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畝園

溪畔覓鶴影,東籬采新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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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愉與心痛的星期天

(2017-10-25 17:05:13) 下一個

 

星期天的早上,陽光明媚,天高氣爽。站在院子裏,一眼望去,滿目秋色,斑斕璀璨,令人賞心悅目,心曠神怡。
我摘下了菜園中最後的幾個瓜。哇!最大的一個西葫蘆居然有15磅,其他的也都在10磅以上,一種自豪油然而生。再看看冬瓜,雖然因為當初播種晚了,都沒長大,但是接得可真不少,從小到大,排列起來,儼然一個冬瓜的家族。
 
           望著這些豐收的果實,令人心情無比愉悅。
 
我在門前的涼台上,擺弄著這些瓜菜,享受著這番愉悅。可當我猛然抬起頭,著實嚇了一跳。一個中年男人站在了我的麵前,我都不知道,他什麽時候經過我家長長的車道,來到我家門前的。
 
男人的懷裏抱著一個34歲的小女孩。他自我介紹,是我家隔壁的鄰居。我家鄰居?我怎麽從未見過?因為我們兩家房子周圍都是森林,房子並不挨著,所以我們素無來往。但我印象中他家是有一對不太老的老人。原來是老中幼一大家子呢!
 
那個男人說:他有打獵的執照,要在他家後院的森林裏獵鹿。但是按規定,他必須得到我家的同意。
我一聽便火冒三丈,不加思索地堅決說:不!不!我不同意!
 
確實,他家後院的森林不大,而我家的要大得多。他在他家後院放槍,那麽鹿們一定會逃到我家的森林中來,他能保證他不站在他家的森林中,向鹿們開槍嗎?在我剛剛搬來這個房子的時候,在我家森林的深處的大樹上,就曾見過狩獵的椅子。我不知是前屋主所為,還是其他人在我家的森林中打獵。於是我在我家森林的入口處貼上了警告的標示。
 
我告訴那個男人:我不希望聽到獵殺動物這樣的話,我更不能同意在我的地盤上獵殺動物,我要保護他們。
 
那個男人悻悻地走了。
 
我問我的先生:我這樣做,是不是就得罪了我的鄰居?先生告訴我:在這裏,你有自由表達你的感受的權利!你想說“不”,就說“不”!
 
可是我的心在痛------
 
那麽多個清晨和傍晚,我坐在涼台上看著一家家的兔媽媽帶著他們的孩子,成群結隊地在我家的草地上吃草、嬉戲;那隻我不知名的大鼠,早中晚按時來吃飯,吃飽了,還會搔首弄姿一番;火雞婆婆帶著一群小火雞圍著我家的房子轉了一圈又一圈,不知是在覓食還是在散步;那些大鹿們一邊用一雙呆萌的大眼睛望著我,一邊肆無忌憚地大啖我梨樹上成熟了的果實。這是一派多麽寧靜祥和的畫麵呀!
 
我無法想像,一聲槍響,這個美好的畫麵就將破碎。我眼前看到的將是,四散逃命的動物,倒地淌血的大鹿,和那冒著硝煙的槍口-----
 
我閉上了我的眼睛,我的心真的在痛。
 
我為那些動物感到擔憂而徹夜未眠。
 
我不知道,為什麽鎮政府可以同意在居民區打獵。這些動物常年與人們和平相處,他們毫無警覺,毫無防備之心。他們信任我們,我們也從不去打擾他們,我們是友好的鄰居,我們是和平共處的朋友。他們是我們家園中的一道風景線。為什麽要殺害他們呢?何況在居民區打獵,是不是對居民也很危險呢?如果當他打獵時,我恰恰進入我家的森林,那我還有安全可言嗎?!
 
一個歡愉的星期天就這樣被破壞掉了。
 
我的心在痛。
 
隻要一想起那個男人的話,我的心就在痛,痛,一直在痛,真的很痛------






哇!十五磅 一個。



冬瓜家族 。




成雙成對的大鹿。




可愛的小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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