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我有一個理想——可以安心的購買新疆小吃“切糕”

(2014-07-04 19:03:08) 下一個
前言:
我有一個理想,我可以放心的在維吾爾族食品店購買新疆小吃“切糕”,我有一個理想,當我身邊走來一名維吾爾族青年,我可以安心的對他說“兄弟吃了嗎?”,我有一個理想,我可以像學生時代一樣,和維吾爾族的老師暢談學問,我有一個理想,我可以和維吾爾族的學生做好朋友,可以去維吾爾餐廳快樂的大吃,可以和維吾爾的美麗姑娘一起跳舞,可以和維吾爾族的朋友一起出手伸張正義打擊暴恐分子,可以和維吾爾族的兄弟一起幫助警方抓捕毒販、小偷,我有一個理想,我和我的維吾爾族兄弟一起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又一個偉大的時刻……
但是,我們現在必須麵對的是,一小撮境內外宗教極端勢力、民族分裂勢力、暴恐勢力,正在一步步的破壞我們的和諧的生活,破壞我們堅固的民族情誼,破壞我們國家的發展,破壞包括漢族、維族等民族在內所有中華兒女的家園,這也是我寫下這篇短文的初衷:建議公安機關、城管部門、工商部門,還有軍隊、武警這樣的國家暴力機關,進一步加強對暴恐勢力、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強對維吾爾族無照遊商群體、販毒和盜竊組織以及騙賣、強賣玉石的維族群體的打擊力度,進一步做好對維吾爾社會主流群體的保護、認同和社會化融合,讓我們五十六個民族和諧的家園繼續進步。
有鑒於此,筆者認為,中央級地方各級政府的維吾爾族政策因做出微調,即嚴厲打擊違法犯罪,尤其是破壞社會治安維吾爾族人群體,清除境內外暴恐、宗教極端、民族分裂勢力發展的人員土壤,進一步加快新疆經濟發展,對內地、沿海地區維吾爾族工商、教師、學生群體寄予政策傾斜,讓守法、勤勞的廣大維吾爾族群眾享受到政府的關懷,清除境內外暴恐、宗教極端、民族分裂勢力發展的社會基礎,讓所有維漢人民共同和諧生活。
正文:
傳統上的中國民族政策一直是以懷柔為主、打擊為輔,對此,筆者認為任何政策都是適應特定時期而製定的,在目前全球伊斯蘭文化蔓延、伊斯蘭極端宗教主義泛濫的背景下,我們需要重新思考我國的新疆地區民族政策是否需要進行調整,尤其是內地和沿海地區對暫住維吾爾族人的管理,必須結合新形勢進行調整。
首先,我們要對現階段發生的涉及維吾爾族與其他民族矛盾進行分析。
內地、沿海地區多次發生的“維、漢”衝突標明我們在對維吾爾族人的管理措施上存在問題,部分地區政府和公安機關、城管部門對待維吾爾族人政策嚴、實施鬆,導致合法生活和經商的維吾爾族人被過於嚴格的管理,而參與違法犯罪、破壞社會治安、危害社會秩序的維族人卻未能得到有效管理和懲處。
一是維吾爾族商人、學生、正常工作人員受到同事、朋友以及周邊人群的“異樣”關注眼神,內心生出“被孤立”思想,這部分人一旦出現極端思想,將成為疆獨勢力的大腦和神經元。
二是對維吾爾族人中的“違法、犯罪”群體打擊過於“懷柔”,維吾爾族暫住人口中的“不務正業者”、“失業人員”、“流民”等等結夥成群,肆意威脅群眾,破壞社會穩定,引發維漢群眾對立情緒,導致社會對維吾爾族的排斥,“天價切糕”、“假和田玉”、“販毒猖獗”等等都是這些維吾爾族“流民”引發的社會現象,並已經對社會穩定、民族團結產生了惡劣的影響,而這個群體,恰恰是每次維漢衝突的積極參與者,他們的猖獗依靠的就是“維族人必須抱團與漢族對抗”、“維族人凶惡”、“維族人砍人不用負責任”等思想,但恰恰是在處理這些人引發的社會矛盾,尤其是“不務正業者”、“失業人員”引發的矛盾、衝突上,政府和執法機關為“免責”而過於“懷柔”,導致違法犯罪的維吾爾族群體愈發猖狂,成員發展速度激增,受到這些勢力的影響,主流社會對維吾爾族人產生排斥心理,導致維漢矛盾進一步發展。
其次,對維吾爾族人要區別對待,要分清楚生活在內地、沿海的維吾爾人群體是“什麽人”,並采取相對應的管理手段。
一是對正常生活、工作、學習的維族人群體,要采取相對於社會主流漢族群體更加懷柔甚至是“關照”的政策,例如:對維吾爾族正常經營的商人要正常管理,嚴格登記,但切忌惡語相向等,要讓他們在經營財富的過程中享受“國人”待遇,甚至是部分政策上的扶持,讓他們成為宣傳維漢兄弟情誼的窗口。
