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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街頭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現象的一點思考

(2016-07-11 08:48:07) 下一個

七月份,又有兩個黑人分別在路易斯安娜和明尼蘇達,被當地的警察在強製執法的過程中擊斃。緊接著第二天在Dallas,因赤裸裸的種族報複,五名警察被黑人sniper殺害,七名受傷。警察槍殺黑人,無一例外地引起全國性大規模抗議示威和騷亂。黑人民權運動發展至今,黑人人權被提到了一個相當高的程度,直接和間接地在人們心目中產生了這樣一個錯覺: 凡黑人被白人警察執法,皆是白人歧視黑人的結果。可是,對在美國最近幾年內發生的那些案件稍做分析,不難得出一些結論,和那些一麵倒的想法想悖。

在美國,一個普遍的事實是,那些在街頭巷尾起哄鬧事違法的嫌犯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黑人。美國的很多黑人,除了依靠政府救濟得以生存以外,幾乎沒有別的什麽體麵的謀生之道。為了得到一些額外的收入,他們經常在街頭做一些不法的買賣,用不法的手段對抗警察。另一方麵,警察隊伍裏黑人警察的比例不高。因為許多黑人不俱備當警察的基本條件、要求和素質。2014年8月在 Ferguson, Missouri,一個 黑人青年被白人警察擊斃。在對隨之而起的的嚴重騷亂的電視討論中有人指出,因為在當地,沒有犯罪史和其它不良記錄的黑人不多,所以征招黑人警察的困難很大,因此警察中白人和其他族裔的人占相當多數,產生了警察隊伍中種族上的不平衡,白人警察多而黑人警察少。這就導致了在美國街頭,白人警察對峙黑人嫌犯的幾率相當高,造成了白人警察總是歧視黑人的一個不真實前提。

說路易斯安娜巴吞魯日的白人警察歧視黑人,草菅人命槍殺黑人,那麽你至少得找上一兩個案例,在這些案子裏麵,白人警察用不同的方式對付同樣程度不遵守法律的白人或其它族裔的人。具體地說,這些不是黑人的嫌犯身上也帶著槍,且以身抗法用槍威脅警察,但被警察網開一麵,未被執法。否則,如果沒有對比案例,歧視何從談起?

巴吞魯日街頭被白人警察執法的黑人身上有槍,他被警察最後擊斃。此事是否妥當,要按照警察執法的程序去調查分析。不能因為嫌犯被按倒在地,就理所當然地認為警察不應該開槍。如果該嫌犯手在褲兜掏槍、且準備扣動扳機,那麽警察開槍擊斃他,純屬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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