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近期發表了一個PPT幻燈片格式的博文,柴靜沒有回答的問題,我來試試(二)。
該文由於格式的原因,必然枯燥難讀,但仍受到了較多關注,在此我感謝眾多讀者和專家,尤其是蔣大和老師和田青老師,他們做相關的科研和科普工作多年如一日。我本意是希望通過技術層麵解決霧霾問題,盡量避開爭論話題,但讀者們提出了許多尖銳的問題(比如:既然汙染物控製技術成熟可靠,中國法規又比歐美還嚴,為什麽中國霧霾還這麽嚴重?),總多博主又提出了許多新的分析視角,微信朋友圈的朋友們私底下也有許多熱烈的交鋒,讓我一次又一次陷入了沉思,終於到了不吐不快的程度。霧霾問題,像是阿拉伯神話裏的精靈(Jinn),要把他裝回那盞燈裏,就要從政治,經濟和技術三方麵綜合治理。這個解決方案,就像那盞燈,由一個三腳板凳托起。政治,經濟和技術手段,就像三腳板凳的三隻腳,缺一不可。有趣的是,傳說中精靈是神從火熱的風裏造出來,而今天我們說霧霾和燃燒產生的尾氣密切相關, 這是巧合嗎?
霧霾問題被炒得過熱了嗎?
有人問我,為什麽花這麽多力量在治理霧霾上?治理霧霾真有那麽重要嗎?為什麽不先關注吸煙,扶貧,人口老齡化問題?霧霾問題被炒得過熱了嗎?我說霧霾問題太重要了。沒有霧霾,不見得當地就沒汙染,因為有些汙染物肉眼是看不見的。但是,有霧霾,特別是頻發性霧霾,空氣汙染肯定是很嚴重的。我們的眼睛,鼻子,咽喉,心肺都在抱怨了,它們都說該治理霧霾了,就等我們大腦拍板決定該采取什麽行動了。其他問題如吸煙,扶貧,人口老齡化也很重要,但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誤了我們治理霧霾的時日。
霧霾對於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危害,許多科普書都有介紹。但是它的最可怕的危害之一,是導致公眾對公權力信心的動搖甚至喪失,導致非理性的抗爭,這對經濟的發展會有致命的打擊。PX廠該不該建?有沒有毒害?正確的答案是PX本身毒性小,PX廠生產過程也可以用環保設備做到無害化或者毒害最小化。問題是周圍的居民不相信這些環保設備會運行起來。霧霾另一個危害,是影響國家的聲譽,投資環境,對人才的吸引力,對國家的經濟和軟實力傷害極大。
汙染物分類
以美國最新的定義,空氣汙染物(air pollutants)分為兩類:一是溫室氣體(greenhousegases),二是生成霧霾的空氣汙染物(smog-formingair pollutants)。全球變暖的爭論信不信由你,但溫室效應可以實證不可否認,溫室氣體近期(2009年)被美國聯邦環保局(EPA)列入汙染物,是不可逆轉的政治經濟事件。
政治經濟分析
環保治汙問題,是個利益分配的問題。而利益分配的公平與否,是一個社會中基本的政治經濟問題。
汙染物排放的本質,是把治理汙染的成本(通過不治理)變成等量的利潤並私有化,把汙染的危害或治理汙染的成本(放大,等量或縮小後)社會化或公有化。我說的私有,不一定是指某個個人或私人企業。任何小集體對於其所在的大集體,都是私有單位。一個國企,相對於公共社會大集體,也是私有單位。一個省相對於整個國家,甚至一個國家相對於世界,也是私有單位。汙染物經過排放社會化後,私有單位自己也在承受汙染帶來的損失,但在特定條件下,排汙的利潤遠大於汙染帶來的損失,所以排汙有著利益的原動力。私有單位所在社會中其他成員隻承受該汙染排放帶來的損失,卻沒有相應的利潤收益,所以與排汙的私有單位是有利益衝突的。理解了這個,就可以理解為什麽有些地方政府要違背國家政策保護當地的汙染企業(稅收,就業,政績),而中國為什麽要與西方國家爭取平等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權(向丁仲禮院士致敬)和討論排汙的曆史責任的原因。治理汙染問題,是個政治經濟問題,所以要用政治的手段來解決。
汙染物從源頭排放後,治理汙染的社會成本可以是小於,等於或大於排汙的利潤。汙染物可以被帶走稀釋,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負麵影響客觀存在,但效果滯後,並且不容易量化,生態環境也有一定的自修複能力。所以在一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初期,包括改革初期的中國,汙染的社會成本客觀上較小,也被主觀上忽略。“先發展汙染,再治汙”是許多國家發展工業化初期的自然選擇,包括當今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如英國美國,在發展初期也采取這個策略。1952年的倫敦”煙霧”事件(沿用國內常用翻譯法),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許多人說,後進國家有“後發優勢”,可以直接跳過“先發展汙染,再治汙”的老路。後進國家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少走彎路,這是真的。但是要直接跳過這一階段,經濟上是很困難的,而且要政府在工業化早期就立法執法,阻力可想而知。打個比方,你跟一個大學剛畢業準備創業的年輕人說,你跟馬雲比有後發優勢,他會如何看你?估計是白眼!
