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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明 源說】

(2020-08-28 09:04:35) 下一個

 

首先,文明是不以國名來劃分和命名的。

文明的搖籃,策源地。兩河,埃及文明 都是在河流周圍或其三角洲區域裏形成和發展生存的,有飲水,能灌溉的地理區域裏孕育和產生了文明。

華夏文明 也是傍水而生,雖然不是在河流末端的三角洲地域。

文明古國,這個說法不妥,不確切。例如華夏文明,不是華夏文明。

中國 是 東周以來才形成出現的新詞。本意所指是周天子所占都城及其周圍一片區域,大概相當於現在的一個縣市的範圍。當然周天子的國土不限於都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中國作為一個國名 還是滿清與沙俄1689年簽訂的 尼布楚條約  Nerchinsk 裏首次使用的,不是用的清朝,清國,大清國,而是 中國

陶器,文字,青銅器, 單獨說是 文化,但是文化與文明 是絕對有關聯的,文化是文明的先驅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比如 甲骨文,單獨說,是文化,不等於文明。但是 甲骨文出現之前,首先是國家及其框架結構的出現,國 王 有事 才需要占卜,占卜需要 表示表現,鍥刻符號 甲骨文 應運而生。係統的 甲骨文字之前,肯定先有符號,表音表意符號的出現。所以 甲骨文的文化因素 也就是其文明因素,是文明的階段和最主要標誌之一。沒有說 哪個國家已經建立了國家政權和結構卻沒有文字, 即使是最簡單的文字。因此可以說,無文字即無國家,無國家即無文明。當然文化,文字,文明都是人,國民=公民 所創造的。文字應該是幾個人,其中有一兩個最聰明的人,的集體造字,一人寫出,大家理解,同意,大家認可,遂成文字,甲骨文確立,其它文字亦然。文字是溝通交流的需要,需要幾乎人人的認識和認可,其知識分子,要人需要首先認識理解認可。(當然之後還會有 修改,完善,會有更表意達意的創建和更新,進步。因此文字符號也是逐步建立優化完善起來的)

 

文明,英文中的文明civilization)一詞源於拉丁文civilis”,有“城市”,“公民”,“公眾”,“公共”,“政治”的含義,

文明 簡括一些來說就是 4個 C,字母 C,組成的。

City -- 城市,都市。

Citizen -- 公民,市民。

Country -- 國家,及其機構,軍隊,法律,法庭,警察,監獄,等。

Culture --  文化,文字,學校,教育等。

 

對於文明出現的判定標準,主要是城市的出現、文字的產生、國家製度的建立。其中最重要的前提是城市的出現,也就是人群聚集,城市是文明的標誌

現在一般認為,最早的文明大概是在公元前3500年左右 Mesopotamia 美索不達米亞蘇美爾人那裏出現的。

兩河流域

 

新月沃原 Fertile Cresent

 

File:Nile Delta - Naucratis.png - Wikipedia尼羅河三角洲

A Map of the Nile Delta in Ancient Egypt

據說 古埃及 及其 尼羅河三角洲

當今的西奈地區(巴勒斯坦和以色列人居住)是埃及的一部分

 

the capital of and largest city in arab africa located near nile delta it  was founded ad where nile river map is | Egypt map, Cairo egypt, Cairo

 

梁啟超在其寫於1900年的《二十世紀太平洋歌》中,認為“地球上古文明祖國有四:中國、印度、埃及、小亞細亞是也”。

但四大文明古國的說法不是梁啟超發明的,西方國家很早就有four major early (ancient) civilizations的說法,在美國一些曆史教科書也有這種說法。

英國BBC廣播公司的大型記錄片《文明的軌跡》裏,將古中國、古埃及、古巴比倫、古印度稱作世界四大古文明。

西元前7000年左右,蘇美人開始了耕種,西元前3500年出現原始城邦並形成美索不達米亞文明,“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 是古希臘文,meso- 中,中間potamia- 河流, 意為“兩條河中間的地方”,故又稱為兩河流域。兩河指的是幼發拉底河和底格裏斯河。先後有蘇美人、巴比倫人等在此建立的文明。

 

F0182 Louvre Code Hammourabi Bas-relief Sb8 rwk.jpg

漢摩拉比法典》是古巴比倫第六代國王漢摩拉比頒布的一部法律,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比較具有係統的法典,約公元前1754頒布?。

1901年在埃蘭古城蘇薩(今屬於伊朗)發現,為一黑色玄武岩圓柱,現存法國巴黎羅浮宮博物館。圓柱上端有漢摩拉比太陽神夏馬修(Shamash),手中接過權杖的浮雕,下麵用阿卡德語楔形文字銘刻法典全文,除序言與結語外全文共收錄282條條文,範疇包括訴訟手續、損害賠償、租佃關係、債權債務、財產繼承、處罰奴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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