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格隆
一、
6年前,也就是Google不得不撤離中國不久,彭博商業周刊出了一期封麵文章:Be evil—what does it taketo be China’s dominant search engine?
翻譯成中文:作惡——中國最大的搜索引擎是怎樣煉成的?
很明顯,所有人都心裏門清:百度在作惡,而且不是一天兩天了。
但,並非所有人都欣然接受對百度的抨擊與討伐——事實上,說超過80%的中國人對百度的作惡視若稀鬆平常乃至正常,且對討伐百度不以為然,應該一點也不誇張。
格隆匯有不少會員來自百度,格隆與很多百度員工聊天,他們不約而同都在叫屈:百度也是受害者,百度有苦說不出。百度被黑,是因為民粹要找個宣泄口和替罪羊,其他搜索引擎其實都這麽幹。是監管部門的責任,這個鍋,百度不背。
一個完全公允,且有相當獨立思考能力的朋友發給格隆的一段話最具代表性:沒有必要牆倒眾人推。百度並不是惡人,它隻是在做一家必須賺錢的公司該做的事情。Business is business。這種生意,百度不是唯一一家。搜狗,360搜索,其實都是一路貨色,不會有啥本質差別。商業製度環境如此,商業模式如此,整體道德淪喪,百度能怎麽樣?起底莆田也好,圍剿百度也好,最終發現,其實是個大染缸,人人互害,人人受害。
事實當然絕非如此!
假設——注意,格隆說的是假設,假設製度規則環境真的有問題,也決不是免除所有人罪責的理由。相對於製度之惡,那種不思想、無判斷、對於顯而易見的惡規惡行不加抵製,盲目服從,甚至是直接參與並從中謀利的參與者之惡,後者比前者之惡,有過之而無不及。
這就是格隆認為20世紀唯一堪稱最偉大哲學家的漢娜.阿倫特(HannahArendt)著名的“平庸之惡”:這種惡,是不思考。不思考人,不思考社會。惡是平庸的,因為你我常人,都可能墮入其中。把個人完全同化於體製之中,服從體製的安排,默認體製本身隱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為,甚至成為不道德體製的毫不質疑的實踐者,雖然良心不安,但依然可以憑借體製來給自己他者化的冷漠行為提供非關道德問題的辯護。
道德將從此淪喪。
二、
二戰後,曾經有兩次對納粹的審判。對於高級軍官的審判很快就結束了,但對低級軍官的審判在戰後幾年才開始。時值1947年,德國納粹早已不是世界的威脅,不少人質疑這場審判的意義。關於一場已經發生並被解決了的災難,我們有必要反複回溯“展示恥辱”,甚至去追究和複仇嗎?
普林斯頓大學一位叫漢娜.阿倫特的猶太裔教授的論點最終支持了審判的進行:“這場戰爭,如果隻是邪惡的人做了邪惡的事,那麽審判確實沒有必要。但是否還有一種可能性:這場戰爭的種種決定,是善良的人在特殊的情況下,做出了惡的決定?那我們是否有必要回顧,是什麽樣的情況,讓一個善人做了惡的決定?”
1961年4月11日,以色列ZF在耶路撒冷對逃亡18年之久,在猶太人大屠殺中執行“最終方案”的主要負責人、被稱為“死刑執行者”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進行了審判,審判一直持續到5月31日,艾希曼最終被判處絞刑。
艾希曼,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總管。可以說,就是他的設計,把六十萬猶太送上了死路。他在戰後一度潛逃阿根廷,曆經十八年。1961年,鍥而不舍的以色列情報部門摩薩德終於查出艾希曼的下落。當時有一部紀錄片描寫整個抓捕過程:艾希曼在阿根廷的一輛巴士上被發現,包圍,當場麻醉之後,秘密押上飛機帶到德國。清醒之後,這個想象中應當殘忍冷酷、毫無人性的人,開口第一句話是:
“我的妻子在哪裏?請不要傷害我的孩子。”
他沒有頭上長角,他沒有三頭六臂,他不是想象中的惡魔。在危難之際,他的第一反應,是關心他身邊的親人。
漢娜.阿倫特作為以《紐約客》特約撰稿人的身份全程跟蹤了這次審判,在其後完成的著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這樣描述審判席上的納粹黨徒艾希曼,“不陰險,也不凶橫”,完全不像一個惡貫滿盈的劊子手,就那麽彬彬有禮地坐在審判席上。整個庭審過程中,他的表現非常安靜。安排車次、裝載猶太人、一批一批的往載反複,他說,我是在做我的工作。我的工作是讓車次運行的快,讓車次運行的有效率。他充滿自豪的回顧,在這個崗位上,沒有人比他做得更好。他勤懇奉公,完成工作無可指摘。
他甚至宣稱“他的一生都是依據康德的道德律令而活,他所有行動都來自康德對於責任的界定。”艾克曼為自己辯護時,反複強調“自己是齒輪係統中的一環,隻是起了傳動的作用罷了”。作為一名公民,他相信自己所做的都是當時國家法律所允許的;作為一名軍人,他隻是在服從和執行上級的命令。
隻是——他怎麽可以無視這個事實,無視他的裝載量出眾的車皮上,裝載的,是無數條將要無辜死於種族屠殺的生命。他怎麽可以無視,他視為“隻是一份工作”的工作,有如此深遠的道德破壞力。
道德的反麵,不是不道德,而是漠視道德。
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以人道罪名等十五條罪名處以絞刑。
(逃亡18年仍被繩之以法的阿道夫.艾希曼)
