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園 (非公開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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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 山楂花絮

(2006-03-24 12:04:56) 下一個

想起寫花絮,是因為唐小琳的一句話:“你把我們寫進去了,你得負責把我們寫出來!”

 

唐小琳一直在跟讀山楂樹,或者用她的話說,一直在跟讀“艾米寫的任何亂七八糟的東西”。她很早就被“寫進”山楂樹裏去了,號稱:“我現在隻認識老三。JASON是誰?”

 

這幾天,她一直在嘮嘮叨叨,說:“你快寫點什麽吧,不然我沒辦法從山楂樹下走出來。”

 

艾米問:“寫什麽呢?山楂樹已經寫完了,寫跟山楂樹不相關的東西,又沒那個心思---

 

“就寫跟山楂樹相關的,哪怕是雞毛蒜皮的事。”

 

“既然是雞毛蒜皮的東西,又有什麽必要寫出來呢?”

 

唐小琳對此很有一番大道理:“什麽值得寫?凡人的不平凡,不凡人的平凡。比如我,如果走路扭了腳,當然不值得寫,寫了也沒人看。但如果美國總統走路扭了腳,就值得一寫,寫了就一定有人看。對我們山楂迷來說,隻要是有關老三和靜秋的,再雞毛蒜皮的事也想看。”

 

似乎很有道理,於是就動筆來寫一些雞毛蒜皮,希望能把大家從山楂樹裏寫出來,也把自己從山楂樹裏寫出來。

 

既然稱為花絮,當然是迎風飛舞,飛到哪算哪。哪瓣先飛,哪瓣後飛,隻有風知道。

 

***  ***  ***  ***  ***

 

最早覺得靜秋有故事,是因為十年前她到J市“營救”ALLAN時,跟艾米談話間講到她曾暗戀ALLAN的父親成醫生。艾米一向是個臉皮很厚的人,但也被靜秋這麽坦率地講出自己的暗戀史嚇了一跳。如果是艾米,講講別人怎麽暗戀艾米、怎麽追艾米,還是拿得下麵子的,但講自己怎麽暗戀別人?打死也不會認帳。

 

雖然艾米寫<<十年忽悠>>的時候很坦率地承認是自己采取主動的,但十年前的艾米,還是很要這點小麵子的。那時經常對ALLAN威逼利誘,不準他告訴別人是艾米追了他,不然的話。。。

 

下麵的話通常沒說出來,因為不知道說什麽。難道對他說“不然的話,我就不愛你了”?艾米怕他一聽,拍手叫好,飛飛地跑掉了。

 

好在ALLAN是很理解女孩的虛榮心的,他從來不說:“你不要怕,我不會對別人說是你追了我的。”

 

他總是說:“誰說是你追了我?怎麽一點功勞全都歸到自己頭上去了呢?”

 

ALLAN的油嘴與狡猾,由此可見一斑。

 

所以那時聽了靜秋的話,艾米吃了一嚇,以為她在開玩笑。但她是認真的、坦誠的,沒有把那當作一件醜事。也許她講出這件事,主要是讓艾米放心,她跟ALLAN之間是不會有戀情的,也可能是想用成醫生和江老師的故事告訴艾米,不要為還有別的女孩喜歡ALLAN擔心,他會很忠實於愛情的。

 

靜秋究竟為什麽會提起這事,艾米不知道,不過後來曾問過她,問她那時怎麽會對一個認識不久的人講起自己的暗戀。她說:“沒什麽嘛,是暗戀過,講講有什麽不行的?有很多事,當時覺得是永遠不會對人講的,但是等事情過去很久了,也就不覺得有什麽不能講的了。”

 

那時的艾米,當然沒有想到她那段所謂“暗戀”,隻是冰川露在水麵上的那部份。埋在水下的,才是這段感動了眾多網友的山楂樹之戀。

 

 

***  ***  ***  ***  ***

 

黃顏寫<<幾個人的平凡事>>的時候,艾米知道了一點靜秋跟路偉的故事。路偉是陳大齡的原型之一,他是跟靜秋同一年考上L大英文係讀研究生的。不過那時候,在被錄取的三十個人當中,隻有三個人是被錄為三年製研究生,要做論文,要答辯,要拿碩士學位的。其餘二十多人隻被錄進研究生班,讀一年半,不做論文,畢業了也沒碩士學位。如果他們參加工作後想寫論文,可以邊工作邊寫論文,或者再回到學校來寫論文,通過答辯,才能拿學位。

 

路偉中學時上的是L市的外語學校,後來是L大英文係畢業的本科生,畢業後分到L市的一所大學裏教了幾年書,又考回L大來讀研究生。他第一次見到靜秋,是在口試的時候。他已經聽說有個專科生,連續兩年都是筆試總分第一,很想見識一下這位英雄人物。

 

他正在打聽,別人告訴他說:“她來了,在那邊,和她妹妹兩個人,她妹妹是L大俄語係的靜思,陪她姐姐來口試的。”

 

路偉一抬頭,看見兩個年輕的女孩子,稍高點的那個一看就知道是姐姐,比妹妹成熟一些。路偉這才知道這位比他考得好的專科生是個女孩。他曾聽人說是個“大齡青年”,所以一直以為是個胡子拉喳的男人,不修邊幅,成天低著頭背詞典,不時撞撞樹的那種。結果他卻看見一個很苗條的女孩,穿著一件手織的毛衣和一條牛仔褲,留著披肩長發,戴著一個黑色發夾,大概是用來管束頭發的。

 

後來路偉被錄進了研究生班,而靜秋被錄為研究生。他們同在一個班讀書,先後留了校,路偉留在了公共外語那邊,而靜秋留在了英文係。

 

他們兩個人從那時起一直到靜秋出國,都呆在同一個學校,同一個學院,成立外語學院前甚至是同一個係,前後有近十年時間。兩人剛認識的時候還是男未婚,女未嫁,對彼此的印象也不錯,為什麽沒有結成姻緣,艾米就不知道了。

 

黃顏前兩年回國的時候,去看過路偉,回來後對路偉讚不絕口,說“路郎半老,風韻全存”啊,走在路上,不時有女孩多看兩眼。

 

艾米開玩笑說:“別人女孩是在看你吧?”

