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那些所謂的“活摘”證人們
所謂證人就是目擊者,而不是上海菜市場裏挑撥是非的女人。那麽,蘇家屯集中營的所謂“證人”究竟看到了什麽?什麽也沒有!法輪大法及其《大紀元》網站卻在犯罪學和法學領域開了“非目擊者作證”的先河。
1號“證人”,英文化名“彼得”,“一個普通記者”。這個“彼得”於
“彼得”究竟“見證”了什麽?
“我曾與遼寧省沈陽市的很多官員有聯係。通過與這些官員聯係,我才知道,蘇家屯有個地下集中營。過去三年中,我研究了大量資料,跟很多人打探過情況。最終,我去了蘇家屯,那裏關押了大量法輪功習練者,他們在眼角膜、骨髓、內髒器官被摘取後,被扔進焚屍爐……”
在此有必要向與《大紀元》合夥的自稱記者的作者追問每個新聞記者都會提出的合理問題:同行,請問您從哪裏了解的情況?您究竟研究了哪些資料?這些資料我們是否也可以研究一下?“很多人”究竟跟您講了些什麽?您對他們所講的是如何證實的?您曾經是與廣播電視打交道的職業人士,難道就沒有對高達
尊敬的法輪功習練者,請注意,我沒有質疑“證人”的言論,也沒有指責他撒謊,這樣做也沒有必要,因為他從來沒有說過自己是這些罪行的證人或要作證,甚至也沒有說過自己去過蘇家屯集中營。他隻是說自己和很多人有聯係或說“從公共衛生係統獲得信息”。而所謂的殘酷迫害早已是《大紀元》的陳詞濫調,也已成為法輪功習練者的口頭禪,他隻是鸚鵡學舌而已。
如果哪家媒體把這種報道視為“證據”的話,還可以這樣編寫續報:張奶奶逛完上海菜市場回來後,透露了一個可靠信息,她親眼目睹了……
2號證人“安妮”,在死亡集中營呆過5年
“我的前夫是這個集中營的主刀外科醫生之一。他主要做腦外科手術,負責摘取眼角膜”——豈不知,眼科和神經外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專業。神經外科醫生做脊髓和腦部手術,而眼外科醫生隻做眼科手術。神經外科和眼外科都需要經過專業培訓,技術要求都很高,兩個專業不能混為一談。此外,這位“證人”也沒有解釋令人生奇的問題:這個“神經-眼外科醫生”為什麽會在血栓病醫院當醫生。
“摘取眼角膜的主要對象是老人和孩子”——老年人的器官已經衰竭了,移植衰竭的器官毫無意義。
“我們的醫院很大”——共有330個床位的醫院,是“夠大”的。
“當病人失去知覺的時候,丈夫就用剪刀剪開病人的衣服,發現病人口袋中掉出一個包,打開一看是個戒指盒”——哪來的口袋?手術台上的病人是不可以穿上衣的,如果病人失去知覺,那應該由護士在衛生檢查室給他脫衣服,而不是醫生在手術室給他脫衣服。手術室是不能有異物的。因此,手術醫生的口袋裏也不可能掉出東西來。
“在焚屍爐工作的工人起初都很窮,幹一段時間後,撈了不少手表、戒指、項鏈,這些都是焚屍前他們從法輪功習練者屍體上取下來的財寶”——手術前必須去除所有“異物”,包括耳環、戒指、手表,甚至假牙,手術時,病人、醫生身上都不能佩戴類似物件。從理論上講,隻有醫務人員才有可能盜取死者的財寶,而不是焚屍工人。不管怎麽說,我們也很想知道,這位在“秘密死亡集中營”這樣的罪惡之地工作了5年的證人所看到的真實內幕,遺憾的是,竟然什麽名堂也沒有。
“我的女性朋友在蘇家屯看到了法輪功習練者”——這位在擁有330個床位的“大醫院”工作五年的證人拿出的“證據”居然是同事講的,前夫講的,女性朋友講的……而前夫講的還是“從埋屍者那裏聽來的”。
對這位前妻講述前夫的事,我不想評論它的可信度,也沒有必要評論,因為這位“安妮”所言根本不是證詞,純粹是胡編。一個在“集中營”工作5年的人拿不出一個親眼目睹的證據,這恰恰是那裏沒有犯罪活動的有力證據。更何況,有很多證據證明,這位“醫務人員”從未在那家醫院工作過。
3號證人,匿名軍醫
這名證人在“大紀元”上的自我介紹是這樣的:我是一名退伍軍人,曾在沈陽軍區從事軍需保障工作,出於安全考慮,不便公開真實姓名。
證人證詞首先應交代時間、地點,而法輪大法的“證人”卻直奔結論:境外關於蘇家屯集中營關押法輪功習練者的報道是真實的。那麽,這是“軍醫”本人在蘇家屯醫院親眼看到的真實情況還是親耳聽到的“可靠消息”?對此關鍵問題卻無人作答。
“軍醫”唯一親眼目睹卻與蘇家屯毫無關係的是“夜裏一列軍人押解的火車拉著7000人從天津駛向吉林方向,所有被押送人員的手被固定在車頂上”。這些人究竟是法輪功習練者呢還是普通刑事犯,他沒有說明,卻言之鑿鑿地稱:“即使去蘇家屯實地調查也枉然,也不可能找到證據,因為迅速撤離幾千人並不費勁。”至於本人是否親自到過蘇家屯醫院,這位軍醫和其他匿名證人一樣,隻字未提。
4號證人,來自遼寧省沈陽蘇家屯的金姓朝鮮族人
俄文“大紀元”網(
尊敬的法輪功習練者,難道你們不為這個證人的謊言感到難為情嗎?其一,金怎麽可能從圖片中“一眼認出”那個於姓醫生呢?因為那些圖片不可能是在手術室拍攝的,因為手術室沒有照相機。如果那張照片果真存在的話,早已名震世界,某些人也用不著為找演員炮製“證據”而煞費苦心了。當然,也可以從網上下載圖片,再添加“十惡不赦的惡棍”這樣的題詞,“證據”就輕鬆製成了。
尊敬的法輪功習練者,如果你們真正奉行“真善忍”,且以“真”為先的話,難道會不承認首爾展出的器官活摘圖片是偽造的嗎?
其二,這個於姓朋友對金如此信任,能對他講述如此秘密的事件,卻不告訴他自己的名字,這難道不奇怪嗎?
再看大紀元對“金”的描述,“他經常閱讀報道法輪功以及中共的免費資料,並相信這些報道是真實的。他今年63歲,在大紀元發表了‘三退’聲明,目前正在申請加入韓國籍。”原來這個“金”在“作證”前就與大紀元掛上鉤了!
尊敬的法輪功習練者,你們證人的證詞的真實性,我不想多費口舌,相反,我完全同意4名證人的證言。你們找來的這4名蘇家屯犯罪的見證者證實的恰恰是,他們既沒有看到犯罪,也沒有見過“集中營”,對此“大紀元”居然還用各種文字大書特書,向全世界廣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