在阿倫特的眼中,艾希曼並非惡魔,而是即使在今天看來也是“正常的人”。在第三帝國中,他是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一個好黨員,當然沒有理由將自己看成是有罪的。他並非滅絕的組織者,他隻負責協調並管理將猶太人押往死亡營,隻是執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忠誠履行職責而已。
阿倫特寫道:“從我們的道德準則來看,這種正常比把所有殘酷行為放在一起還要使我們毛骨悚然。”
在這裏,她把罪犯與“平庸”聯係起來,說:“艾希曼既不陰險奸詐,也不凶橫。恐怕除了對自己的晉升非常熱心外,沒有其他任何的動機。他並不愚蠢,卻完全沒有思想——這絕不等同於愚蠢,卻是他成為那個時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這就是平庸……這種脫離現實與無思想,即可發揮潛伏在人類中所有的惡的本能,表現出其巨大的能量。”
柏林牆倒塌後的第一年,在柏林進行了另一場有關“平庸之惡”的著名審判。這次接受審判的是4個30歲都不到的年輕人,他們曾經是柏林牆的東德守衛。
兩年前一個冬夜裏,剛滿20歲的克利斯和好朋友高定,一起偷偷攀爬柏林牆企圖逃向自由。幾聲槍聲響,一顆子彈由克利斯前胸穿入,高定的腳踝被另一顆子彈擊中。克利斯很快斷了氣。他不知道,他是這堵牆下最後一個遇難者。那個射殺他的東德衛兵,叫英格.亨裏奇。當然他也絕沒想到,短短九個月之後,圍牆被柏林人推到,而自己會站在法庭上因為殺人罪而接受審判。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裏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他的律師辯稱,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的人,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主審法官西奧多.賽德爾當庭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暴政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道德義務。”
三、
“平庸之惡”往往與極權相關。
探討集權主義,有兩本書是格隆百讀不厭的,一本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一本是漢娜.阿倫特的《極權主義的起源》。
漢娜.阿倫特1906年出生於德國漢諾威一個猶太人家庭,在海德堡大學雅斯貝爾斯的門下獲哲學博士學位。但由於她是猶太人,無法獲取教授學術資格認定(habilitating),她也就不能在任何德國大學授課。1933年希特勒上台後開始了大規模迫害猶太人,漢娜被迫流亡巴黎。隨著二戰爆發,法國部分領土被納粹德國占領,阿倫特不得不再次流亡。1941年,在美國外交官 Hiram Bingham IV 的幫助下,阿倫特前往美國——這位美國外交官“非法”向2500 名猶太難民發放了簽證。
經過了多次流亡,以及20世紀“具有最黑暗的混亂、最黑暗的野蠻、最黑暗的殘酷”的時代後,幾乎是源於一種直覺,阿倫特總能夠準確地捕捉到曆史的脈動與矛盾,並從中找到人性的位置。她常被稱為哲學家,但她本人始終拒絕這一標簽,理由是“哲學關心的是單個的人”,而她的著作集中關注“生長繁衍於大地之上的人類,而非個人”。
(20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漢娜.阿倫特)
沒有人比阿倫特更了解:20世紀的道德大崩潰,不是由於人的無知或邪惡,未能辨別道德“真相”,而是由於道德“真相”不足以作為標準,評判人們當下可能做出的事情。
1958年,《極權主義的起源》再版,該書以納粹德國作為主要分析對象,她寫道:“極權主義是一種現代形式的暴政,是一個毫無法紀的管理形式,權力隻歸屬於一人。一方麵濫用權力,不受法律約束,服從於統治者的利益,敵視被統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麵,恐懼成為行動原則,統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統治者。”“它甚至公然鼓吹和踐踏人的道德信條,使得撒謊、做偽證、對他人行使暴力等做法暢通無阻”。
她在書中對極權主義作為一種新的國家形式和曆史上各種專製政治、獨裁製和暴政形式做了區分,分析它的“現代性”的特點。她指出,“極權國家除了獨一(monolithic)結構,一個突出的現象就是政黨和國家並存的現象,完全缺乏製度。極權統治蔑視一切成文法,甚至蔑視自己製訂的法律,發展到全麵專政,就是警察國家。在這樣的國家裏,活生生的人被強行塞進恐怖的鐵籠中,從而消滅行為(活動)的空間——沒有這種空間,就不可能獲得自由的現實狀態。極權統治的結果,人們不但喪失了自由,甚至窒息了自由的渴望,窒息了在政治領域以致一切領域內的自發性和創造性。整個社會無所作為。”
這導致的結果,就是普通人在喪失現實感的同時,喪失了對於周圍世界健全、正當的判斷,把個人完全同化於體製之中,服從體製的安排,默認體製本身隱含的不道德甚至反道德行為,或者說成為不道德體製的毫不質疑的實踐者,從而犯下無數突破道德底線的“平庸之惡”。
在阿倫特看來,“平庸的惡可以毀掉整個世界”,這正是基於她對於極權主義運動的基礎——群眾運動的深入的思考。在極權主義運動中,為什麽所有的人都跟著像希特勒這樣一個獨裁者跑?為什麽一個像納粹主義這樣的專製政體能夠靠像艾希曼這樣粗鄙、膚淺的人來支撐?
