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的投資理財三
如果說在公司打工是用自己的手為自己掙錢,那麽買個店就等於用自己的手加上手裏的店為自己掙錢,這個效率是倍加的,越是好店掙的錢越多。
偶然的一次閑聊我被告知有一家店要賣,抱著是真是假的疑慮跟店主一接觸果真在賣。多少錢,營業額多少,是否連房帶店一起賣?
當我暗下決心買這個店時,那時的店價己是飛漲,中國移民好像都卯足了勁兒擠著買店。
記得上法語課時,有一位“婦女隊長”(綽號),學曆不高,其本人移民前是某軍工廠的車間主任,嗓門大,潑辣,行動風風火火,在我眼裏她真是一塊開店的料,她自己也為買店很上心的準備,萬事俱備隻差錢,然而她釆取的路線是去打苦工攢錢,誰知道攢錢的速度遠沒有店價漲的快,多年以後也沒買成。
這個相中的店也遠超出我所能支付的金額,曾試圖向店家提出降點價,說到最後急了降五千直接交訂金簽合同。店主不降,他回了一句話反而讓我更加堅定地要把這個店買下來:“五千塊錢也就X天就掙了”。
話說回來,沒錢的時候一塊錢也會難倒英雄漢,可我己經把雜貨店的行業研究透了,鐵了心要買一個出錢的店,如此看來不能再糾纏了,為了討價還價失去一次機會估計半年都不會再岀現,再就是有一個好店,三倆月掙的錢豈止這些。
後來的結果證明了我當時的決定非常正確,開店大約二年,遇到了一位開店的同行,聊起來後他告訴我說他比我早幾個月先看上了這個店,就是因為要價貴,不還價,他改變主意去買了另外一家小店。從營業額上講他的小店差的不是一星半點,收益上講我幹兩年至少頂他幹四年,人生能有幾個四年呢?錯過了這次機會真成了無法彌補的過錯。
早年開店真是個好的選擇,剛移民那陣,周末超市不開門,平常下午五點關門,到了周末和晚上客人想買盒煙,喝瓶酒,甚至小孩要吃零食隻能來街角雜貨店,貨品貴也賣的動。如今大超巿開門的時間跟雜貨店一樣,而且經常打折,雜貨店的黃金時代業己不存,就包括我前麵提到的那家好店,隨著人口增加,鎮中心又開了一家大型超市,所處環境也是不可同日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