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到有人抱怨無賴房客的文章,不由得想起之前“被”房東時所上的一堂課。
事情是這樣的,婆婆去世前被忽悠的買了兩處外州房產,她走後我們就不得不繼任房東。沒想到做房東的日子是這麽的痛苦難受,本想忘掉的,可今天卻願意拿出來跟大家分享,就是為了讓現任房東或將來的房東,多加提防垃圾房客。
第一處房子,房客入住前後都很客氣禮貌,出租後前3個月很好,然後就找各種理由推延,到後來就不接電話了。等意識到不妙時已經5個月過去了。於是不得不聘請律師,律師要申請法院裁決,又2個月過去了,終於批準讓房客搬走。律師把通知送到後,又等一個月,找人去看人家還住著。又讓律師申請,又一兩個月過去,終於批準由警察叔叔把他們扔出去。可同時房主還要雇幾個人陪同警察一起去(忘了說什麽原因了)。好不容易人都齊了,警察叔叔敲開門,讓他們立馬搬家。房客倒也識趣,立刻離開。可是他們離開了家裏已經成了垃圾箱,又得雇人清理。清理完之後再不敢當房東了,決定賣掉。可正在房地產商忙活賣房子時,去看房子的人發現家裏住進了無家可歸的人。於是又報警把他們扔出去,還不得不雇人把門窗都封起來。買家非常聰明,了解我們的處境,於是拚命砍價。我們還在猶豫時,被放出來的流浪漢又破門而入的進駐了,我們徹底投降。
於是2萬元買的房子,在收了4個月房租後,被無賴房客白住了近一年,又被新買家以1萬元低價買走。在此期間的雇請律師的費用,請人陪同警察的費用,一次次打掃垃圾的費用,雇人用板子封住門窗的費用,再加上地產商的手續費。您可以算算,最後賠了多少。
吸取這次教訓後,第二處房子的房客一開始拖延我們就趕緊采取措施,以最快的速度把他們請出去。這次我們就不再賣了,還不夠傷心的。我們直接就捐了,這樣一了百了。
忘了提了,第一處房子的房客被警察叔叔扔出去後,卻把兩輛汽車留下了。剛開始我們還以為可以把車賣了減少一點損失。可谘詢過律師後知道是不行的。沒有車鑰匙把車移走,又不能賣掉,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地產上停著無賴的車子,卻無可奈何。本來都擔心萬一有買家買房子要求挪走汽車怎麽辦,又或者汽車被盜了卻再被無賴賴上怎麽辦? 後來...,好像沒有了後來。(抱歉,我忘了問領導後來車子怎麽樣了。)
在此我就不提是哪個州哪個市了,我相信在哪裏都有這樣的無賴。最可恨的是這些無賴,從這裏被趕走,又會去下一家再接著賴;最可憐的是房東,辛辛苦苦賺錢買的房子,本來期盼穩穩當當收幾個房租,沒想到根本不容易。收不上來錢不說,你還得隨時提防無賴房客,他們不交錢免費住房,同時還想訛詐房東。而房東卻除了報警或找律師,根本也拿這些人沒辦法。好像法律從來都是幫助兩邊的人群,中間階層最辛苦工作卻得到最少的保護和支持。沒收到房租的房東,卻不能因此而少交一分錢房產稅和地稅。
這,您能跟誰去講理呢?! 嗨,一聲歎息!
這位不知是男士還是女士,您沒看到下麵提醒說不要留下侮辱性的言辭嗎?
不過, 是Gerogia的Atlanta,好像也是個別區域。
I am renting out 20 houses, all of out states, I have never met any of my tenants.
They all paying rent directly to bank account.
You have to train your tenants, like training dog.
never rent to certain bad people
既然是租客自己付utility,哪裏有房東自己在水電煤氣公司開的“account”?
是我的理解能力有問題,還是您的表達能力有問題?
如果房東已經在付utility,不可以給房客斷掉。如果想轉成房客付,要重新簽約。你的明白?
回複 'nilsen714' 的評論 : 在美國都是租客自己付utility,哪有房東付utility的?
你還知道租客自己付utility?你給人出的主意是把 UTILITIES 斷了 - 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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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好意思,這理解能力。所謂“斷了”,是把自己在水電煤氣公司開的“account”關掉。讓房客自己開。
你還知道租客自己付utility?你給人出的主意是把 UTILITIES 斷了 - 忘了?
我很奇怪,這麽明顯的不公,法律為什麽不去修訂?
難道法律隻保護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