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主該花的錢不能省
開店時,租住在與店十字路口相對不遠的公寓裏,大慨有百十米左右。加拿大的房子都是有年頭的,房東們修來修去也不拆,用移民的眼光看真是一個破。
我們那幢樓的鄰居向房東抱怨陽台不結實,特別是圍欄,有印象是簡易的鐵欄杆,其實我們家的也鬆動,兩幢樓的外觀很相像,感覺挺嚇人沒敢多去。
一個黑人房東到鄰居家後很不高興,非說陽台沒事,還怪怨房客沒事找茬。我當時在店裏,就看到警車來了,緊接著急救車也來了,最後房東被拉走了。那房東帶著情緒,徑直走向陽台,用勁一推想說明欄杆安全,結果連人帶欄杆全部掉了下去。
我隻知道出事了,並沒太多在意,過了一段時間鄰居來店裏買奶,他告訴我房東沒有搶救過來,警察喊人把陽台門封死了。嗚呼,所以說錢是為人服務的,一定不可本末倒置,過分地讓人為錢服務,最終白忙一場。
類似的事情有一熟人雜貨店主,冷庫壞了為了省錢自己修理,不小心火焰槍把房子引著了,結果老外房東把他攆走了,白白損失一個店。
還有一開幼兒園的朋友,冬天在門口和走道上沒有灑鹽,他告訴我鹽買了,沒有灑。一員工滑倒腰受傷,官司打了兩年,律師費近萬還沒搞掂,倒不是員工找老板的事,她是來上班進門時受的傷,賴著政府要工傷補貼。跟這位華人業主打官司的是政府某部門,讓業主承擔很多費用,真不明白依據的是什麽法律條文要業主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