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伊斯蘭教在全球(包括歐洲)的影響不減反增?轉帖
(2015-01-11 20: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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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基督教在歐洲的日漸衰落,為什麽伊斯蘭教在全球(包括歐洲)的影響不減反增?
這個問題是 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網編輯、專欄作家 魏城在微博上提到的,我也很好奇,倫敦的東區似乎已經在展現這個問題:一個可容納1000人的教堂坐下的不到20人,一個可容納100人的小清真寺卻人都排在了外麵的街道上。這是符合富足和貧苦人口比例的必然還是隻是世人的一種錯覺?
鄭強,大千世界的好奇者,文科生
現今隨著一些伊斯蘭教徒移民到其他一些國家,這些伊教徒在這些移民國家裏在日常生活中仍要求自己和同教徒戴頭巾乃至罩黑袍等宗教服飾,以及在街邊祈禱、修建清真寺等等,這些伊斯蘭教徒的生活習慣和行為無疑給這些國家和社會帶來了巨大影響,長此以往並勢將繼續擴大影響,許多人對此憂心忡忡。
因此已有一些國家開始立法對這些在日常公共場所裏的宗教行為有所限製,但這種限製另一方麵卻又招來一些人權組織的反對,認為這種限製已違背了信仰自由。所以在這裏要否限製似乎就成了一種爭議和矛盾。
但事實上這種矛盾完全是不應該的,對此我們要在此再次闡釋何謂真正的信仰自由。
首先,信仰自由不是單向的自由,而是雙向的自由。任何一個正常的宗教信仰,首先必須是能夠供眾人自由選擇信或不信、讚頌或貶低,而不是隻能選擇信不能選擇不信、隻能讚頌不能貶低,所以,若一個宗教信仰隻能有單向讚頌的自由而不能有貶低的自由,那無疑就可能帶有極端性,而稱不上是正常的宗教信仰。
再者,信仰自由的目的是什麽?乃是為了維護每個人信仰自由的權利,讓每個人可以自由選擇信或不信某個宗教信仰,自由選擇讚頌或貶低某個宗教信仰。信仰自由絕不是隻是為了去維護某個宗教信仰。
因此我們縱觀現在伊斯蘭教現狀,其現在普遍性的政教合一、民族和宗教捆綁,明顯都已帶有強迫性,其政教合一以政治法律要求國民信奉,民族和宗教捆綁又以民族名義要求族群普遍信奉,所以其普遍宗教強迫性特征非常明顯,其現在的伊斯蘭教本身已明顯普遍侵害了信仰自由。
事實上,我們若從一些新聞上亦可得知,在政教合一的眾多伊斯蘭教國家裏,其國民是缺乏信仰自由的,甚至有些人因改信他教或不遵從某種教義,而被國家法律製裁甚至判死刑,這些都已嚴重侵犯了信仰自由。
另外,從世界角度來說,伊斯蘭教徒本隻應稱為伊斯蘭教徒,但其使用的“穆斯林”名稱卻已成為民族和宗教之間的一種混淆名稱,成為世界上除民族外的分門別類名稱,已產生了具有泛民族捆綁性的宗教強迫信仰特征,並且事實上現今在世界任何地方,這種對族群或家庭施行強迫信仰特征都是非常明顯且是普遍存在的。
由上可見,現今的伊斯蘭教普遍隻具有單向信仰自由,而無正常的雙向信仰自由,所以隻有當伊斯蘭教普遍性的政教分離、民族和宗教分離後,成為一個能夠供世人自由選擇信或不信、讚頌或貶低的正常宗教信仰,那麽保障伊斯蘭教徒的信仰自由才可稱是維護信仰自由,不然所謂保障伊教徒的信仰自由就僅僅隻是維護一個宗教強迫信仰的單向自由,而並不是維護一個宗教供人自由選擇信奉的雙向自由。而如果維護信仰自由隻是去維護一個宗教的強迫信仰那無疑是非常不值和荒謬的。
因此我們可以確定的說,在信仰自由規則裏,任何宗教信仰在一個國家裏都並不具有絕對的信仰自由,而隻有相對的信仰自由,即任何一個宗教信仰都必須能夠容讓任何人自由選擇讚頌或貶低、信或不信的權利,成為這樣一個供人自由選擇的正常宗教信仰,並因此而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這才是真正的信仰自由,對伊斯蘭教道理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