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寧和孟晚舟兩個人本來風馬牛不相及,一個是海歸院士,知名教授;另一個是華為高管,總裁之女。
把兩人放在一起的原因是兩位名人都被指控抓捕,李寧在國內因貪汙挪用科研費在他功成名就的祖國被抓,孟晚舟在國外第二故鄉加拿大被指控。
兩個人都名譽四海。李寧曾是最年輕的院士,院士已是國家大器鳳毛麟角,中國科學家的總統級特殊俱樂部,而且又是最年輕,可謂龍中之龍。有名就有權,手中掌握國家數億元的科研經費分配。
孟女士同樣了不得,官職是華為的財務官,但更重要的身份是華為老總任正非的大小姐,說起華為,名字如雷貫耳,華為技術正在顛覆著世界,令各國政府如臨大敵圍追堵截。
這裏要看的是他們被捕後的發展大相徑庭,兩人展現了截然不同的被告之路,實在是個振聾發聵的響鍾。
李寧在北京被抓後從人間消失,與家人隔絕,據說被禁閉在吉林的某個角落,即使滿腹經綸,也隻有對牆教導了,而他那天真的學生每年畢業合影仍給大師留把空椅子以示盼望他歸來。結果是,他消失五年後,再露麵時就是法庭宣判他的十二年刑期。他五年的等待期一直活在暗處。
孟晚舟則不同,在溫哥華被抓後交出保釋金就被允許回到她的豪宅,仍與家人生活在一起,與國內的父親不斷聯係,甚至還不斷發文感慨自己的愛國之情,感謝自己的粉絲。可以說,孟女士仍活在明處
李寧的嶽父是一名德高望重的老院士,還有一批院士同情李寧而問責政府羈押李寧年複一年而沒有結論,無奈人微言輕作用不大。
孟晚舟的父親是華為老總,華為富可敵國,與蘋果爭奪世界霸主,驚動外交部發聲譴責施壓美國加拿大。
依常理,一個人被抓被指控時被稱犯罪嫌疑人,還不是罪犯,仍有一定的公民權。所以,孟女士帶上電子監視器仍可在不小的範圍內享受自由活動。每次外出,媒體鏡頭前仍穿著富貴高雅,修飾精致。
李院士的情景隻有他自己知道,五年時間從人間蒸發,知道他在中國的某個看守所,僅此而已。
令人唏噓的是他被羈押五年才有結論。從判決看,他貪汙了三千多萬科研經費,案情似乎絕不複雜,但卻需要調查五年時間去弄清楚三千萬元的來龍去脈,要麽是李院士作案技巧太高明,給辦案人員立了個五年調查課題;要麽是另有隱情呢,辦案人員有難言之苦。
這涉及到一個大問題,萬一李寧被關五年後最終是清白會如何?沒定罪前應假設無罪,但人已被關押五年?即使有罪但刑期也可能不到五年啊?也許,辦案人員早已胸有成竹,肯定不會被他少於五年,如果這樣,法律的嚴肅性又何在?
絕頂聰明的李寧當年回國時不會想到過如此的下場。直到宣判時他對自己的指控一概否認,但法院聲稱證據確鑿,你承認不承認都一樣。
李寧的案子已結。他的科研成果使他名噪一時享譽世界,登上了科學家的榮譽最高峰。他的五年關押期恐怕也創造了新紀錄,跌到了羞辱痛苦的深淵。
有比較才有鑒別。法律是給人尊嚴和安全感的最高保障,沒有這個保障,其它都是浮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