商界女才子,經查老闆的識人慧眼,女才子於是成了多產女作家。
後來明報附屬的出版社,還陸續出版了女才子的幾本書。在香港一般來説,書賣出以後,作者所得甚少,也就是出版社賺大數,作者賺小數,除非作者自己出版,那大數就成自己的了。女才子叱吒香港財經界多年,當然懂得這個道理,於是她不動聲色地使出一招“暗渡陳倉”。幾個月以後,香港各大書店出現了某某某出版社的一係列新書,主要都是女才子的大作,甚爲玄妙的是,這些新書從設計到規格到用色,幾可與明報出版社曾經出版她的書亂真,有心人隻能在那一行小小的出版社名字上,分辨出那不是明報出版社的出版物,一般讀者則難以察覺。
這其實完全是商人之間競爭慣用的一種手法,可是在香港文化界卻是頭一遭,當時,很多人都在傳這件事情,聽者無不為女才子的生意頭腦而目瞪口呆。查老闆不久也得知此事,震怒之下,命副刊馬上停掉女才子的專欄,並指示今後明報都不再登載女才子的稿件。查先生挖掘到的女才子,卻把他殺了個回馬槍,這是他絕對意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