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朋友開車常被人按喇叭,隻因速度太慢影響後麵的車流,但她從不在乎,任人橫眉白眼喇叭鳴,我自咬定緩緩而行,這是經曆過生死車禍事故給她留下的“後遺症”,一次被蛇咬還十年怕井繩,更何況人命關天之事。過去是同情,如今可以說是理解了。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隻要常開車,磕磕碰碰的事也在所難免,輕微摩擦自己塗抹兩把即解決問題,坑坑凹凹到車行美容一番也能不留傷痕,無非是撒點銀子,自我安慰一聲破財免災而已。
不願意看到的悲慘一幕發生在眼前,成為一時揮之不去的陰影。陽光明媚的周五下午,忙碌了一周終於可以放鬆一下,盤算著周末的計劃,行駛在走過無數次的單車道小路上,路邊的一樹一房都像老朋友一樣熟悉。
前麵有三輛車首尾相近勻速而行,那熟悉的左拐下路的牌子已經清晰可見,眼見那三輛車都減速慢了下來,知道全要去一個方向,第一輛順利左拐了,第二輛順利左拐了,第三輛似乎跟著也要拐,殊不知一輛相向而來的車正全速開過來,那司機似乎認定了自己的行駛權利,對試圖拐彎的第三輛車毫不理睬。就這樣,一個是目不轉睛跟車走,你拐我也拐,忘記了左顧右盼;一個是一門心思向前行,我該走你要停。
說是遲那是快,直行車迎頭撞在了拐彎車的右側,刺耳的碰撞聲,碎落的玻璃片,飛出的擋板部件,人的驚叫聲等等,這一切都發生在眼前,毫無遮攔全程目睹,拐彎的是位中年婦女,而直行的車內是四口之家。
作為現場目擊者,自己急忙停下車,盡力幫助那四口之家,他們是一對中年夫婦帶兩個十來歲的孩子,幸虧男子還鎮靜,驚叫中拉出已癱倒的太太,又趕快把兩個孩子攙扶到路邊。
911電話也第一時間打出,警車,救火車,救護車幾分鍾內響成一片,專業人員各盡其責。待傷員被運走後,警開察調查現場,看到我的車停在路邊的最前頭,是個明顯的目擊者,問了幾個簡單的問題後,從車內拿出一個表格,要我寫下目擊證言。
第一次要寫目擊證言,有點不知所措,但清楚應盡的責任,皆如實報告所見過程,隻寫觀察事實,不加任何評論。但心中大致認定,事故的責任在於拐彎的司機,隻跟著車行而不抬頭看路是開車的大忌,路況瞬息變化,人命攸關,必須保持警惕。
開車上路,自己要遵守規則謹慎駕駛,同時又要不斷觀察前後左右的車輛,作出即使判斷與反應,因為事故無情,無論理在哪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