無他,根本原因就在於整個社會缺乏批判性思考。而逃離“平庸之惡”,重建道德的前提,是社會中的每個個體,能夠反抗道德崩潰時代平庸之惡的引誘,不放棄思考,不逃避判斷,心有敬畏,承擔起應有的道德責任。
四、
很多時候,道德底線都遠比法律底線更有意義:一個沒有法律的社會,可以運作得很好,但如果沒有了道德底線,個體的“平庸之惡”能毀掉整個社會。
百度如此,十年文革也如此。
1981年,美國UCC化工公司在印度的Bhopal設立工廠,生產胺甲萘。那個城市如印度所有的城市一樣,人口密集。工廠設在鬧市區,生產過程中會釋放大量的致命的異氰酸甲酯,同時工廠一直大量囤積這種致命化學物。按照美國標準,這種生產標準決不能通過,但按照印度當地法律,則是可以被接受的。
公司美國總部並非不知道其中風險,但鑒於能為股東“make money”,且形式上不違反任何印度法律,大家都這麽幹,所以工廠如期開工。
1984年12月2日午夜,異氰酸甲酯氣體發生泄露。
沒有明確的傷亡數字。約數為:當場死亡:10,000至20,000人。終生殘疾:100,000人。部分致傷致殘:500,000人。
(Bhopal事故中部分喪生者)
沒有一場戰爭曾經一夜之間傷害過這麽多生命。投在廣島的原子彈沒有,投在長崎的原子彈沒有,兩者加起來也沒有。
諷刺的是,悲劇發生的當時,那些事故的幸存者,那些工會頭領,那些眼看著自己的同胞一夜慘死,眼看著更多的曾經的同事遭受終生無法正常呼吸的苦痛的人,在當時提出的口號是:不應該指責UCC工廠。我們已經失去了上千條生命,難道我們還要失去上千個工作機會嗎?
這在貧窮的印度幾乎是一個百試不爽的要挾:工作還是生命?去工作,在不安全的條件下,發生這樣的事故的幾率,也許十年一遇;但如果失去工作,饑餓明天就會降臨。
這家公司,最終賠償$470M,折合每條人命3300美金。
這場悲劇是一場事故,不是陰謀。不違法,不違規,沒有居心叵測的一小撮在那個月黑風高的夜晚悄悄扳動閥門,濫殺無辜。沒有人需要在其中承擔法律責任,一切都是實在的無心之過。
但這裏唯一沒有安排座位的,是道德。
五、
為了加速戰爭的結束,1945年2月13日,英國皇家空軍針對平民與傷員為主要人口的德國東部城市德累斯頓,發動了的大規模空襲行動。德累斯頓這座曾經美得讓人驚歎,象征著德國巴洛克建築之最的城市被徹底摧毀,超過25萬人死亡。直到今天,德累斯頓大轟炸依然被看成二戰曆史上最受爭議的事件之一,甚至被視為戰爭罪行。
戰後被稱為“屠夫”的英國空軍司令哈裏斯也承認,這是殺戮人民,但他強調空襲是為了盡快結束戰爭,方案也不是由他製定的,他隻是執行而已。同樣辯解的包括丘吉爾。1945年3月邱吉爾致信英總參謀部,試圖為轟炸開脫責任,但總參謀部“基於顯然的人道災難”拒絕接受這一文件。
或許,邱吉爾後來在回憶錄中的闡述真正反映了他的道德掙紮:“如果我們走得太遠的話,是否也會成為禽獸?”
每個人都可能經曆“黑暗時代”,但這絕不是你作惡的理由和托辭。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認為自己有責任,但破壞力實實在在就在那裏。
格隆以漢娜.阿倫特另一本名著《黑暗時代的人們》的序言來做本文結尾:
“即使是在黑暗的時代中,我們也有權去期待一種啟明(illumination),這種啟明或許並不來自理論和概念,而更多地來自一種不確定的、閃爍而又經常很微弱的光亮。這光亮源於某些男人和女人,源於他們的生命和作品,它們在幾乎所有情況下都點燃著,並把光散射到他們在塵世所擁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