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自己生的孩子一定會自己養,但是不幸的是很多的人在成長過程中或多或少的被自己的生父母棄養過,或是整個被別的人養大的。
這就又引發了一個的問題,如果你生了孩子,沒有養育他或她,你難道有權力問他或她不盡孝道嗎?
子女常會與父母發生各種各樣的衝突,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彼此不處同一個思維世界裏,不是針對青少年的群體,當子女成熟後會產生更大的分歧!
自己生了孩子,如果這個孩子是真的因愛而誕生的,那麽找什麽借口說你不能供養他或她都是牽強的, 不是嗎?
自己生了孩子,是不得已生下來的,因為某種錯誤生下來的,讓別人養了,不要再提“孝”字在這個可憐的孩子身上!
大多數的情況是做父母的可以找出一百個理由,因為自己忙而疏忽了對孩子必要的養育之職,在孩子最小的時候,最需要他們的時候,小孩子是沒能力做出選擇要誰來養育他們的,所以做父母的可以找別人來代替自已的職責,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別人養,有的人可以說自己為此花的金錢,所以仍舊算養育了,我真的不認可這種行為等同於養育自己的孩子。
嬰幼兒時期是孩子成長的一個非常特別的階段,很多做父母的卻常常疏忽這個時期,因為他們真的太小了,除了用哭聲給做父母的一點反應,他們真的不能做什麽,但這不等於他們不需要父母,這是他們真正是最需要父母的時候!嬰兒的很多天性都是這時候生成的。這個時候不養他們的父母,等孩子大了,反而怪孩子的性格不好,容易發脾氣或是很木訥等等,其實有很可能是因為在孩子嬰幼兒時期沒有關愛他們的原因吧!
養不教父之過,也是說的這個道理,當孩子很小的時候父母不與他們在一起,他們生長的細節父母就無法知道,小時候孩子哭時父母不在,不知道寶貝當時的變化與要求,當然不能理解當他們長大了一點為什麽會出現這個問題或是那個問題?反而出來怪別人,或是認為自己的孩子有問題。
我們成長的時代,父母們把養育孩子的事情看的太輕了,認為小孩子隻要有人看著,有的吃就好了,因此丟給祖父母是很常見的事兒,等孩子們大了再接回身邊,其實這個時候孩子與父母已經有了距離,那種隻生不養的距離是做父母的自身可以節身體會到的卻無法言表的痛苦,做父母的責怪孩子不聽話的時候、沒出息的時候,想到過你長時間不在他們身邊時孩子想到的是什麽嗎?
隨便聊聊,真的不敢細想,因為這真的是很大的不同,生是給了孩子生命,可是在養的事生如果你不盡責,社會上隻多了一個陌生孩子而亦,想想蘋果的創始人喬布斯,生下來就被拋棄,讓他怎麽會有完整的人格養成?
許多與他一起共事的人都說他有惡魔般的壞脾氣,請先別怪他,因為他的生者不負責。
人類社會,父母養育越多的孩子成功越大。父母不管的孩子長大問題多。
養育孩子,除了教育以外,還需要注重改造社會大環境,讓他們有個更好的發展平台。除了我們能夠做的社區義工,慈善事業等,多給他們幾個兄弟姐妹,讓他們將來有更多的人脈網,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