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汙染物排放量逐步提高,超過了當地生態環境的自我修複能力,汙染物對環境和人的健康的危害就會爆發性的顯露出來(如頻發性霧霾),汙染的社會成本可以遠遠大於排汙的利潤,就連排汙的私有單位可能也得不償失,但是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嚴格的排放標準,誰先主動采用汙染物控製技術,誰就因為增加成本被市場淘汰,這就是囚徒困境。汙染物一旦離開源頭,要重新收起來,就要花無數倍的代價,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務,這是熱力學的原理決定的。現在各國治理汙染,通常的做法,都是汙染源控製法,除非是災難性的事故(原油泄漏之類),才會用人為搶救收集的辦法。
追求幸福和發展,是天賦人權。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能耗總量在一二十年內恐怕還要隨著提高。網絡上有人提出,減少汙染物排放,要麽消滅一部分人口,要麽回到原始的生活方式。這種提法很極端,很殘忍,也很愚昧。中國有計劃生育政策,控製人口過度增長,已經為世界環境做出了極大的犧牲,也付出了經濟和社會的代價(人口老齡化, 勞動力不足)。回到原始的生活方式,這是否定中國人的天賦人權。 問題是如何在總能耗增加的同時減少汙染物排放? 我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總能耗增加的同時減少汙染物排放,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在經濟上也是可以承擔的。比如,能耗增加一倍,但單位能耗的汙染物排放減少95%,這樣汙染物排放排放總量就可以降到原來的10%。
人類社會發展,通常分幾個階段。第一階段,前工業化時代,低能耗,低汙染,刀耕火種,藍天碧水是大自然的恩賜。第二階段,工業化初始階段,高能耗,高汙染,如印度等。第三階段,工業化中級階段,高能耗(以不可再生能源為主),低汙染,如美國德國等國家。第四階段,工業化高級階段,中高能耗(但可再生能源占較大比例),低汙染,這是發達國家未來的方向。還有個別有條件的社會,幹脆去工業化,靠旅遊,賭博或金融過日子,另當別論。
我們現在談的問題是中國霧霾問題,所以先要明確公共社會就是中國,代表是中央政府。私有的單位分許多等級,第一級就是各省或直轄市,代表是各省或直轄市政府。有的省或直轄市的政府領導人為了取的好的政績,選擇保護排汙企業,對排汙企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對排汙企業以罰代管。這裏麵有幾個問題。第一,中央對省或直轄市的領導人的政績評估標準有問題,注重GDP增長,不注重環境保護。第二,是政府各部門權力分配製衡問題。環保機關權力不如地方政府,或者聽命於地方政府,所謂環保機關沒有牙齒的問題。魏征對於李世民的製約,頗有相似之處。但要求現在每個官員都有李世民的胸懷,恐怕比較難吧?不管哪個國家,都需要製度上創新。我們常聽說要有製度的自信。製度的自信來自於製度上創新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和效率(Efficiency)。
關於製度創新,美國最近幾年發生的事情可以借鑒。2007年,美國聯邦環保局(EPA)重新解釋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案”(CleanAir Act)關於汙染物的定義,認為自己有權規範限製尾氣中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麻省認為聯邦環保局違法擴大自己的權力,扭曲了清潔空氣法案的精神,於2007年把聯邦環保局告上最高法院,結果麻省輸了,聯邦環保局贏了。2009年,聯邦環保局正式把尾氣中的二氧化碳(CO2)定為汙染物。美國的聯邦及地方環保局是有牙齒的,並不受地方政府的隨意左右,也不需要考慮稅收,就業,維穩等問題。
