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00)
2007 (142)
2008 (123)
2009 (93)
2010 (67)
2012 (58)
2019 (57)
2022 (100)
2023 (112)
對薄熙來的貪汙和受賄等幾項罪名之所以能夠成立,很大程度上是由於穀開來作的佐證。如果沒有穀開來佐證,很多證據就都是孤證,即檢舉人說有,薄熙來說沒有。檢方提供的所謂“證據鏈”,比如甲犯送薄N萬美金,然後乙作證說甲犯有兌換美金這回事,是非常、非常間接的證據。因為甲犯兌換美金可以另作它用。但如果這些美金或人民幣有編號,而這些編號的鈔票在薄熙來家保險櫃中找到了。這就是鐵證了。
那麽為什麽說,穀開來做的是佐證呢(按理穀開來也可以檢舉揭發在先的)?因為,薄熙來在廳堂上大罵唐肖林出賣靈魂。這間接證實穀開來是被動作證的。
按照抓貪官的常規,檢方通常會公布在貪官家搜查到多少金錢,然後有多少是明顯超過其家庭收入或來源不明的。這次檢方沒有這麽做,反而是薄熙來自己透露家中有N千萬,顯然這些錢有正常來源。這一點,印證薄熙來對檢方的指責,雞蛋裏挑骨頭而已,不顧其他大量事實,而專挑有毛病的地方。當然,作為檢方就是應該這樣做的。
所以現在的結果是,沒有穀開來的證詞,這幾項罪名很難成立(原本是一對一,現在成了二對一)。
但是,非常令人懷疑的是,每一次(共有五、六次吧)薄被指控貪了那麽幾個小錢(不是指那個五百萬),穀都知道、且記得清楚。
這就令人懷疑穀開來是在明顯配合檢方。所謂誘導,就是在提審穀開來的時候,檢方可能提示其某年某月某日發生什麽事等,當然這在錄像中是看不到的。因為錄像是在後來錄製的,為了證實穀的自書、筆供或審訊記錄是真實的。而所謂壓力,就是通過恐嚇等手段,讓穀開來合作。
沒有證據證實這些懷疑,但懷疑還是存在的(尤其是薄熙來在法庭上說過,他自己也受到誘導和壓力)。所以,薄熙來堅持要穀開來出庭作證 。薄熙來能當庭翻供,穀開來也可能翻供。但我們注意到,穀開來和唐肖林都沒有出現在證人席上。
或許,穀開來已經為“翻供”預留了空間。即一概承認檢方要其提供的所有作證。相對來說,選擇性的承認日後就比較難翻供。穀開來可能覺得現在即不能不合作,也不能翻供,因為穀還有一年左右的死緩期限。等到薄熙來的審判結果出來,薄提上訴,屆時穀已經轉為無期徒刑了。到那時候,穀再出庭,說是受到壓力,被引導了等。同時薄熙來可以要求檢方出示原始的偵訊和錄像等,薄案的這些“罪證”將有可能會消失。。。
但其實穀開來若要翻供也不必害怕。因為隻要薄熙來案還沒有終結,薄繼續在上訴喊冤,穀開來即使翻供,在她死緩兩年期限來臨時,我敢肯定沒有一個中國法庭敢判穀開來死刑立即執行的。若如此,薄熙來穀開來案將成為千古冤案。你信不信?
中國現在的刑偵水平都還停留在"他說"對"她說"上,而不去追求物證。我覺得他們即不專業又懶惰,把精力都放在如何打開別人的口上。這樣很不好。
溫家寶欲將薄熙來案辦成鐵案,隻是說夢話而已。
你這兩個問題問的都對,可就是我一時也無法判斷孰是孰非。但不管是薄穀不願意出庭,還是有人不讓薄穀出庭,我都已經COVER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