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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流的電話調查成為種族滅絕的證據

(2014-09-24 06:45:26) 下一個

第九章:下流的電話調查成為種族滅絕的證據

  《大紀元》2010427日刊文《急需器官捐獻》,文中稱:喬高、麥塔斯的電話訪談者之一、民族醫院的盧國平教授在電視上聲明,他曾在電話中回答過那些問題,但他的話在《報告》中被曲解了。不要天真地認為,《大紀元》會無端引用盧教授的辯駁,但是,該事實本身說明,《大紀元》也承認並非所有的“電話證據”都是清晰明確的。我們假設,法輪功網站公開的所有信息、所有證人證言、《報告》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的,那麽有很多不可思議的問題無法解釋。首先,器官供體來源屬於國家秘密,而在《報告》公開後,特別是大紀元刊載《蘇家屯集中營的見證》後,調查者再打電話詢問此事時,那些公安、法院、醫院的公職人員還會願意在電話中和陌生人討論此類問題?難道他們一點保密意識都沒有?其次,如果按照法輪功信徒的邏輯,秘密活摘器官確實存在的話,那麽管理部門從中吸取教訓、對那些泄密的工作人員嚴加管理也是情理之中的事,而且還會告誡其他公安人員、執法機關人員務必嚴格保密。泄露國家秘密、使國家卷入國際醜聞可不是鬧著玩的!據兩位作者提供的證據,第一個《報告》引起了中國的瘋狂舉動,中國很多醫學網站公開信息經他們引用後均被刪除了。而那些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生和公安官員卻對所發生的事件卻渾然不知,當再次接到調查器官移植的電話時,居然沒有吸取一點教訓,居然一點都沒有想到“又是這些加拿大人!”居然還照舊回答!由此至少可以得出兩個結論。 

  其一,他們對這些調查電話並不在意,說明接聽類似的電話對他們來說已習以為常,進而說明有相當多的患者向醫院和法院打電話詢問器官移植之事,因為他們急需做器官移植手術。這就意味著,這個天大的“秘密”不光醫務人員和警察知道,還有很多感興趣的人士知道,那麽,喬高和麥塔斯所揭開的秘密,其實根本算不上秘密。 

  其二,醫務人員和司法工作者必須嚴守國家秘密,是指他們必須嚴守行業秘密,而無須保守“殺害法輪功信徒”的秘密,這難道不荒唐嗎?器官供體來源在中國屬於國家秘密,即使器官供體是自願捐獻的被槍決的死刑犯,也須保密。然而,他們對老百姓掌握相關信息不僅沒有感到大驚小怪,連他們自己被問及相關問題的時候也沒有絲毫疑慮,並且能夠直言相告,承認活摘法輪功器官的可能性,說明他們不認為這是秘密,既不是國家秘密,也不是犯罪秘密。在此不禁要問:既然中國人能與陌生人在電話中津津樂道地討論的事情,能算是 “滅絕種族”的罪行?而那些外國人權衛士難道找不出多少可以說得過去的證據嗎? 

  東方器官移植中心(天津市第一中心醫院)主治醫生於2006315在電話中稱,當年他們那裏有十多個“腎移植”,他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習練者”,但兩位作者卻把他的話作為“證詞”。按他們的邏輯可以認為,這是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習練者的器官活摘證據。更新版《報告》第52頁兩位作者寫道,經先前調查,2005年中國共進行了10000例腎移植手術,而東方器官移植中心所做的此類手術並非最少的,2005年一年中就有600多例。試對照:從通話時間2006315來看,“當年”實指3個半月,期間隻有10多例“腎移植”,2006年的數字與2005年相比實在太小了。而喬高和麥塔斯提出的不明器官供體為45000例,並宣稱,隻要活摘法輪功習練者器官的說法得到證實,就能“對此問題作出回答”。但是,他們沒有給出答案!計算如此簡單,算出來的數字又如此之小,無論如何都填補不了45000例不明器官供體的“空白”。 

  也許其他地方情況會有所不同?且看另一個電話調查的地方黑龍江省密山市拘留中心。該所官員稱,自願捐獻器官的法輪功人員可能“有七、八個,現在至少有五、六個”。這樣的數字與“滅絕種族”一個億來說,太微不足道了……而調查電話打到廣州軍區醫院時,得到的回答卻是“我們這裏幾乎沒有法輪功人員的腎髒供體”。而在南寧市民族醫院的電話調查結果是根本沒有“那樣”的情況。喬高和麥塔斯的助手們電話調查出乎預期,沒有得到任何大一點的數據。 

  從公布的調查速記片段來看,省略、遺漏、歧義的地方太多,很難形成正確的印象。如,問:“有法輪功人員的器官嗎?我聽說,他們的器官很好的”;醫生答:“我們這裏所有的器官都是的”(上海中山醫院)。“都是的”可以指“都是好的”,也可以指“都是法輪功人員的”,不妨猜一猜,醫生的意思是什麽。而“犯罪調查者們”的意思又是什麽?另須關注的一點是,“電話調查”得到的數據與“證人”提供的“成千上萬名醫院和監獄場所囚犯的器官供體”數據相差甚遠。 

  試問,匿名軍醫所說的吉林省九台勞教所關押的14千名法輪功習練者究竟在哪裏?代號為672-S勞教所關押的12萬人又在哪裏了?還有黑龍江省關押的法輪功呢?(據大紀元公布,黑龍江是關押法輪功人數最多的三省之一,見大紀元刊文《蘇家屯隻是中國36個關押法輪功的集中營之一》)我們記得,遼寧省人民法院在電話調查中稱,有可能捐獻腎髒的法輪功習練者最多78個,而據大紀元證人證言,遼寧省蘇家屯在2001年每天活摘器官的情形就像屠宰流水線一樣。莫非他們在遼寧省最後一次見到的“如流水線般”的器官活摘是在5年前?莫非現在的蘇家屯已改為吞噬器官了? 

  不過,那些電話調查者們對手中的“證據”已喜出望外,根本顧不上相差十萬八千裏的數據是否能對得上、拍得攏!那些加拿大助手們在電話調查時竟然沒有一個人問一問中國醫生、法官和獄警,這些人怎麽成為器官捐獻者的?對於他們來說,這個問題的答案早已是現成的了。 

  如果法輪功信徒有一億(這是個有爭議的數字,但我已承諾相信法輪功信徒的話),大約占中國總人口的5%。自然,這部分人中也有形形色色的人,其中包括被判處死刑的罪犯。即使相信法輪功教人修“真善忍”,而認為一億人中沒有一個壞人的想法是十分幼稚的。況且,在中國可判槍決的不光是殺人犯、叛國者,還有按歐洲標準是“無辜”的罪犯,如腐敗分子、受賄行賄者、毒販、逃稅分子等。在中國法輪功習練者有作為器官移植供體的可能,但截至目前,作為器官供體的法輪功人員寥寥無幾,而且他們是因刑事犯罪在獄中等待槍決。根本不存在死亡集中營,也不存在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器官移植供體,電話調查恰恰證實了這一點。 

  遺憾的是,撥打電話的助手們早已被魔術般的驚人證據洗腦,已對中國的“獸行”先入為主,因此他們根本沒有想到要提這個最重要的問題。被牽著鼻子走的還有兩位大律師,在研究記錄的過程中,他們居然沒有看出這個一目了然的答案。 

  可想而知,當民族醫院的教授和他的同事們得知,他們的話被曲解並導致失之千裏的結論時,他們會有怎樣的心情……在此隻能提個建議,對兩位尊敬的律師和他們的助手最好使用醫學術語,而且還要用中國方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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