那麽美國地方政府如何解決環保法規對稅收,就業和維穩的負麵影響?環保提高了企業的成本,美國也不例外。美國聯邦環保局最新法律MATS對煤電廠打擊很大,有私營煤電廠因為虧損預期打算關門大吉。但是關門留下供電的缺口怎麽辦?沒問題,地方政府準備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營煤電廠防止它倒閉,政府財政錢不夠可以提高電費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等。但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營煤電廠,這不違反了資本主義市場自由競爭的原則嗎?這私營煤電廠不會是州長他家親戚開的吧?提高電費由消費者承擔?以前私營煤電廠賺錢的時候也不見它降價分給大家一點利潤啊?有些民間組織(NGO)和公民個人已經開始告地方政府了,大家側目以待。訴訟結果還沒出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車到山前必有路,解決辦法總是有的。環保是個利益再分配問題,天塌不下來。最重要的是大家要相信這解決問題的政治過程是公開,透明,和公平的,而不是像籠罩在霧霾裏一樣。
那麽有人會講,環保導致鋼鐵水泥企業關門和工人下崗怎麽辦?我的問題是,是誰把環保標準訂到社會和企業無法承擔的程度?地方環保標準的製定要充分考慮社會和企業承擔的程度,公民和社會也要為環保買單,低收入人群可以另外補貼或者用差異電價。我的另一個問題是,社會多餘的沒有競爭力的落後產能有沒有正常的渠道和辦法淘汰?不淘汰對社會和經濟是什麽後果?不淘汰如何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效率?是誰讓這些本來就不該有的落後產能上馬的?
綜上所述,我推薦如下解決問題的辦法:
改變各級政府領導人政績評估標準,采取首長負責製,既看環境保護減排指標,又看GDP增長指標,綜合評估。調低GDP增長目標。
從製度上消除各地政府重複建設落後產能的動力。
改革政府各部門的權力分配及製衡問題。環保局不應受地方政府領導或否決,環保局隻管保護環境,不管經濟和就業問題。
地方環保標準的製定要充分考慮社會和企業承擔的程度。
改變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低能耗的第三產業。
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如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質,地熱能等。
改善能源結構,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用天然氣取代煤炭。
大力發展引進燃燒汙染物控製技術(包括低氮和超低氮燃燒技術,消煙及除塵技術)及人才,全麵采用汙染物減排技術。
企業,公民和整個社會要為環保買單。
公民從自身做起,減少汙染物排放。
環保和汙染物信息透明公開。公民參與監督企業和政府。
最後,請大家要有耐心。治理霧霾任務艱巨,當今發達國家的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如加州洛杉磯,也沒有辦法完全根治霧霾,空氣質量不盡如人意,隻能是逐漸改善。我相信,中國的社會能夠因應當前的霧霾難題,及時在製度上創新變革並找到霧霾的解決之道。
我於近期發表了一個PPT幻燈片格式的博文,柴靜沒有回答的問題,我來試試(二)。
該文由於格式的原因,必然枯燥難讀,但仍受到了較多關注,在此我感謝眾多讀者和專家,尤其是蔣大和老師和田青老師,他們做相關的科研和科普工作多年如一日。我本意是希望通過技術層麵解決霧霾問題,盡量避開爭論話題,但讀者們提出了許多尖銳的問題(比如:既然汙染物控製技術成熟可靠,中國法規又比歐美還嚴,為什麽中國霧霾還這麽嚴重?),總多博主又提出了許多新的分析視角,微信朋友圈的朋友們私底下也有許多熱烈的交鋒,讓我一次又一次陷入了沉思,終於到了不吐不快的程度。霧霾問題,像是阿拉伯神話裏的精靈(Jinn),要把他裝回那盞燈裏,就要從政治,經濟和技術三方麵綜合治理。這個解決方案,就像那盞燈,由一個三腳板凳托起。政治,經濟和技術手段,就像三腳板凳的三隻腳,缺一不可。有趣的是,傳說中精靈是神從火熱的風裏造出來,而今天我們說霧霾和燃燒產生的尾氣密切相關, 這是巧合嗎?
