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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規定從6月起其境內所有交易均需使用印尼盾

(2015-06-10 00:45:49) 下一個

印尼規定從6月起其境內所有交易均需使用印尼盾

根據印尼央行出台的條例規定,今年61日開始,在印尼不使用印尼盾進行交易者最高將被罰款10億盾(約合7.7萬美元)

    該條例規定,印尼境內出售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必須以印尼盾標明,禁止同時標注外幣和印尼盾價格,這些商品和服務包括商品貨物價格;服務費用,如地産買賣、旅遊服務費、谘詢顧問費;出租費用,如公寓、房子、辦公室、辦公樓、土地、倉庫、機動車輛;貨運費,如集裝箱在碼頭的運卸費、飛機票及貨物運費;餐館菜單價目表;合約,如合約內容或協議中的價目條款;發票、交貨單及采購訂單價目條款的文件;清償證據,如收條注明的價格;在電子媒體注明的貨品及服務費。

    印尼央行支付係統監督與措施司司長艾尼表示,通過鼓勵印尼民衆使用印尼盾,有望提高印尼盾匯率的穩定性,從而將推動印尼民衆消費,改善投資環境,促進國民經濟發展。

    印尼雅加達銀行間的盾幣交易8日繼續呈弱勢,每美元兌13380盾,再創近17年來新低。此間金融觀察家魯利表示,外來因素是其中壓製盾幣兌美元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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