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的專長在於打官司,把房子租給他前,你需要想想萬一將來有了糾紛,你是否玩得起。
除了regular的房租問題,房東房客間還有許多其他問題,還和房客的性格有關。有的人要求比較高,胳臂上被咬個包,就懷疑家裏有臭蟲,非要你立即把整個房子都pest control一下。有的人覺得空調不夠冷,有的覺得水壓不夠高。。。。。。。普通房客往往容易協商,隻要別徹底鬧崩就好了。可是,律師上來就是一封下一步可以上法庭的信。和他們打交道你天然不在一個平等的平台上。
律師當然會根據付出和收益權衡一下,采取對自己最有利的方式解決問題。或協商,或上法庭。關鍵是,這個遊戲中你是處於弱勢一方。你不如他懂得程序,你的付出天然比他大得多。你要花錢請律師,他自帶免費專業知識。
舉個例子吧,我曾經有件construction方麵的糾紛,大概就是對方沒有完成他該做的就走人了。我溝通無效後,就請別人完成了工作,但一個月後,他們又回來向我索取最後一筆勞務費。整個要錢過程就是一個訛詐,從兩萬,最後降到6000,還附帶向我提供免費法律谘詢,說他們起訴我,我請律師,至少要花6000,不如和他們和解算了。
我當然決不接受訛詐,最後他們真的起訴我了。他們用來簽合同的公司沒有注冊,所以是以個人起訴,一共就花了60刀。但我是注冊過的公司,必須請律師。問了兩個律師,都是要我先給他們2-3000刀,以後不退多補。最後,我找到一位有點交情的律師,他並非專門打construction官司的。但他熟悉流程,也願意幫我個忙。他讓我先給他600刀,然後應訴加反訴。反訴是因為我也列出了一堆不能如期完工對我造成的損失。
第二個月,他首先來一個動議,對方要開車8-9個小時過來會麵,接受律師對他的問話。從動議的內容看,離最後上庭還差十萬八千裏呢。他說可以每一兩個月安排一個動議,一年都結束不了,拖兩年也不在話下。
對方其實是一個老油條,在動議前三天,請求律師和解。他們一分錢不要,讓我同意也取消對他們的反訴。我又補了200刀錢給律師,總共花了我800刀搞定這個頭痛的問題。
整個案子其實根本就沒涉及誰對誰錯,要搞清楚對錯實際是一個非常昂貴的過程。律師的力量就在於他熟悉程序,他也懂得你的心理,因此他可以選擇最有效的方法讓你放棄!
我還遇到過一個律師房客,當時按通常的查信用沒查出什麽來。後來他不交租,我才搞清楚他的律師證被吊銷了,正在上訴,企圖拿回來。上訴最後當然失敗了,但他懂得程序,在庭上知道如何和法官說,讓我不得不重新走了一遍eviction程序,最後白白多住了4個月才被轟走。
我有位朋友把房租給一個律師助理,本來是rent to own,對方給了八千刀,如果兩年內不買下房子,八千刀不會還給他。結果快到兩年時,房子離奇失火。最後他不但拿回八千刀,還從保險公司拿到了一兩萬的家具損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