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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一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宣揚邪教法輪功被判刑四年

(2018-02-24 18:52:39) 下一個
核心提示  
微信好友超過200個的網友要當心了!在微信朋友圈宣揚邪教可能觸犯刑法!最近,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2017年12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潯陽區人民法院一審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判處淩烽俊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0元。淩烽俊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1月19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淩烽俊,男,江西省九江市彭澤縣馬當鎮人,1983年出生,漢族,高中文化,無業。
 
2017年3月7日下午13時許,九江市公安局潯陽區分局民警在沙子墩“螢火蟲”電腦維修中心將淩烽俊抓獲。隨後,公安民警在其家中發現大量“法淪功”書籍及兩張“法淪功”光盤,並在其手機內發現大量“法淪功”宣傳資料。
 
經公安機關查明,2014年,淩烽俊在QQ簽名裏寫“成聖、成賢、成佛”的字句,之後群裏有人和他聊起“法淪功”的事情,又送相關資料和書給淩烽俊看,淩烽俊便慢慢陷了進去,開始習練“法淪功”,並在微信朋友圈分享“法淪功”宣揚的所謂“真相”。
 
2016年12月28日、2017年2月1日、2017年2月4日,淩烽俊先後在微信朋友圈發送多篇宣揚邪教“法淪功”的相關文章,其微信通訊錄好友中的2582人均可查看。
 
2017年11月27日,潯陽區人民檢察院向潯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19日,潯陽區人民法院依法開庭審理,12月20日依法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淩烽俊無視國家法律,通過微信通訊錄好友賬號累計1000以上的社交網絡宣揚邪教,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其行為已構成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依法判處淩烽俊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0000元。後淩烽俊不服提出上訴,2018年1月19日,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律小貼士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宣揚邪教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另依據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實施上述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相應標準五分之一以上” ,應當認定為“情節較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無邪君有話說
 

 

無邪君經常強調,國家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基本政策是“團結、教育、挽救絕大多數,依法打擊極少數”。對那些被邪教裹挾而上當受騙的受害者,要全力做好教育轉化工作,幫助他們擺脫邪教桎梏;對那些藐視法律、以身試法的人,也要依法懲處。 
 
眾所周知,“法功”於1999年7月被依法取締,其頭目李洪誌逃到國外後招兵買馬,繼續開展邪教活動,同時大肆從事各種反華勾當。“法功”辦的報紙、電視台和網站,主要就是造謠、抹黑、唱衰中國。據輿情專家分析,網上散布的各類謠言,如果追根溯源,很多都來自境外“法功”媒體。
 
大家知道,辦媒體、開網站是要燒錢的,這種旨在汙蔑中國、不求贏利的宣傳機器,背後金主是誰、協調各方的調度者是誰、目的何在,地球人都懂的。
 
現在,隨著國內微信朋友圈的興起,“法功”又盯上了微信傳播渠道,煽動、指使其人員利用朋友圈傳播各種政治謠言、宣揚邪教。李洪誌這種做法,完全是不顧惜追隨者的死活,拿他們往法律的槍口上推。 
 
該案值得關注的是,淩某將宣揚“法功”的相關文章發布於自己的朋友圈中,其傳播方式並非通常意義上的專門建立的微信群組。從法院對該案的事實認定及判決結果看,這種以個人為核心,以其好友為固定受眾所組成的朋友圈,其特征也符合司法解釋中關於 “群組”的含義 
 
“兩高”《關於辦理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利用在線人數累計達到一千以上的聊天室,或者利用群組成員、關注人員等賬號數累計一千以上的通訊群組、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宣揚邪教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規定,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四條規定,實施上述行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相應標準五分之一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屬於行為犯,即以法定犯罪行為的完成作為既遂標誌的犯罪。微信朋友圈是個相對封閉的空間,發在朋友圈的信息,好友均可看到。因此,根據前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隻要行為人在200人以上的朋友圈發出宣揚邪教的信息,就標誌該犯罪已為既遂狀態。
 
此外,根據中國的法律,不僅是散布傳播邪教信息有可能觸犯刑律,利用互聯網宣揚恐怖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以及散布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也都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
 
截至2017年9月底,微信和WeChat合並月活躍賬戶數已達9.8億,微信已成為大眾不可或缺的社交工具。人們在享受網絡科技帶來的便利時,也要時刻警惕別有用心的人搭便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網民們需要擦亮眼睛,自覺抵製有害信息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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