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再談證人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在第一個報告和更新版報告中,麥塔斯和喬高采用了三個廣為人知的證據,指控蘇家屯活體采摘法輪功成員器官,但是公開作證的證人隻有一個。究其原因,是那些出於保密需要的證人害怕麵對加拿大人權衛士呢,還是人權衛士本人以這種方式默認他們的證詞呢?
請看這個公開證人的證詞,她的話就像毛澤東語錄那樣,被反複引用。
安妮:“2001年7月有很多人在醫院統計科和後勤保障科工作,有人把采購發票拿給我,我發現發票上的食品供應量劇增,據說是負責後勤保障的人把大量食物送到關押法輪功習練者的地方。有幾個同事還跟我講了醫療設備的情況,從發票上看,醫療設備采購量也在劇增。”
喬高:“您估計(從您看到的發票),食品供應增加了多少?那裏有多少人?”
安妮:“負責采購並向被關押法輪功人員提供食品的負責人對我說,那裏大約有5000至6000名法輪功人員。”
請注意這麽個情節:證人手中拿著文件,有人問她文件中的數據,她不直接回答,卻稱是從別人那裏聽來的。顯然親眼看到的信息遠比聽來的可靠。對這種行為我隻能這麽解釋:此人害怕其謊言會被人戳穿,因此預先準備好了退路,萬一有什麽不對,就說那是別人跟我說的,責任由供應食品的大叔承擔。尊敬的法輪功習練者,如果你們有別的解釋,我也很想聽聽。
喬高:“對了,集中關押法輪功信徒的地方是地下室嗎?”
安妮:“在醫院後麵的幾幢平房裏,看起來像建築工人住的地方。幾個月後,食品供應和其他物品供應量逐漸減少,當時有人猜想,被關押人員也許已被轉移到了地下室。”
喬高:“一共有5000人嗎?”
安妮:“不到了,醫院裏還有法輪功信徒,但越來越少了。至2003年我才知道,他們(法輪功信徒)被轉移到了地下室和其他醫院去了,因為我們醫院容納不了那麽多人。”
是啊,不要說一幢房子,就算幾幢房子也容納不了5000人吶!
喬高: “你前夫摘取了這些人的眼角膜後,再把他們怎麽樣呢?”
安妮:“再把他們安置到其他房間,準備摘取心髒、肝髒、腎髒等器官。他和其他醫生一起手術的時候才聽說,那些人是法輪功信徒,他們的器官被摘除時人還活著。先摘取眼角膜,再摘取其他器官。”
喬高:“也就是說,不同的器官摘取手術在不同的地方進行?”
安妮:“是的,起初怕泄密,不同的器官摘取手術安排不同的外科醫生在不同的地方進行。一段時間以後,醫生們才被安排在一起做手術。”
請注意:為了謀殺一個人,竟然要在多個手術室給他做多起手術!如此器官活摘之說何等荒唐!
“等摘除他們的腎髒、肝髒等器官後,再剝他們的皮,最後把他們的屍體投進焚屍爐。”據“安妮”先前的說法,他們的皮被剝掉了,而他們的金表、戒指、項鏈等貴重物品卻留了下來,是焚屍工從屍體上取下來的……
且看曾任加拿大國會議員、檢察官、擁有國際大律師頭銜的大衛·喬高從何等荒唐的證詞中又得出了何等荒謬的結論:“我們認為,她前夫對她說的事不是無稽之談,是可信的。”對此我已無語,不作評論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