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小學時,常常有推著自行車載冰棍去學校大門口叫賣。五分一根雪糕(帶點奶油味兒)、三分一根小豆冰棍兒。隔三差五俺娘就會給我五分錢或者一毛錢,讓我下了體育課買根冰糕吃,降降暑。我從小會過日子,精打細算用好每一分錢。因此,一般情況下,我都是吃三分一根的小豆冰棍,從來不大手大腳買雪糕。這麽省下來的錢一毛兩毛聚少成多,我就可以去買作文通訊,偶爾也買小人書。
有一天課間,和小夥伴們一起玩跳繩,蹦著蹦著兜裏的鋼鏰兒、卷起來的幾張毛票不小心從兜裏掉出來了。我趕緊彎腰拾錢,另一個大個子女同學也迅速彎下腰來幫我拾錢。恰在這時買冰棍的推著箱子笑眯眯地湊過來,同學把拾起來的錢攥在自己手裏沒有交還我的意思,眼睛的餘光早已落在冰棍箱子上了。她鬼使神差地跟小商販說:買兩根奶油雪糕!她一根我一根。
我心裏那個難過、心痛、氣憤、委屈,五味雜陳……
她一邊怡然自得享受冰糕,一邊漫不經心地說:月底我媽就會給我零花錢,足夠買100根冰糕。到時候我還你錢,再給你買根冰糕。她爸媽都是市醫院醫生,爸爸那時候去了老山前線戰地醫院,她和弟弟寄養在奶奶家上學。她跟我承諾這一切的時候,我壓根沒心思聽,滿腦子都是五分錢的肉疼,竟然花了五分錢買雪糕!萬一她月底忘了還我錢呢?豈不是損失更大?越想越覺得她真可惡,漂漂亮亮的一個小姑娘咋那麽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