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代時,一部叫做《閃電舞》的流行偶像舞蹈劇發行了。這部電影的電影原聲帶使它更加風靡,即電影主題曲《感覺真好》。它不僅是我最喜歡的歌曲之一,並且在我年少時它教會了我一個道理。這首歌的歌詞寫到,“拿出你的熱情——讓它變成現實,”我也非常讚同這個觀點。
在9年級榮譽英語課上我聽到了這個說法。我們的老師告訴我們,如果你喜歡做什麽事情,就去做。你深愛一件事時你就會擁有強大的力量來促使你去做這件事,並且不斷提高,真正地把自己也奉獻給它,然後全世界都會承認它——也包括你父母。
我不相信我老師說的。我喜歡的很多事情都被父母果斷否決了。例如,我所喜歡的戲劇課,被換成了物理課。我的寫作愛好這是我所需要的,卻被換成了數學輔導課。我對數學和理科課程的掙紮總是能戰勝我對藝術的熱愛。因此,雖然我喜歡老師所說的理念,但是我不相信它。
然而,整個高中,我都發現我處於同樣一種困境——我所喜愛的與我父母認為所必需的。我同意他們。好的成績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我不喜歡數學和理科課程,總是被迫去學它們,對我一點好處都沒有。相反,它阻礙了我的發展。在和父母較量了多年後,我在高三時突然頓悟了。
我明白我必須安全度過高中才能考上大學,然而我也意識到在大學時期我隻會全身心投入到我真正喜歡的事情上。我不想浪費四年時間去學習並不是我所真正渴望的知識。所以,如何說服我的父母呢?
首先,在和他們討論之前,我收起了我對數學和理科課程的厭惡,開始把它們當做我所需要的事情來對待。我需要在這些課程上取得好成績去申請我喜歡的大學,但是我並不需要去喜歡它們或者討厭它們。因此,與其苦苦掙紮,我開始盡我最大努力去學習這些課程,去保持優異成績。然而,我並不對它們投入任何感情。
我父母看到我的努力和態度上的轉變後,開始更加理解我並能更多地傾聽我的想法。最終,他們明白了我的確是想成為一個優秀的學生,隻不過不是在他們所選的專業上。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想努力或者不想為自己建立一個美好的人生。他們開始支持我的決定因為我已經學會了自己做決定。
親愛的高中同學們,我的經驗就是:如果你不能找到你所喜歡的事情——機器人,舞蹈,動畫,工程學,其他任何一件事——並且全身心投入,那麽就沒有什麽事業去值得奮鬥了。愛好和激情是有一點區別的。愛好很容易被遺忘,它們常常能使你暫時放鬆,使你少遭受一些因那些必然要完成的任務所帶來的影響。激情是一種目標,並且你將會客服所有的困難來追求這一目標。
找到你所喜歡的事情,你就真正認識了自己。給自己一個機會去把一件事情做到極致,事情自然會變得水到渠成。拿出你的熱情——讓它變成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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