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曾發生在我身邊可怕的事
八十年代中,我在北京一所有名的大學教書。我住在學校內的宿舍。當時我兒子兩、三歲。一天傍晚,我去學校的食堂買菜,我讓兒子自己在家裏看電視。我家在三樓,我想兒子不會自己下樓,我騎自行車去,很快就回來。沒想到,那天食堂人很多,排了一會兒隊,才買到菜。趕快往家趕。可是一進門,嚇我一大跳。房門大敞,孩子不見了。
我趕忙跑下樓,我想孩子一定是去找我了。可是往哪裏去了呢?不會往食堂去,因為我回來的路上沒有見到他。在我家的樓前,往右走,是一個較大的校門,是師生出入的,有門衛。往左走,會有一個小門,是家屬走的。門外有菜市場。我想兒子一定是去那邊找我了。於是我慌慌張張地向小門跑去。
跑到半路,遇到一位和我家很熟識的阿姨。她一見我慌張的樣子,便說:“我看見你兒子了,一個老頭兒領著他,那是姥爺吧!他們出小門了。”我一聽便更慌了。因為我知道此時此刻姥爺是絕對不會在這裏的。但我也確定了孩子就在這邊。於是我拚命地向小門跑去。
這個小門外,是一個三、四十米長的小街,兩旁都是賣菜的小販。出了小街,就是大馬路。這是一條非常繁華的大街,馬路邊有通往四麵八方的多路公交車車站。我拚盡全力跑出了小門,一眼就看到一個老人領著兒子,馬上就要走到小街口了。我衝上去,一把抓住兒子,兒子還在哭泣。那個老頭兒說:“他說要找媽媽,我就帶他找媽媽了。”可是我根本就不認識這個人,而且好像以前在學校裏也沒見過。當時我又驚又怕,不知說什麽,隻說了句:“謝謝。”拉起兒子就走了。
事後,我越想越後怕。如果當時我再晚一點兒,他們出了小街,上了公交車,就全完了。
從此,我再也不敢把兒子一個人放在家中了。(到北美後才知道:這裏有法律,十二歲以下的孩子不可以一人在家。這是非常正確的。)
如果說,前麵所講的兒子的事情還可能隻是一個誤會,那個老頭也許真是好心。或也可責怪是我的疏忽和大意。但慶幸畢竟最壞的事情沒有發生。那麽下麵講的這個就十分詭異和驚悚了。
那時大概是八十年代末,我同一個教學單位的一位年輕老師,也算我的學弟吧!因為我們都是同一個大學, 同一個係畢業的,他比我小幾屆。他剛剛結婚不久。太太也是他的大學同班同學。他的太太我們也都認識,雖然不熟。她是一個文靜內向的女孩,在一個雜誌社(或報社)做編輯。一天,雜誌社(或報社)在一個賓館召開一個大型會議。在那個年代,北京的開發還不太全麵。一些新型的賓館占地比較大,所以都建在了城鄉結合部。當然這些地方交通也方便,也並不偏僻。早上,女孩要去開會,我的同事將太太送到門口,還囑咐她多帶一點兒錢,在賓館可以買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因為那時賓館中的商店會賣一些平時在外麵買不到的短缺商品。太太說:不用了,不需要買什麽。
太太去開會了,丈夫就去上課了。可是到了晚上,太太沒有回家。這位老師給大會負責人打電話詢問。大會的組織人員回應,說:她根本就沒來報到,他們還正奇怪呢。就此,這個女孩就無影無蹤了。
當時這位老師的父親是北京一所有名的大學的校長,他的嶽父母好像也有些權力。他們利用了各種資源去尋找女孩。據說警察還帶了警犬在賓館周圍搜索,也沒有找到。從此這個女孩就失蹤了,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作為獨生女的她,可想而知她的父母該怎樣度過這難熬的日子。
那一段時間,我們辦公室的所有女老師都如驚弓之鳥,膽戰心驚。幾乎不敢獨自出門。
那位失去太太的老師,消沉了幾年,就又結婚了,並有了孩子。
以後,我出國了,沒有了國內的消息。
可是多年後,我偶然聽別人議論起他們的事:好像那位老師再婚後,生活也並不十分美滿。我想那位失蹤的太太將永遠是他心頭一片揮之不去的陰影吧。
直到今天,我們才有可能猜測到那個女孩去了哪裏。——— 想到這裏,更加讓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