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關係”又叫“走後門”,我們那裏通俗說法又叫“找找人”。還有一種文雅的說法叫做“做做工作”。
中國文化中最大的劣根性莫過於“找關係”。之所以把“找關係”列為第一條劣根性,因為“找關係”徹底摧毀了社會公平的基礎,從而摧毀了整個社會信任的基礎。
凡是在中國文化裏浸潤過的人們,從凡夫走卒到達官貴人,從原始社會到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鮮有沒找過關係的人。人人都把能找到關係視為“能耐”,凡事涉自己親身利益的時候,“找關係”往往第一時間反映在他們的下意識裏,鮮有從公平和法理上去考慮的。
中國人對待“找關係”的態度,實際上是愛恨交織,羨慕與嫉妒俱生。如果在一件爭競中,自己能找到“關係”,那態度自然是喜歡得不得了,同時也很享受別人對自己這番“能耐”的羨慕了。反之,如果自己沒有這番“能耐”,當時便是連殺他的心都生了,心裏肯定酸酸的,久久不能平靜。
當任何理性的人們向他們提議走法理的路子解決時,他們的第一反應便是“想得太天真了!在這個社會,沒有“關係”根本別想得到公正和公平,我堅決不信法律和製度。”事實是,絕大多數靠找關係解決的人們壓根兒就沒想得到公平和公正的解決方案,他們所追求的實際上是要有利於自己的結果,沾一點兒小便宜。然後在以後的生活中增加炫耀的資本而已(參見《我和周永康的故事——沈冰自述》找證據)。
所以“找關係”這個劣根性自古至今在中國社會生生不息愈演愈烈,乃至於居上位者,想方設法用關係籠絡下屬,譬如升官發財的許諾,任人唯親和替人消災的手段。居下者呢,當然投其所好地鑽營,甘當走狗的自汙等等下三爛手法,無所不用其極。
《晏子春秋·內篇雜下》講到“橘生淮南則為橘,生於淮北則為枳,葉徒相似,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異也。”為什麽絕大多數中國移民,到了北美就鮮有再把“找關係”掛在嘴上了呢?文化的水土不同了!因此,再習慣的壞習慣也得摒棄了。至於那些個別的堅定的“找關係主義者”,鮮有不碰得頭破血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