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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衛對日的初衷,和最終麵對的現實。

(2018-10-25 19:33:57) 下一個

 汪精衛對日力爭的四條:一、中華民國國號、首都南京、青天白日國旗、三民主義國策不變 ;二、日軍必須從中國撤退;三、日軍占領區的中國法人以及個人所有的鐵路、工廠、礦山、商店、一般住宅,應迅速歸還;四、不承認滿洲國。

日本政府迭次換屆,政策搖擺,近衛“對華三原則”已不再適用。而汪精衛已走上一條不歸路。1939年底,汪在上海簽訂《日中新關係調整綱要》,主要內容:

承認滿洲國 ;確保日本在中央政府的外交、教育、宣傳、文化以及軍事等各方麵的權利和合作關係;承認日本在內蒙、華北、長江中下遊、廈門、海南島及其附近島嶼的政治、經濟以及對地下資源的開發利用權利;承認在以上地區的防共和治安的駐兵權 ;中國對於日軍駐紮地域及其與此有關地域的鐵路、航空、通訊、港口、水陸等應適應日本軍事上的需要;在中央政府及各級機構中聘請日本軍事、財政、經濟、技術顧問,確保《綱要》及其秘密附件中所有條款的執行。

此《綱要》令許多主導“和平運動”的汪方人員大感意外。最早秘密潛往東京,與日本取得和談聯係的外交部亞洲司司長高宗武立刻退出汪集團,離開上海回到了重慶,並在香港《大公報》上披露《綱要》的全部內容。與他同時返回重慶的還有陶希聖。

密約的披露,也使原持觀望態度的美、英、法、荷等西方國家意識到,坐視日本侵略中國,西方國家在華利益亦將受到全麵的威脅。

 

被逮口占

銜石成癡絕,滄波萬裏愁;
孤飛終不倦,羞逐海浪浮。

詫紫嫣紅色,從知渲染難;
他時好花發,認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從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負少年頭。

留得心魂在,殘軀付劫灰;
青磷光不滅,夜夜照燕台。
 

——汪兆銘,1910年於獄中

 

心宇將滅萬事休,天涯無處不怨尤。
縱有先輩嚐炎涼,諒無後人續春秋。

《自嘲》,汪兆銘
1944年於病榻

汪精衛說話很激動,手舞足蹈的樣子,中間提到國父孫中山,但聽不太完全他說什麼。基本上是跟著日本東亞戰爭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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