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文學城今日頭條新聞:《美國華人購槍熱情高漲,人人都有槍真的會更安全嗎?》所想。
在家擁槍,大街禁槍
槍是殺人、邪惡的,手指輕輕一扣,就能輕易殺人。路人都手持殺人凶器保命,並不安全,哪人心情不好,怒火中燒,跟同事老板不對付,在校被欺負,開車被搶道,租客不付租,房東要趕人,世上諸多不平之事等等。路人都有槍,怒者給你一槍時,你多半來不及反應。
同時,一位弱女子在家,遇到一幫300磅的強盜搶劫強奸,也沒治。
所以家裏有槍是合理的。但把槍隨便帶到大街不合理,大街持槍證本不該有。馬路和公共場所應該禁槍,同時允許家裏擁槍。
公共場所禁槍可通過金屬探測器執行,發現立即發出警報,公共場所帶槍的立即沒收,入獄50年,別用納稅人的錢養。探測器成本不高,幾十到幾百美元。
警察和商場保安也不能擁槍隨意殺人,可用胡椒粉電擊槍臨時製服歹徒。
關於擁槍法
有人提出美國人擁槍是美國建國先賢國父的法律,所以隻能頂禮膜拜萬萬不可修改。
當時擁槍有2個目的,一是反對政府,其實是反對英國政府高稅收,現在美國的稅比英國還高。以前隻是收入稅,現在購物還要稅,加油還要稅..,這些稅用在哪裏?打十萬八千裏之外的伊拉克5萬億,養section無所事事遊手好閑整天吸毒犯事的不計其數。我個出租房問了幾百個電話短信電郵是政府資助的 section 8,這些單親家庭10個8個沒父親孩子繁殖大量LJ人口,形成惡性循環。美國政府養這些人口,指望給18年錢,繳50年稅,但這些人長大基本不工作。
當時可以擁槍不給英國政府繳稅,現在能擁槍不給美國政府繳稅?
當時擁槍之目的之二,是管理黑奴,那時的國父先賢們都蓄有幾百黑奴,防止造反。奴隸主因為頒布擁槍法,就給他們的黑奴人手一槍?
如果您認為不可能,那現在不僅可能,還是現實,那些黑奴不但人手可以一槍,而且數槍,而且隨便走到大街開槍殺人。
據統計開槍殺人案件H人高居榜首,坐監獄比其他族裔高5倍。您還認為先賢國父們的擁槍原因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嗎?白人假冒偽善地不能指責,轉彎抹角裝B地說某些demographic blah blah..
回到美國槍支泛濫,家裏可以擁槍,大街不行,嚴管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