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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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依然惠顧著懷揣藍本本的我們 (續)

(2015-02-21 07:37:54) 下一個

     事件過去了三個月,還沒立案,原因是,向法庭投遞的文件出錯:開始寄去的證據照片說是不合要求被退回,說是要一式兩份,也就是同樣的照片要兩份。加國政府部門的官僚作風辦事效率的低下是有名的,這信件的一來一往就得半個月,再打印兩份照片再寄,十來天後又說不合格,說是要把兩份材料分開,而且每份照片要一樣多。這個我無話可說,也怪自己沒認真看文件要求的說明細節------要把兩份照片分開包好。
    再次按要求弄好寄出後,又是半個月無音信,電詢,才說還差一文件,說是被告方和我不在一個轄區。要我到我處小法院簽一份需要發誓的文件確認案件雙方當事人。我懵!為什麽開始不把這個要求告訴我?是辦事者工作能力問題,還是別的原因。我真有點懷疑是不是故意刁難,那地方全是白人,我的姓氏一看便知是
chinese姓氏。

     找到他們提供的文件,打印後到我處法院,人家又說表格過期,好在我處法院大,文件表格樣樣俱全。填好表格發誓,簽名,然後再寄出。誰知十天過去還沒收到任何信息,電詢,說是沒收到,說下周二檢查郵箱後給我電話。等到下周四也沒接到他們電話,再電話問,沒人接,留言,到第二天在電話,對方接了,說是還是沒收到信件。此時已經是三個半月後的上個禮拜(2.14號)了。屁大點事還沒上庭開戰就快被累爬了。無奈我於前天再到我處法院再填那表再發一次誓。再寄一次。這次我用的是掛號加急。如再有意外。我會冒雪開車親自送過去。不論結果如何,就算最後討不回公平,長長見識也值。

     謝謝各位關注。結果出來,再向大家報告。

 

  順祝大家羊年萬事順心!

                                                       西方朔  20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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