霧霾問題被炒得過熱了嗎?
有人問我,為什麽花這麽多力量在治理霧霾上?治理霧霾真有那麽重要嗎?為什麽不先關注吸煙,扶貧,人口老齡化問題?霧霾問題被炒得過熱了嗎?我說霧霾問題太重要了。沒有霧霾,不見得當地就沒汙染,因為有些汙染物肉眼是看不見的。但是,有霧霾,特別是頻發性霧霾,空氣汙染肯定是很嚴重的。我們的眼睛,鼻子,咽喉,心肺都在抱怨了,它們都說該治理霧霾了,就等我們大腦拍板決定該采取什麽行動了。其他問題如吸煙,扶貧,人口老齡化也很重要,但請不要顧左右而言他,誤了我們治理霧霾的時日。
霧霾對於環境和公眾健康的危害,許多科普書都有介紹。但是它的最可怕的危害之一,是導致公眾對公權力信心的動搖甚至喪失,導致非理性的抗爭,這對經濟的發展會有致命的打擊。PX廠該不該建?有沒有毒害?正確的答案是PX本身毒性小,PX廠生產過程也可以用環保設備做到無害化或者毒害最小化。問題是周圍的居民不相信這些環保設備會運行起來。霧霾另一個危害,是影響國家的聲譽,投資環境,對人才的吸引力,對國家的經濟和軟實力傷害極大。
汙染物分類
以美國最新的定義,空氣汙染物(air pollutants)分為兩類:一是溫室氣體(greenhousegases),二是生成霧霾的空氣汙染物(smog-formingair pollutants)。全球變暖的爭論信不信由你,但溫室效應可以實證不可否認,溫室氣體近期(2009年)被美國聯邦環保局(EPA)列入汙染物,是不可逆轉的政治經濟事件。
政治經濟分析
環保治汙問題,是個利益分配的問題。而利益分配的公平與否,是一個社會中基本的政治經濟問題。
汙染物排放的本質,是把治理汙染的成本(通過不治理)變成等量的利潤並私有化,把汙染的危害或治理汙染的成本(放大,等量或縮小後)社會化或公有化。我說的私有,不一定是指某個個人或私人企業。任何小集體對於其所在的大集體,都是私有單位。一個國企,相對於公共社會大集體,也是私有單位。一個省相對於整個國家,甚至一個國家相對於世界,也是私有單位。汙染物經過排放社會化後,私有單位自己也在承受汙染帶來的損失,但在特定條件下,排汙的利潤遠大於汙染帶來的損失,所以排汙有著利益的原動力。私有單位所在社會中其他成員隻承受該汙染排放帶來的損失,卻沒有相應的利潤收益,所以與排汙的私有單位是有利益衝突的。理解了這個,就可以理解為什麽有些地方政府要違背國家政策保護當地的汙染企業(稅收,就業,政績),而中國為什麽要與西方國家爭取平等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權(向丁仲禮院士致敬)和討論排汙的曆史責任的原因。治理汙染問題,是個政治經濟問題,所以要用政治的手段來解決。
汙染物從源頭排放後,治理汙染的社會成本可以是小於,等於或大於排汙的利潤。汙染物可以被帶走稀釋,對環境和公眾健康的負麵影響客觀存在,但效果滯後,並且不容易量化,生態環境也有一定的自修複能力。所以在一個社會經濟發展的初期,包括改革初期的中國,汙染的社會成本客觀上較小,也被主觀上忽略。“先發展汙染,再治汙”是許多國家發展工業化初期的自然選擇,包括當今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如英國美國,在發展初期也采取這個策略。1952年的倫敦”煙霧”事件(沿用國內常用翻譯法),就是個很好的例子。許多人說,後進國家有“後發優勢”,可以直接跳過“先發展汙染,再治汙”的老路。後進國家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少走彎路,這是真的。但是要直接跳過這一階段,經濟上是很困難的,而且要政府在工業化早期就立法執法,阻力可想而知。打個比方,你跟一個大學剛畢業準備創業的年輕人說,你跟馬雲比有後發優勢,他會如何看你?估計是白眼!