 

他說:“希望當然是這樣希望,但是有不少女學生跑到他辦公室和寢室來問問題,總不會是因為我吧?”

 

路偉曾對黃顏談起他第一次見到靜秋的情景,仍曆曆在目,連靜秋頭上戴的那個黑色的發夾都還記得。

 

艾米以前“威脅”靜秋,說要把她的故事寫出來,都是指的這段故事。艾米不知道細節,但如果靜秋同意寫,自然要向艾米提供細節。

 

但是靜秋一再推脫了。

 

 

***  ***  ***  ***  ***

 

去年聖誕節的時候,艾米去了多倫多,靜秋也帶著SARA回了多倫多她妹妹家。她妹妹家離黃顏家很近,所以艾米也帶著兩個女伴到那裏去玩。

 

靜秋的媽媽到加拿大後,一直跟她妹妹住在一起。她媽媽和黃顏的奶奶是好朋友,這兩位當年的張老師每天跟看幾個港台韓國的連續劇。那時正在放<<大長今>>,有時正在吃飯,電視劇開始了,兩位張老師就會端著碗,離開飯桌,到沙發上去看電視,看得熱淚盈眶。

 

聽說這兩位張老師經常在電話上暢談,兩個人都愛看言情電視連續劇,都有買彩票的愛好,都抱怨孫子孫女們不愛說中國話,都懷念以前住在公寓樓時的幸福情景,說那時串門不用打濕鞋,走到外麵就有商店,可以買報紙買彩票,現在搬到這裏來,沒有車就寸步難行。

 

靜秋的妹妹是L大俄語係畢業的研究生,卻先於靜秋出國來到了加拿大,讓艾米百思不得其解。後來才聽說她當年出國是個很巧的機會,加拿大某大學的一位烏克蘭裔教授到L大政治係訪學,本來是政治係負責接待的,但有一天,政治係那邊抽不出人來陪教授出去買東西,就臨時抓了俄語係的靜思來充當翻譯,因為那位教授會講俄語。

 

教授的姓很長,而且很難發音,所以L大這邊的人都按他姓氏的第一個字母叫他“波教授”。波教授是個很熱愛自己民族的人,極想發揚光大自己民族的語言文化,於是主動提出要為靜思謀求一個學習烏克蘭語的機會。靜思以為他說說而已,但波教授回國後,很快為她聯係到一個在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進修一年烏克蘭語的機會。

 

可惜那時靜思剛參加工作,按L大的規定不能出國,於是那個名額就給了L大俄語係的另一位老師。

 

第二年,波教授又為靜思聯係到一個同樣的機會,這次靜思得到L大的批準,辦好了出國手續。她是八九年出來的,正趕上加拿大為中國留學生大開移民綠燈,她那時什麽也搞不懂,但糊裏糊塗的,就跟著其它留學生一起辦了移民,後來又為哥哥姐姐兩家人辦了移民。

 

靜秋的移民加拿大手續還沒辦好,就已經被美國的C大錄取了,於是她來到美國。後來因為她丈夫和女兒簽證七次都沒簽過,隻好讓他們先去了加拿大,最後曲線救國來到美國。

 

艾米那次也見到靜秋的哥哥靜新,嫂嫂亞民,還有他們的獨生兒子BILL,已經從大學電腦專業畢業,在一家大公司工作了。小夥子很害羞的樣子,尤其是在三個年紀比他大的“絕色美女”麵前,簡直連話都不敢說。

 

靜秋比哥哥隻小兩歲多,但她的女兒卻比BILL小將近十歲,因為靜秋結婚很晚,生孩子也就晚了。說起這點,靜秋總是說,沒辦法,沒人要啊,能把自己嫁出去就不容易了。她說她一直呆在小學中學,沒什麽結交男朋友的機會。小學老師裏麵男的很少,中學裏麵未婚的男老師也不多,她又不願意經人介紹,所以就這麽拖下來了。

 

那時艾米還是相信她這話的,因為按她說的,她在小學呆了七年,在中學呆了四年,恐怕是沒有什麽機會接觸外界,如果她不喜歡經人介紹,那就隻能是進了大學才有機會認識條件比較相當的男性,而那時她又已經不小了,即使是大學裏,沒結婚的男的怕也不多了。

 

後來打電話跟黃顏談起這事,他說:“你聽她的?追她的人多得很,是她自己不願交男朋友----

 

“為什麽她不願交男朋友呢?是不是那些人----質量太差?”

 

他說:“也不全是,主要是因為她----曾經有段刻骨銘心的初戀,但那個人後來----

 

“變心了?”

 

“為一個負心男人單身這麽多年,靜秋會是這樣的人嗎?”

 

“那他-----死了?”

 

“是不是覺得很俗套?”

 

艾米支吾著說:“也不是覺得很俗套,就是覺得靜秋不象這樣的人,她這麽理智,難道不懂‘人死不能複生’的道理?”

 

“她肯定懂。”

 

艾米想,她懂,她還會為他單身這麽多年,那會是一段什麽樣的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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