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隻掉淚的眼睛讓人心疼,我猜想,這麽傷心欲絕的淚水應該是因為失去愛情或者失去親人。
今天我不說失去親人, 我想說說失去愛情。
我們的一生都在成長, 每一天都會遇到事情需要我們處理,而處理的過程就是一種成長。沒有比失去愛情更讓人心痛的事情,有的人會因此一輩子都不幸福。隻是人生就是會有那麽多的失去,我們不接受又能怎麽辦呢?
我寫這文章,是因為今天遇到點事情,有感而發吧。
有個朋友來我這做客,跟我談起一件事情。有位女孩子對他有了好感,開始認識的時候完全是一種未知,一次朋友聚餐的場合,俗套的故事引子。 過後的日子他忽然受到女孩子發來的信息,起初他隻是覺得那是種交流,而後女孩子的語氣變了樣,成年人了,對這樣的變化一定是明白的,但是他故意裝做不懂,就是不往那個話題上談。
女孩子就會因此跟他發脾氣,生氣,他就沉默,然後女孩子又認錯,他很無奈,不忍傷害她,因為她說自己已經看開了一切,拿他真當朋友了,還覺得自己很傻。他有點釋然了,但心裏明白,這樣的感情如何會這麽快,這麽容易就沒了。
果不其然,沒過幾天,女孩子又跟他說了些表達感情的話,雖然很委婉,但是因為涉及感情,還是會很清楚的被感知到。他好幾天沒有回複她,希望冷處理以淡化。可是, 女孩子又發來短信,說明自己已經走出來,能懂得自己這麽做的原因,決定原諒自己,也希望我朋友從此跟她繼續聯係,以一種朋友的方式。
但這段時間,這女孩子會經常告訴我朋友,哪個男士覺得她吸引人,覺得她是個好女人,等等讚揚之詞。我朋友開始的時候覺得挺好,有人能欣賞她,明白她也是件好事。就真心的希望她能快樂的生活,雖然她自己說已經很快樂了,隻是朋友想讓她一直這麽快樂吧。
然而今天他們卻有了一場非常不愉快的交談。女孩子發來信息,又是告訴他,有位男士對她很好,說她能讓人有想法。朋友沒說什麽,然後女孩還接著說了些這樣的話,但解釋自己根本不在乎那位男士,也不高興他那麽誇自己。我朋友忽然就說了狠話:你永遠傷害或者刺激不到一個不愛你的人。
這女孩發來好幾個短信,情緒激動的表示要絕交。 所以朋友問我,是不是說話太狠了?
我說,如果是我,我也這麽說。
記得我上一篇轉載的文章裏有句話說,“我愛你,不關你的事。”其實對這句話我是有異議的,愛情從來都是兩個人的事,而不愛或者分手才是一個人的事。在你不愛一個人的時候,你必須讓他/她明白你的態度,這樣他/她才會死心,死心了也就不難過了。因為我們都體驗過愛情帶給我們的難過,那是一種心碎了一地卻聽不見聲音的痛苦。自己痛過,又不能為了一份無奈的好感做什麽的時候,這麽說是為她,也是為了自己。 朋友是有家的人,不能這麽做,所以就一定會狠下心,因為日久之後的情況恐怕對那個女孩子來說,隻會更痛。
朋友談到他的這段經曆時說,他聽那女孩說跟別的男人說話聊天, 別的男人對她欣賞的時候,他心中沒有絲毫的醋意,我說這就更證明了你是不愛她的。但一個沒有被愛上的人卻一定不見得是他/她的失敗,一定不見得是她或者他的不好。因為愛情本就是一種奇妙的東西,為什麽愛上,又為什麽不愛,本身就不是是非題選擇對錯。
上大學時候的表妹,講當時一個男孩子追她追的像瘋了似的,說誓死要把表妹追到手,他追表妹的動力是“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這句話現在看來是多麽幼稚,這句話或許可以用在其他地方,但唯獨不能用在愛情上。
所以,一個不愛你的人, 你是無論如何刺激不到,傷害不到他或她的,但是他不愛你,並不代表你不好,你不愛別人,也不代表別人不好。
我們應該做的,就是忍痛收起所有的心碎,所有的眼淚,所有的不甘,生命裏一定會有你來晚或者來早的時候,有時候宿命點會減輕些生命裏的苦難。生活還得繼續,誰沒在生命裏錯失過,誰沒在生命的無奈中痛苦過?......
