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得要從小說起了。。。
五六歲時,特羨慕別的女孩子有個花花綠綠的塑料小背包,連做夢都想要。老媽是個節儉的人,沒用處的東西堅決杜絕。但是我真的很幸運:鄰居的大姐姐不知為何事送給我一件禮物,而那正是我夢寐以求的漂亮的小背包!跟其他女孩子的一模一樣啊。
那種夢想成真後的滿總感和快樂無比,我是怎麽表達的呢?
那是在一個周末,跟著全家人去逛一個當時叫做“五商店”的大百貨公司。我終於釋放了對這個意外禮物的全部情感:我一邊擺弄這個愛不釋手的小包,一邊對商店裏經過我身旁的人們說:“大家快來看我的小背包啊!”出乎我的意料,很多人真的停下來看了,還有人和善地對著我微笑,走過來像拍小狗似的拍拍我的頭。。。
這時候,我突然感覺到後背發冷煞氣襲人。。回頭一看 ----- 我哥他滿麵通紅似關公,雙目圓睜地怒視著我!並跟老媽告我的狀:“我可不和她一起走啦!簡直丟死人了!”
老媽語重心長過來勸我:“不可以這麽炫耀,又不是隻有你一個人有背包。。。”
我有點小難過,沒想到隻是由衷地表達我那喜悅之情卻被當成了庸俗的炫耀,還害得老哥丟了臉麵了。
但是這次做傻事的後果還不算嚴重,另外一次是上了小學後,它所帶給我的影響就是: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難以釋然。
總結出來一句:做傻事後果嚴重,內心需強大。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