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安妮 弗朗索瓦
借還是不借,這是一個問題。這意味著將書本從書架上取下來,揭掉封皮,取出裏麵夾藏的小物件,撣去塵沙,最後,讓它們背井離鄉。
事實上,借書給別人分兩種情況:對方開口,或者我主動獻寶。
看 到借書人四下裏尋尋覓覓的眼睛、在書脊上走走停停的指頭,有誰不害怕呢?手指點住一本書,它就被判了死刑。我再也見不到它了。心頓時被揪緊。不,別借這本 書。不能借給他。也不能借給她。他們從不記得還,或者上帝知道什麽時候才還。有一次,我鬥膽撒了個謊:“很抱歉,這本書是別人借給我的。”“不會吧,這是 你的書,上麵還有弗朗索瓦的獻詞。”我的臉霎時變得緋紅,隻好繳械投降。砰!我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我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先拿回那本書,取 走夾在書裏的一堆可憐的小秘密,拂掉沙粒,抖落碎裂的幹花瓣,竟然還有一張五百法郎的鈔票打著圈飄落下來,太棒了!不過絨布書腰應該是弄丟了。怎麽毀掉那 篇措辭惡毒得能把弗朗索瓦氣暈過去的文字呢?“等一下,我要摘錄一段文章。”厄運難逃,我隻好偷偷開溜,躲到暗處,如法醫解剖屍體般小心地把書的最後一頁 肢解下來。記錄著我哀怨情仇的書頁被揉成皺皺的一團,丟進了廢紙簍。當天晚上,我又把它從廢紙簍中救了回來,塞到別處。但這隻是緩期行刑,過了這晚,我一 定會把它永遠消滅!
一般來說,我的書“無記可尋”,不用擔心泄露任何秘密,因此無需肢解就能借人。但最終都是有借無還。感情一般的書,我不會再 買;情有獨鍾的,第二天就去買本新的。新歡站在那裏,衣冠楚楚。可是多麽空虛無力。瞧,新版的《陰翳禮讚》!換了封麵,翹首企盼著有人再去讀一遍。我卻憂 傷地轉開視線,我多麽懷念我的舊愛那滄桑疲憊的容顏!
主動獻寶更是莫名其妙。這種受虐狂行為造成的任何不幸都是自作自受。帶著慷慨大方的光環和書多不愁的優越感,我脫口而出:“怎麽?你還沒讀過《黑血》?”
朋友聚會,主人的書就要遭殃。稍不留神,書架就被洗劫一空。客人散了,收拾杯碟時,我總會被同一個問題困擾 – 關鍵已不在於朋友是否會把那本書還回來,而在於他會不會喜歡那本書。如果喜歡,他很可能會據為己有;萬一不喜歡。。。那他還能算是我的朋友嗎?他居然不喜歡《黑血》!時間一天天,一星期一星期地過去,沒有任何消息。好吧,畢竟是本大部頭。我應該借給他《Ok 喬》或者《人民之家》才對。
為了避免產生不快,我的記憶仁慈地抹去了借書那檔子事。然而一天晚上,在借我書的朋友家裏,聽見他對另一位客人說:“怎麽,你還沒有讀過《黑血》?那可是部傑作!”感激之情頓時湧上心頭,也撩起了我癡心妄想的希望:“啊!你還是喜歡上了這邊書。什麽時候把這本書還給我呢?”“我的上帝,那可是你的書。可我已經把它借給瑪麗了。”
說實話,借走一本《黑血》,問題不算嚴重,因為我還有兩本,況且瑪麗可能會把它還給我,當然也可能又轉手借出去了。書就這樣流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