最後我建議我朋友不需要自責,也不需要有負罪感,你能做的,應該做的隻有親手扼殺掉這段經曆,因為它來的不是時候,也不是你的選擇。他的狠,原是為了不在日後給別人增加更多苦難。人生本已充滿不易,不能雪中送炭已是種無奈,但求別雪上加霜就好。
謝新朋友來訪,是啊,靠譜的,一心一意過日子的人都挺踏實的,我感覺人不能貪婪,一貪婪就會心生一些煩惱。
常來做客,祝好。
謝謝再次來,我朋友不可能,因為他有家,我了解他,他絕對不會跟任何女人在婚外有任何牽連的,他是那種個性鮮明,說到做到,原則不動搖的人。他不喜歡拖泥帶水,所以才說狠話,本也是為女孩考慮,誰想女孩根本不明白,怎麽解釋也不懂,覺得他過分,領教了他,嗐。
認同你的看法。其實我朋友開始的時候非常明確的表明了自己對家庭的重視,他自己個性也是很鮮明的,絕不會做出一點背叛家庭的事,沒有半點含糊模棱兩可,隻是每次那女孩說話他感覺有點其他味道時,沒有拒絕的太直接,因為他一表明自己的態度時,女孩就說他誤解自己了,所以他也沒法明說。但是我們成年人都明白。
算了,過去了就拉倒了,以後估計這女孩也不會再找他說什麽了。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有些東西不能隻憑心情啊。
你的朋友經此事,長一智 -從此以後,在原則性的問題上,在道德底線的情節裏,都會開門見山地表明立場,不讓其乘虛而入,才是上上策!
話說回來,那女孩的教養有問題!明知人家已婚,還想纏著不放。感情和理智不分,幸福就會離她越來越遠!
嗬嗬,有人文章裏,說話時都已經很明白的說清楚自己了,也沒保證什麽。不過我認為暗戀也好,明戀也罷都沒有錯,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對一個人有好感都沒錯,隻是這是一種搭配題,搭配錯了就是錯了。
也祝你節日快樂!
或許吧,至於怎麽采取合適的處理方式,也一定因人而異。
我文中寫的很清楚,“起初他隻是覺得那是種交流,”,不知道您看到沒有。也不是單單留個她一個人的聯係方式了。之所以留,是沒想到今天的事,否則就不留了。我朋友說過,最開始感覺到點苗頭的時候,就明白的表示自己的態度了,很明確,隻是女孩否認,我朋友也不好說太多,否則讓女孩覺得他多慮。後來女孩繼續,才導致目前的尷尬。不是我替朋友推脫,隻是想說明事實。
有些事情不是能否認的事情,也無需否認什麽,我們都成年,有經曆,不會不明白。我和我朋友都更寧願直接了當點,不用遮遮掩掩,否認什麽的,喜歡一個人,或者對一個人有好感不可恥。但是喜歡和接受有時候會矛盾,誰又能預料呢。
節日快樂!
謝您再次來做客,您很能理解愛的無奈體會愛的沉重。愛的人讓人憐惜,不愛的決絕本也是一種好意。
多謝新朋友來訪和留言,願意說說為什麽你同意跟那女孩子絕交嗎?
你朋友應該和那個女孩子絕交。
多謝來訪的新朋友,Happy Canada Day.
以後你要寫什麽的時候說一聲,我後寫,女士優先,哈哈哈。。。
你朋友做得對,是個負責任的人。如果是友誼應珍惜,但過界了就一定要避免,否則結果會是毀壞性的。讚同很多觀點。祝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