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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被指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受刑拘 評論指屬新聞自由

(2014-05-08 10:59:12) 下一個
被指是高瑜(中)的女子被警察押送問話,但臉部被模糊化處理(中央電視台畫麵)
被指是高瑜(中)的女子被警察押送問話,但臉部被模糊化處理(中央電視台畫麵)


作者 香港特約記者 麥燕庭

失去聯絡兩星期的中國獨立女記者高瑜,被官方傳媒披露,因涉嫌向境外網站提供中央機密文件,觸犯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遭北京警方刑事拘留。曾經被以言入罪的時事評論員程翔質疑,高瑜做的,是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會做的事,就是揭露事實,而文件亦涉及公眾利益,公眾有權得知。他更引述公開言論批評,在對待言論自由方麵,國家主席習近平比前任胡錦濤更不如。

根據新華社8日報道,去年8月,某境外網站全文刊發了一份中央機密文件,隨後被多家網站轉載,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北京警方成立專案組調查,鎖定嫌疑人是高瑜,於上月24日將她抓獲,並在其居住地起獲重要證據。

報道續稱,高瑜承認,她在去年6月通過他人獲取一份中央機密文件,複印後,將內容逐字錄成電子版保存,並將該電子版通過互聯網提供給某境外網站負責人。有關文件內容其後於去年8月在網站全文刊登,多家網站予以轉載。報道聲稱,高瑜承認,「自己的泄密行為危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對此深表懺悔,…甘願接受法律懲處。」
報道又留有尾巴地說,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不過,報道沒有提及高瑜泄露的是什麽文件,而中央電視台播報的片段,亦對被指是高瑜的女子進行臉部模糊化處理,讓外界難以辨別。

泄露文件推斷為涉七不講的9號文件

根據官媒報道的時序翻查紀錄,有關文件應為披露中共「七不講」的中央9號文件。文件標題是《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訂明不可宣揚西方憲政、普世價值、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及西方新聞觀等。

曾否認中共的間諜指控但仍被指罪成入獄的時事評論員程翔向本台表示,高瑜所做的,是每一個新聞工作者都可能做的事。試問有那一個記者得到這些數據會不作報道?是新聞自由的範疇。

他續稱,若案件涉及的,真的是中央9號文件,那便是中共的意識形態,涉及思想自由,事關公眾利益,披露是應該的,豈何入之以罪!

麵對接連有新聞界和出版界人士被刑拘,程翔引述說,異見作家北風統計所得,習近平上任一年拘捕的異見人士,比前任胡錦濤在位十年拘捕的還要多,若此,在言論自由空間方麵,真是「一蟹不如一蟹」。

程翔更進一步質疑現行國安法把黨國一體化強加諸全國人民身上。雖然國安法有列明,泄露國家和政黨的秘密文件為犯法,但從來沒指明是共產黨,而控告時,統統以泄露國家機密罪處理,他質疑,為何要13億人保守一個八千萬黨員的政黨的機密?共產黨要規範,亦隻能規範其黨員,泄露黨的數據,便以黨規處理,不應以國法加以懲處。

高瑜現年70歲,1989年時擔任經濟學周報副總編,因學運於同年6月3日被捕,一年多後獲釋。1993年10月再次被捕,經秘密審理,以觸犯泄露國家機密罪,判刑六年,99年2月獲保外就醫。


(轉自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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