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荏苒,歲月流逝,震驚世界的“1.23天安門自焚”事件已經過去了14個年頭。雖然無數鐵證已經證明這是法輪功邪教組織策劃的一場悲劇,但法輪功組織卻始終不敢承認,百般抵賴。可事實就是事實,境外媒體早已經對此作出了獨立、客觀的判斷:法輪功就是自焚事件的罪魁禍首。
這起事件的當事人劉春玲、劉思影母女已經走了,時至今日,仍讓人痛心不已。自焚慘案的幸存者郝惠君、陳果母女,用悲慘經曆講述了法輪功帶給她們的終生痛苦。除了受害者的控訴,還有海外知名媒體客觀真實的報道。
2001年
“1.23”自焚事件發生時,在現場的美國CNN記者近距離拍攝了法輪功成員的自焚過程。CNN記者瑞貝卡2001年1月24日的報道說:“事件發生時,CNN的一名製片人和一名攝像師正在天安門廣場。……看到一名男子坐在位於廣場中心人民英雄紀念碑東北側的人行道上,將自己的衣服上潑撒汽油後點燃。數分鍾後又有四人將自己點燃”,並稱“自焚者是法輪功修煉者”。
亞洲時報在線 (Asia Times Online),源自於因特網的新聞媒體,主要刊登亞洲新聞時報及社論等。2001年1月27日文章《法輪功:從運動組織到自殺組織》稱“北京—中國龍年臨近尾聲,五名法輪功練習者在神聖的天安門廣場上自焚”,“自焚事件使更多的人相信法輪功是邪教組織,如同政府所說的一樣。”
2001年1月29日,英國《衛報》網站(Theguardian.com)登載了長期研究中國問題的學者兼《衛報》記者約翰·基廷斯(John Gittings)發自中國香港的報道,文章稱:“有證據顯示,部分法輪功人員對該教派創始人(注:指李洪誌)所發出的含糊信息,理解成他準許法輪功練習者采取更為激進的行動。”“有觀察者相信五名自焚者有可能在絕望以及對李先生的‘新經文’困惑的驅使下而試圖自殺。”
2001年2月5日《TIME》雜誌發表文章《Too Hot to Handle》指出幾個有衝突的觀點,包括一名北京的法輪功學員在受訪時似乎接受自焚屬於抗議行為;但海外的法輪功學員卻矢口否認。《時代雜誌》推測,這是因為法輪功缺乏團結,讓中國大陸內地學員感到被放逐、絕望,而造成的行為。
2001年2月6日新加坡《聯合早報》刊登徐弘炯(荷蘭)的文章《人性的萬花筒――評法輪功信徒自焚事件》文章說:“今年春節,法輪功成員在天安門廣場自焚,造成一死四傷的悲劇。受害者中還有一個隻有12歲的女童劉思影,天真爛漫的她,被同學們譽為‘開心果’。在除夕,這個孩子們最盼望、最開心的日子,小思影卻被教唆“自焚”燒得全身焦黑。”
2001年2月13日美國之音發表的《天安門自焚事件引發法國媒體關注“法輪功”》一文中不僅確認自焚者就是“法輪功”練習者,而且還說:“在‘法輪功’成員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發生之前,法國媒體的報導並未采取法國人對邪教組織報導的一貫態度,即批判的、警惕的和揭露式的態度。不過最近,特別是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發生以後,法國媒體對‘法輪功’的報導開始出現不同的聲音。法國《瑪麗雅納新聞周刊》在題為《‘法輪功’是邪教,中國萬歲!》的署名文章中向法國媒體提出一個問題:邪教組織是否因其活動的地點在北京而非巴黎,便有好壞之分?”
