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氣人,有啥理由我不維權?
他們做的確實有點過了而且耍無懶,退無可退我隻能與他們杠上,這種偷雞摸狗的勾當怎麽會發生在xxx這種大公司呢?而且一而再再而三的得逞,我必須堅強起來反擊他們的“強奸”行為,至少讓他們認識到我不再沉默。
xxx公司是酒吧裏ATM的合作夥伴,前年五月間忽然發現ATM的手續費漲了五毛,而多漲出來的費用不知去向猜也能猜出被xxx公司昧掉,表麵看手續費漲五毛我本人毫發無損錢是顧客出,可費用高了顧客取錢的願望降低自然會影響在店裏的消費。況且簽的三年的合同怎麽說變就變了呢,這才一年多?變更的合理嗎?為何不通知我?法律上行的通嗎?狐疑的我拿起電話詢問代表,她當初推銷的時候留有名片。誰知我剛說明情況她就語氣大變,一改當初推銷時的嬌癡,換了一個人似的,冰冷冷的甩出一大堆理由,成本,人工,虧損等等,言語很牽強,就是狡辯,態度及語氣又不容我有半點否定,我弱弱的央求她按合同辦事從速改回。
因為有兩個酒吧,去查看另外一個手續費沒變,心裏就合計可能是他們工作失誤,有誰把程序搞錯了,代表答應我上報經理,她也不一定十分知情,大公司總會依照合同的。
過了三天我收到一封經理的親筆信,平郵,信上說經過三個月的運行比較,這台機器的使用次數和提款金額沒出現減少,據此他們決定不與更改,並要求我在十日內答複,不答複則視為同意。好霸道的囗氣,寫的有理有據,比代表還狠真讓我納了悶:這封平信收不到怎麽辦?合同時間連一半都沒過就可以隨意改?而且從來信中我知道了至少己漲三個月。
第二天為防意外我寫了一封掛號信:NO,NO,NO,不同意,語氣很是不滿。信寄走了卻遝無回聲,交流也中斷了,泥牛入海般的沉寂逼的我不得不踏上了打官司之路。
離家不遠的南岸Longueuil法院我去過,給警察當證人,路熟但真去告狀還真是摸不清馬蝦從那頭放屁。好一陣折騰才預約好一個月後見起訴律師,等見到律師後又被告之此案不屬於他們的轄區,我家住Longueuil也不能在當地起訴,xxx公司總部在卡爾加裏難到讓我跑哪不成?後來律師又翻出所簽合同,發現銷售代表在西島有辦公室,說我可以去市區法院。同理又是預約,又是等待,過了一個月那個市區法院更扯蛋,幹脆說我的程序不對,應該先如何後如何,娘個腳老子是來告狀的反惹得自己一身毛病。法院大門跨進來談何容易!民諺說“屈死不告狀,餓死不造反”我這有生一來第一次打官司就有了體會。程序上那一套咱是不懂到是幾個月下來連張狀紙也沒遞上煞是苦悶和茫然,此時又接到撕心裂肺的消息,父親腫瘤入院,子欲養而親不待的悲傷讓我無暇顧及到這場官司,訂機票回國以及妻子息事寧人的態度雖令我心有不甘一恍一年多也過去了,
可惡的是上上個月漲五毛的酒吧從4日手續費又漲五毛,另一個酒吧從十二號跳漲一元,這又是無喱頭的離徑叛道,又沒告訴我,之所以我能發現是xxx寄來賬單讓我把這多收的手續費返還回去,細細研究確實是機器的手續費高了,而多收的費用他們忘了截留都給了我,現在讓我退回,而給的賬號也讓人懷疑,這是什麽貓膩,稅務上也講不通呀?有點亂,怎麽感覺到像是胡做非為呢?我又打電話質問,接線員問清問題後轉給負責人,可總是不接,留言也不回,打的次數多了連接線員都覺得奇怪也無可奈何。xxx公司上上下下就這樣不聾裝聾,不傻裝傻難到我就沒地方說理了嘛?上回的賬還沒算清你是償到了甜頭,掛號信也不理會,這次更是利令智昏鑽起頭來屁股也不顧了。
剛接手酒吧時因為這個合同比較好我極力向朋友推薦,走訪了一下有三家還是原樣,有一家把店賣了,新店主簽的合同隨之變更,xxx公司多收五毛歸己。我問為何會這樣?新店主說那個代表告訴他跟老店主的合同一樣。一派胡言,如果真這樣老店主當年何苦換公司呢?代表的良心大大的壞,騙人沒商量,無所不用其極的耍手段,低價誘人進入又關起門來宰客,想一想我好心幫忙介紹客戶,不僅沒有任何好處,遭遇欺騙反而首當其中,什麽契約精神金錢麵前就是一群海盜流氓。
走訪中我的朋友告訴我這隻是一家代理公司或分銷商,我可以向總部投訴,並給了一個總部領導的電話。
電話打過去我簡單的說明情況重點先放在沒人理睬我,事情總得試探一下,畢竟這家公司在行業數一數二,遍布加拿大有幾萬台ATM機,有理講理咱又不是無理取鬧。這位領導查了一下我的記錄,說他將通知蒙特利爾方麵與我聯係,當天下午我的手機接到了兩個電話和留言,是蒙特利爾方麵打來的,可惜二點半我就去踢球了一直玩到六點。
第二天一早我就回撥電話,女代表又裝扮成救世主的口吻要與我探討,事已至此我那有閑情聽她瞎掰,直言不諱地問到:我打了N次電話為什麽沒人回答我?我發的掛號信不同意漲費用為什麽你們還要漲?如果公司虧本盡可以把機器挪走我換公司,單方麵違犯合同有何道理。該女子說她沒收到掛號信,我則回敬收到沒收到那是你的事,所有的資料我都交給了律師,法庭上我的律師會讓你再看一遍。聽我己找律師對方的口氣立即變了許多,蔫蔫地說她隻是一個推銷員,根本沒權做決定雲雲。
放下電話我又撥通了總部,來龍去脈業己理順,沒有必要再對這位領導溫良恭謙讓,公司的管理出了問題,我的話一句比一句不饒人:我一定要跟你們公司法庭上見,我的律師告訴我百分之百我會贏,重要的是我發現了你們偷漲費用,隨後你們來信讓我十日答複,第二天我就回了掛號信:NO,NO,NO,不同意。一年過去了你們不僅不改,反而變本加厲漲我兩個酒吧的費用。末了重要的事情重複三遍,願不願意聽我都要把話塞進這位領導的耳朵:質問-來信-掛號信拒絕。三年的合同不到一年就變,你們這樣做合理嗎?法官會給出一個公證的了斷!
電話講完了我也泄了心頭的怨氣,大領導話語平和,說話很有修養,第二天xxx公司的銷售代表就向我道歉改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