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覺者矣,就是覺悟真理的人;佛學,佛教矣,就是釋迦牟尼佛所傳下來的學科。佛經對佛教的定義就是兩個字:“教”和“證”。教,是釋迦牟尼佛親口傳講的,或是經過釋迦牟尼佛加持和開許,然後由菩薩們寫下的經論,如藏傳佛教的《丹珠兒》和《甘珠兒》;證,是指個人的修證,其中包括了戒——戒律、定——禪定、慧——智慧三部分。也就是說,教證這兩個字代表了整個佛法;另外,還有更重要的兩個字,也可以概括佛法的所有定義,那就是“智”和“悲”。所有的佛教,包括大乘、小乘,顯宗、密宗的內容,都可歸納於智悲當中。智悲雙運,是整個佛教的精華所在。修行就是要修智悲雙運,所謂學佛,也就是學智慧與大悲。何謂邪法?佛家認為,如果廢除了戒律,不依照經典所說的理論、方法去修行,在日常生活中與佛菩薩的境界完全相違背,即持有不正確的觀念、想法和做法, 那就是邪法。從佛學角度靜觀法輪功之種種,其邪法本性暴露無疑。
不勞而獲的取巧。“一分耕耘,一分收獲”。其道理簡單明了,但是,有些人不肯辛苦,不肯勞作,隻想憑空而得,竊搶偷騙,這種不勞而獲,就是邪法表現之一。李洪誌的法輪功打著佛教旗號,剽竊和篡改佛教成果概念,宣稱自己是最大的“佛”,法輪功是宇宙大法,功力無邊,“真善忍”就是最根本的佛法,是衡量好壞人的唯一標準,以“祛病健身”為誘餌,以“真善忍”做好人為幌子,蒙騙缺乏分辨力的人們。
不當利益的擁有。有些人雖不是公然偷拐詐騙,卻也絞盡腦汁,用盡心機去斂取不當錢財。這些人雖勞心,卻是把自已發不義之財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甚至造成他人人財兩空,家破人亡,眾叛親離,這些行事,就是邪法表現之二。李洪誌及其法輪功組織,初期,靠教人練習氣功和“發功治病”—即用其自身的神奇“能量”給人治病來換取錢財;後來,由於“發功治病”不靈驗,其更多強調信徒要“學法”,也就是學習他的著作,通過“學法”達到強身健體和成仙成佛的目的,因而則用出書出磁帶等賺取大量金錢。一本法輪功出版物的利潤是普通書籍的幾倍,為了上層次、求圓滿,練習者必須購買和推銷書籍。有些癡迷者在法輪功的投資上不遺餘力,傾囊而出,有的寧可傾家蕩產也要請回《轉法輪》、李洪誌像、講功錄像等不斷翻新的所謂寶物、經文。
不誠虛妄的傳播。造謠、說謊、挑撥離間,或是傳播未經證實的所謂“法理”和信息,讓一些人盲從和接收,小則造成親情割裂和團體間不合,大則影響民眾思想和社會安定,這種影響人心,危害社會的虛妄不實傳播也是邪法,此其三。李洪誌的法輪功組織散布“人類罪惡論”、“人類要滅亡”、“末世論”、“地球爆炸說”等一些危言聳聽的邪說,鼓吹“法律無用論”,鼓吹“救世論”,指使練習者自殺以實現“圓滿”,嚴重傷害了人最基本的生存權,它不但損害了練習者的基本人權,也造成了許多家庭悲劇,有的走火入魔,有的自殺,有的殺人,有病不醫,癡迷者往往對家庭成員漠不關心,對社會沒有責任感。在使許多癡迷者走向絕路的同時,也給社會增添了不安定因素。法輪功組織公開反黨反社會,宣傳“政府無用論”,其教主李洪誌為達到其賊子野心,多次策劃練習者圍攻新聞機構、黨政機關,提出多項政治要求,企圖推翻政府。
不實惑眾的表現。別有用心之人看準了現代人追求神異,崇拜先知的弱點,謊稱自已是活佛,以種種方法顯示自已神通廣大,借以蠱惑他人信任、膜拜,甚至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如果碰到一位此種自封自誇為神靈的“大師”,就要特別提防他那些迷惑人心的邪法,此其四。法輪功教主李洪誌,讓練習者對其實行個人崇拜,利用練習者向往“圓滿”和乞神賜福思想,吹噓自已就是“主佛”,法力超神,法身無數,樹立教主的絕對權威和神的形象;將自己的話封為“真理”,讓癡迷者將其“經文”視為神意,說什麽“修在自已,功在師父”,控製練習者惟命是從,甘受驅使,別無選擇。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法輪功是現實社會中蒙蔽大眾的邪知、邪見、邪說、邪行,是徹頭徹尾的歪理邪說,其邪法本性已清晰顯露。邪行為直道所不容,邪法為正法所不齒。法輪功及其組織,十二年前被依法取締,是順民心得民意的英明舉措,隨著人類的發展進步,隨著法製教育的不斷深入,隨著科普知識的大力普及,也隨著教育轉化與回歸社會係統工程的不斷開展,法輪功已越來越沒有市場,癡迷者也越來越少,善因善果,惡因惡果,正義終將勝利,邪惡終將滅亡,李洪誌及其法輪功終將逃脫不了大眾的唾棄和“形神全滅”的結局。(轉載於環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