2001年2月17日,《紐約時報》記者Elisabeth Rosenthal報道譚一輝自焚事件時聯係到“1.23”自焚事件。該報道稱“今年1月23日,五名法輪功習練者,包括一名12歲的女孩,以法輪功打坐的姿勢在天安門廣場自焚。其中一人,該女孩的母親死亡。” “許多外國記者現場目擊了早先的那次自焚事件”,“生活在美國的李先生最近寫了一篇文章,似乎在鼓勵他在中國的追隨者們采取更激烈的行動,而不是該組織一直倡導的和平抗議。”
2001年1月23日,北京天安門廣場上發生了舉世震驚的法輪功自焚事件。事件之後,不少媒體對事件進行了深入的探究。2001年5月28日,香港英文媒體《南華早報》登載了《我們的邪教文化》(Our cult culture)一文,對觀音法門、法輪功等邪教在港現狀,香港官方對法輪功練習者自焚事件和各種邪教的態度、反邪教立法等,進行了審視,提醒人們關注香港的邪教問題。
2001年7月2日《時代周刊》在“法輪功”專輯裏發表題為《轉折點》的評論文章。關於自焚事件的一段評論為:“‘法輪功’的領袖們在自焚發生後胡搞了一個拙劣的補救。他們不是承認5個抗議者可能是受誤導的弟子,而是否認了跟他們的任何聯係。難以置信地,‘法輪功’網站堅持說自焚是政府特工扮演的。幾乎無人信服那個台詞。”
2002年
2002年4月4日,路透社采訪自焚幸存者後報道說:“三名燒傷的受害者(另有兩人燒傷而死)都譴責法輪功是邪教,呼籲反對法輪功。”其中特別引用了陳果的話:“我認為,法輪功已經發展成為一個反人類、反社會的邪教組織。我希望那些仍然相信這個邪教的人能夠醒悟並遠離它,不希望看到另一個和我一樣的受害者。”
2002年4月10日意大利《La Stampa》報的編輯Francesco Sisci在《亞洲時報》上發表題為《The burning issue of Falungong》的文章,支持自焚者為法輪功學員的說法。文中認為:“沒有人相信政府可以買通一名母親折磨自己和親生女兒;或是對政府忠誠到冒充法輪功學員自殺並殺死唯一的女兒,就算李洪誌禁止學員自殺……”
2002年7月,美國國內公用無線電台采訪“法輪功”練習者的時候,仍然說是“‘法輪功’成員自焚”,被采訪的紐約“法輪功”練習者竟然沒有反對,順著往下說。
2002年8月22日的專題節目中,自焚事件的現場證人——美國有線新聞網絡CNN的記者,仍然以肯定的語氣表明,自焚者就是“法輪功”練習者。
2004年
2004年4月4日,法國路透社現場采訪“1.23自焚事件”的幸存者後,發布《路透社記者親訪法輪功自焚幸存者》一文,明確表示“三名燒傷的受害者都譴責法輪功是邪教,呼籲反對法輪功……王進東堅決否認他被政府收買操作這一事件的指控……至於我是不是一個法輪功練習者,並不需要其他人來說。我為我的愚昧與盲信感到恥辱”。
2004年6月21日路透社再次用肯定語氣說:“‘法輪功’在1999年被禁為‘邪教’,幾個‘法輪功’精神運動的追隨者於2001年在天安門廣場點火自焚”。
2005年
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實地采訪後,發表《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采訪》專刊,文中特別提到,“是法輪功和李洪誌毀了我(王進東)”。
2005年1月21日,美聯社發表記者Audra Ang的通稿《天安門集體自焚案參與者接受媒體采訪》中指出:“法輪功是一項精神運動,在‘天安門自焚事件’上,法輪功雖說耍盡了花招,卻無法改變整個輿論的走向,法輪功組織的自焚升天事件的失敗,可能會導致更多的法輪功習練者不再追隨法輪功。”
2007年
韓國《教會與異端》2007年6月文章:《“法輪功”是邪教!》中稱:“2001年1月23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發生了7名法輪功學員集體自焚事件。其中2人被火燒死,其他5人被救。目前中外記者聯合采訪了參加自焚的幾名幸存者和策動自焚事件的1名法輪功學員。學員們強烈譴責法輪功是邪教組織,欺騙和愚弄了自己。”
2008年
2008年2月17日法國《歐洲時報》發表評論說,“近來北京出現的自焚事件完全是在李洪誌發出‘忍無可忍’的叫囂後發生的。李洪誌從一開始宣揚迷信到現在指使信徒去自焚,這哪裏是在練功健身,或者是叫人向善?就從這一點也可看出‘法輪功’早已墮落成了邪教。”
2011年
2011年1月,美國邪教問題專家瑞克·羅斯對幸存者陳果等進行了采訪,在其文章中,他不僅向人們描述了陳果母女的真實處境、心態變化,還將法輪功定性為邪教,並剖析了慘劇發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法輪功選擇了試圖將責任推到別人身上,而不承認正是由於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論才促成了這場慘劇”,“一個組織的教義和練習能夠危及批判性思維,損害理性思考,這就是為何這個組織被稱之為邪教”。
2013年
2013年10月28日,《經濟學家》網站登載報道,“1999年至2001年,類佛教團體法輪功成員企圖將(天安門)廣場作為抗議場所,期間有一群人在廣場上縱火(政府方麵稱被燒傷的人是法輪功自殺性抗議者,並利用此事件有效地貶損了法輪功運動)。”
2013年10月29日,《今日美國》網站登載報道,提及法輪功人員自焚事件時表示:“從1999年到2001年,在中國被取締的精神組織法輪功信徒在(天安門)廣場上演了抗議活動,其中包括幾名信徒自焚。”
以上隻是能夠搜集到的部分境外媒體的觀點。法輪功的抵賴永遠改變不了“1.23自焚”的真相。作為第三方的境外媒體的客觀報道,恰是對法輪功厚顏無恥狡辯最有力的揭露和嘲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