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異分居在一個屋簷下
我們為什麽要離婚,因為不合總吵鬧,孩子也跟著煎熬。
為什麽要在一個屋簷下,不得已,我們又不是大款。經濟工作暫時不能分,因為分了,生活就沒了保障,主要是對孩子不好,他們畢竟依賴父母雙方的供給。
可能這也是不幸婚姻的過渡時期的解決辦法。對不想湊合,追求中老年幸福人生的一種探索。
沒有了婚姻內的要求,他不再是老公,你就不能像老婆那樣意氣用事, 撒嬌耍潑;她不再是老婆,你也不能要求她賢惠溫柔,體貼關心。沒有了要求和期望,就會減少很多爭執,吵鬧;
我們都還是好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共同造就成的家,也就是孩子,要盡量盡到父母的責任。我們是經濟共同體,工作上的合作夥伴。不能成夫妻,可嚐試做同事。相敬如賓,保持一定的距離。精神和身體上獨立自由,像結婚前的年輕人一樣。
我們確實有點像學生時代的年輕人, 沒有經濟獨立, 花錢要考慮約束,積蓄自己的經濟實力和各種能力,各自找對象談戀愛不圖對方的錢和地位,共同活動最好AA製。隻談愛好情趣誌向感情,純潔的友誼和愛情。在過渡時期,就像上學期間,隻談戀愛,還不能日日廝守,相濡以沫。等孩子大了,我們的經濟也可獨立分開了,最終可以和我們找到的適宜的愛人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共度夕陽了。
畢竟我們是曾經的一家人,是共同孩子的父母,希望我們都有好的幸福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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