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汙染物排放量逐步提高,超過了當地生態環境的自我修複能力,汙染物對環境和人的健康的危害就會爆發性的顯露出來(如頻發性霧霾),汙染的社會成本可以遠遠大於排汙的利潤,就連排汙的私有單位可能也得不償失,但是在市場競爭的條件下,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嚴格的排放標準,誰先主動采用汙染物控製技術,誰就因為增加成本被市場淘汰,這就是囚徒困境。汙染物一旦離開源頭,要重新收起來,就要花無數倍的代價,甚至是不可能的任務,這是熱力學的原理決定的。現在各國治理汙染,通常的做法,都是汙染源控製法,除非是災難性的事故(原油泄漏之類),才會用人為搶救收集的辦法。
追求幸福和發展,是天賦人權。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能耗總量在一二十年內恐怕還要隨著提高。網絡上有人提出,減少汙染物排放,要麽消滅一部分人口,要麽回到原始的生活方式。這種提法很極端,很殘忍,也很愚昧。中國有計劃生育政策,控製人口過度增長,已經為世界環境做出了極大的犧牲,也付出了經濟和社會的代價(人口老齡化, 勞動力不足)。回到原始的生活方式,這是否定中國人的天賦人權。 問題是如何在總能耗增加的同時減少汙染物排放? 我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總能耗增加的同時減少汙染物排放,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在經濟上也是可以承擔的。比如,能耗增加一倍,但單位能耗的汙染物排放減少95%,這樣汙染物排放排放總量就可以降到原來的10%。
人類社會發展,通常分幾個階段。第一階段,前工業化時代,低能耗,低汙染,刀耕火種,藍天碧水是大自然的恩賜。第二階段,工業化初始階段,高能耗,高汙染,如印度等。第三階段,工業化中級階段,高能耗(以不可再生能源為主),低汙染,如美國德國等國家。第四階段,工業化高級階段,中高能耗(但可再生能源占較大比例),低汙染,這是發達國家未來的方向。還有個別有條件的社會,幹脆去工業化,靠旅遊,賭博或金融過日子,另當別論。
我們現在談的問題是中國霧霾問題,所以先要明確公共社會就是中國,代表是中央政府。私有的單位分許多等級,第一級就是各省或直轄市,代表是各省或直轄市政府。有的省或直轄市的政府領導人為了取的好的政績,選擇保護排汙企業,對排汙企業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者對排汙企業以罰代管。這裏麵有幾個問題。第一,中央對省或直轄市的領導人的政績評估標準有問題,注重GDP增長,不注重環境保護。第二,是政府各部門權力分配製衡問題。環保機關權力不如地方政府,或者聽命於地方政府,所謂環保機關沒有牙齒的問題。魏征對於李世民的製約,頗有相似之處。但要求現在每個官員都有李世民的胸懷,恐怕比較難吧?不管哪個國家,都需要製度上創新。我們常聽說要有製度的自信。製度的自信來自於製度上創新的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有效性(Effectiveness)和效率(Efficiency)。