二是對一般的治安、刑事事件,要按照正常的程序和嚴格的法律尺度進行裁決,公正公開,既不偏袒漢族當事人,也不放縱維吾爾族當事人,例如:邊疆民族有自己血液中流淌的“悍勇”,因此容易發生打架等情況,在處理的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條文規定,絕不徇私、絕不偏袒,更不能為了避免“民族問題”而對維吾爾族當事人從輕、放縱處理,總之一句話,犯了事了,就按照規矩辦理,沒有人是特殊的。
三是對維吾爾族的遊商、黑社會販毒團夥、遊民犯罪群體、“販賣假和田玉強買強賣”等群體要采取更加嚴厲的管控和打擊措施,一旦發現,絕不姑息,堅決嚴厲懲處,堅決打擊,所有維吾爾族遊商主要販賣的有以下幾種商品,新疆瓜果、切糕以及新疆特產配飾品,這些人基本沒有營業執照,聚集成夥,強買強賣,一旦遭遇反抗就糾集在一起毆打、砍殺群眾,對於這些人一方麵要對嚴厲打擊,公安機關和城管、工商部門要形成聯合機製,發現一個收繳一個,絕不手軟、絕不姑息,決不能再出現警車和城管部門車輛人員邊上,遊商毫無顧忌販賣“天價切糕”的場麵,加強管理首先要讓社會和群眾知道警方和政府部門又能力管理和懲處這些遊商,要讓這些遊商對執法者有最基本的畏懼心理,要維漢群眾如一家,首先就要漢族群眾消除對維吾爾族人的“凶暴”印象,隻有這樣,維吾爾族人才能更好的融入主流社會。
四是也是最重要的,要對遊商的源頭進行深挖,要以辦理刑事案件的手段進行調查,查找出每一個供貨源頭,從根上剪斷遊商,此外,需要提及的是,每一個維吾爾遊商團夥的背後都會有一個維吾爾族供貨商黑老大,這些人都躲在遊商團體背後指揮、操控並獲取最大利益,嚴酷對待維族人,又積極組織維族人結夥對抗政府。
第三,政府部門和公安機關、城管部門必須克服“怕事”思想。
一是領導要勇於承擔責任,現階段,很多影響社會穩定、導致社會漢族、維族群眾情緒激化的事件,根本問題,我認為還是出現公關機關、城管部門以及政府部門身上,領導們存在“怕事”、“求穩”的思想,導致下一級部門在處理維漢矛盾時“膽戰心驚”、“不敢處置”,民警和基層公務員甚至是基層領導在處理這些問題時都是小心翼翼,堅決等著“上級指示”,結果導致“一級等一級”,誰都不願動手處理、誰不都敢提出處置辦法,拖延到最後,隻能是導致普通的民事事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被別有用心的勢力利用,演化為影響社會穩定的民族衝突事件,因此,怕事思想必須根除,不能為了麵子上的“穩定、和諧”,犧牲掉及時處置的時機。
二是政府和執法機關要敢於承擔責任,政府是什麽,管理機構,警察是什麽,是執法機關,武警是什麽,是打擊暴力犯罪的專政武器,既然我們有管理機構、執法機關和專政武器,為什麽要對社會上顯而易見的違反管理條例、違法治安秩序行為甚至是刑事犯罪“視而不見”呢?不要用民族政策當做說辭,要關於承擔責任,及時處置治安事件、有力打擊違法犯罪、切實維護維漢群眾利益。
三是必須克服要挾管理的思想,部分地區的管理機關通過控製經商權力等,要挾管理維吾爾族工商人員,而從實際效果看,這種思維僅能夠加強對“正常經商、工作”維族人的管理,對維族遊商、違法人員毫無作用,一方麵該發揮的威懾作用沒有,另一方麵“好人”也因為嚴格的政策引發對抗思想。
四是一視同仁的服務和管理措施,和服務、管理漢族人一樣,一視同仁的管理維吾爾工商人士、學生、教師等各個職業群體,同時,采用更加嚴格的手段管理遊商群體,采用更加嚴厲的措施打擊違法犯罪的維族群體,一方麵鼓勵合法的活動,一方麵嚴厲打擊違法的行為,這樣才是合理的民族政策,才是當下嚴峻形勢下應當采取的應對之道。
最後,我想說一段話,在我一個普通的公民眼中,維吾爾族人有三種人,一種人是極端暴恐勢力,對待這些人要如嚴冬一般寒冷;第二種人是維吾爾族人中的“壞人”——毒販、小偷、遊商和詐騙群體,對待這些人要嚴厲打擊,但製裁的同時還要教育挽救;第三種人是廣大維吾爾族兄弟、姐妹,他們和我們一樣勤勞、勇敢、智慧,用自己的努力和雙手創造的社會財富和自己的幸福生活,他們是我們的家人,是我們國家的一份子,春天般的溫暖是一定要送給他們的,我有一個理想,我和我的維族兄弟一起坐在街邊吃著烤串喝著啤酒,看到美麗的維、漢姑娘,我們一起熱情的說,對麵的女孩看過來、看過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