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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與.死 (二)

(2015-03-11 19:57:33) 下一個

生如夏花之絢爛


死如秋葉之靜美


 
2015年2月,德國當代文學批評界泰鬥F.J.Raddaz,裏茨•約•拉達茨,在瑞士蘇黎世以自殺方式告別這個世界,終年83歲。老年生活內心厭倦,病痛頻發,他的結論是:老年是屠夫,沒有令人舒適開心美好的東西了。人不能自己把握疾病和老年,隻能嚐試在一定程度上有尊嚴地將它們繞開。也許人們可以自己決定在什麽時候結束自己的生命,這也是一種在勇氣、尊嚴和風度意義之上的風雅。

2014年3月,出生於香港的加拿大安省首位華裔檢控官,大律師洪秉政EdHung,因患上目前尚屬不可治愈的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病,也稱漸凍人症,經多方積極醫治無效,為保留自己的尊嚴,便搶在仍然有自主能力決定自己生死的時候,安排好後事,遠赴瑞士實施安樂死,享年62歲。"現在我已經失去了我所有的獨立性,變成了生活的旁觀者,而不再是一個參與者"。洪律師的遺願是呼籲加拿大能修正不允許安樂死Euthanasia的法律。

移民來加拿大之初曾經在養老院工作過。一位已年滿百歲的華裔老人,患有嚴重的阿茲海黙氏症Alzheimer'sdisease,即老年失智症,及多器官疾病,喪失身體機能甚至進食能力。由於子女輩均不在人世,6名孫子女輩投票,3人讚成3人反對,最後還是通過了要求為她安放胃飼管G-feeding。經過兩年的痛苦抓狂又無能為力,老人最終死於器官衰竭和感染。

有人願意好死不如賴活著,有人認為爛活著不如好死。

無論生命的意義如何被詮釋,活著,就該有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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