關於製度創新,美國最近幾年發生的事情可以借鑒。2007年,美國聯邦環保局(EPA)重新解釋1990年的“清潔空氣法案”(CleanAir Act)關於汙染物的定義,認為自己有權規範限製尾氣中的二氧化碳(CO2)排放。麻省認為聯邦環保局違法擴大自己的權力,扭曲了清潔空氣法案的精神,於2007年把聯邦環保局告上最高法院,結果麻省輸了,聯邦環保局贏了。2009年,聯邦環保局正式把尾氣中的二氧化碳(CO2)定為汙染物。美國的聯邦及地方環保局是有牙齒的,並不受地方政府的隨意左右,也不需要考慮稅收,就業,維穩等問題。
那麽美國地方政府如何解決環保法規對稅收,就業和維穩的負麵影響?環保提高了企業的成本,美國也不例外。美國聯邦環保局最新法律MATS對煤電廠打擊很大,有私營煤電廠因為虧損預期打算關門大吉。但是關門留下供電的缺口怎麽辦?沒問題,地方政府準備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營煤電廠防止它倒閉,政府財政錢不夠可以提高電費轉嫁給消費者承擔等。但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營煤電廠,這不違反了資本主義市場自由競爭的原則嗎?這私營煤電廠不會是州長他家親戚開的吧?提高電費由消費者承擔?以前私營煤電廠賺錢的時候也不見它降價分給大家一點利潤啊?有些民間組織(NGO)和公民個人已經開始告地方政府了,大家側目以待。訴訟結果還沒出來,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車到山前必有路,解決辦法總是有的。環保是個利益再分配問題,天塌不下來。最重要的是大家要相信這解決問題的政治過程是公開,透明,和公平的,而不是像籠罩在霧霾裏一樣。
那麽有人會講,環保導致鋼鐵水泥企業關門和工人下崗怎麽辦?我的問題是,是誰把環保標準訂到社會和企業無法承擔的程度?地方環保標準的製定要充分考慮社會和企業承擔的程度,公民和社會也要為環保買單,低收入人群可以另外補貼或者用差異電價。我的另一個問題是,社會多餘的沒有競爭力的落後產能有沒有正常的渠道和辦法淘汰?不淘汰對社會和經濟是什麽後果?不淘汰如何提高國民經濟的整體效率?是誰讓這些本來就不該有的落後產能上馬的?
綜上所述,我推薦如下解決問題的辦法:
改變各級政府領導人政績評估標準,采取首長負責製,既看環境保護減排指標,又看GDP增長指標,綜合評估。調低GDP增長目標。
從製度上消除各地政府重複建設落後產能的動力。
改革政府各部門的權力分配及製衡問題。環保局不應受地方政府領導或否決,環保局隻管保護環境,不管經濟和就業問題。
地方環保標準的製定要充分考慮社會和企業承擔的程度。
改變產業結構,大力發展低能耗的第三產業。
大力發展新能源產業如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質,地熱能等。
改善能源結構,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用天然氣取代煤炭。
大力發展引進燃燒汙染物控製技術(包括低氮和超低氮燃燒技術,消煙及除塵技術)及人才,全麵采用汙染物減排技術。
企業,公民和整個社會要為環保買單。
公民從自身做起,減少汙染物排放。
環保和汙染物信息透明公開。公民參與監督企業和政府。
最後,請大家要有耐心。治理霧霾任務艱巨,當今發達國家的人口密集的大都市如加州洛杉磯,也沒有辦法完全根治霧霾,空氣質量不盡如人意,隻能是逐漸改善。我相信,中國的社會能夠因應當前的霧霾難題,及時在製度上創新變革並找到霧霾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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